中華民國政府對德意宣戰布告

中華民國政府對德意宣戰布告

第二次世界大戰中,1941年12月9日,中華民國政府對日宣戰並發表《中華民國政府對德意宣戰布告》

基本信息

歷史背景

1937年7月16日,國民政府曾召開會議,討論對日宣戰的問題。

由於中國軍需品不能自給自足,有相當大一部分需要外國輸送,如果宣戰,日本政府可以以交戰國的身份,通過各國禁止一切軍需物品和軍需原料輸入中國。

再者,日本海軍遠遠強大與中國海軍,握有制海權,中國沒有能力保護從海上輸入的援華物資。

另外,中國在日本的僑民極多,中日一旦斷交,中國在日僑民就會被驅逐或拘捕,中國沒有能力將僑民接回國內,僑民便得不到應有的保護。

由於以上這些原因,會議作出決定:對日不宣戰,不斷交。

與此同時,日本政府也曾召開會議,研究和討論對中國宣戰和斷交等問題。他們權衡利害得失,覺得這個問題極端錯綜複雜,會議研究結果事先把這個問題擱置起來,伺機而行。

日本占領南京後不久,便發表了“今後不以國民黨政府為對手”的近衛聲明,不承認蔣介石的國民黨政府代表中國。之後,日本推出汪精衛傀儡政權,視作中國政府,並與之建立了“外交關係”。所以,日本政府發動了太平洋戰爭後,向英、美宣戰時,也沒有對中國宣戰。

1941年12月7日,日本海空軍突襲珍珠港,美太平洋艦隊遭受重大損失。12月8日,美國國會通過決議對日本宣戰,英國也宣布同日本處於戰爭狀態。太平洋戰爭爆發。

12月9日,國民政府隨即發布《中華民國政府對日宣戰布告》,正式對日本宣戰。根據國際法規定,“戰爭使得交戰國的條約失效”,所以,1895年中日間簽訂的《馬關條約》從此時起已經廢止,日本對包括台灣、澎湖列島在內的中國領土的占領已經失去了法律依據。

中國政府還鄭重聲明,中國將“收復台灣、澎湖、東北四省土地”。但是,中國政府實現收復台灣是在二戰勝利之後。

宣戰書

中華民國政府對德意宣戰布告
(1941年12月9日)自去年九月,德意志、義大利與日本訂立三國同盟以來,同惡共濟,已成一侵略集團。德、意兩國始則承認偽滿洲,繼復承認南京偽組織,中國政府業經正式宣布與該兩國斷絕外交關係。最近德、意與日本竟擴大其侵略行動,破壞生太平洋之和平,此實為國際正義之蟊賊,人類文明之公敵,中國政府與人民對此礙難再予容忍。茲正式宣布,自中華民國三十年十二月九日午夜十二時起,中國對德意志、義大利兩國立於戰爭地位,所有一切條約、協定、契約,有涉及中、德或中、意間之關係者,一律廢止,特此布告。

中華民國三十年十二月九日 主席 林 森

意義

從此,中國的抗日戰爭,同各國人民的反日鬥爭匯合起來,中國政府加入了世界反德、反意、反日凡一切法西斯的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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