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江陰海事局

成立背景

1987年,隨著江陰港國輪外貿裝卸點的設立,江陰航政處開始了涉外海事業務工作。後又經交通部批准,於1993年11月25日成立了“交通部江陰長江港航監督局。2000年12月,根據國務院中編辦(2000)48號文批覆意見於12月18日成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江陰海事局。中華人民共和國江陰海事局隸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蘇海事局,實行垂直管理體制,根據法律、法規的授權,負責行使轄區水上安全監督、防止船舶污染、口岸開放監管和行政執法等職能。

管轄範圍

通航水域管轄範圍為:長江幹線上界桃花港至界河連線,下界至大河港與螃蜞港連線,約35公里水域。陸域管轄範圍為:南岸江陰市桃花港至江陰市與張家港市行政區劃界線,約38公里長江岸線;北岸為靖江市行政轄區內上六圩港至老十圩港陸域,約11.1公里長江岸線。

規模

目前,江陰海事局有內設機構9個,內設機構的辦事機構1個,派出機構6個。內設機構分別為:辦公室、黨群工作部、紀檢監察室、財務會計處、裝備與信息處、監管處、督察處、指揮中心(VTS)和規費征稽辦公室;內設機構的辦事機構為:政務中心;派出機構分別為:執法支隊、利港海事處、黃田港海事處、長山海事處、靖江園區辦事處和石莊海事處(籌)。江陰市水上搜救中心辦公室設在江陰海事局,承擔市水上搜救中心的日常管理和協調工作。江陰海事局現有5個水上執法基地(應急待命點),5艘海巡艇,5艘海事躉船,14台執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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