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澳門,包括澳門半島、凼仔島和路環島,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十六世紀中葉以後被葡萄牙逐步占領。一九八七年四月十三日,中葡兩國政府簽署了關於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確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恢復對澳門行使主權,從而實現了長期以來中國人民收回澳門的共同願望。特點
為了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有利於澳門的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考慮到澳門的歷史和現實情況,國家決定,在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設立澳門特別行政區。
澳門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澳門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管轄於中央人民政府。
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區旗是繪有五星、蓮花、大橋、海水圖案的綠色旗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