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外交部領事司主要按照國務院和外交部給其確定的工作範圍,負責辦理以下各項工作:
•負責領事工作。辦理中外領事關係事宜;
•負責頒發外交、公務、公務普通護照;
•負責領事公證認證、簽證工作;
•管理外國領事機構;
•協調外國人在中國境內發生的有關刑事、民事案件的處理和對外交涉工作;
•承擔海外僑務工作;
•會同處理移民事務;
•承擔領事保護和協助工作,擬訂領事保護和協助政策規定,發布領事保護和協助預警信息;
•指導駐外外交機構和地方外事部門相關業務。
現任領導
司 長:崔愛民
副 司 長:陳雄風、周立民、魏曉東、童德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