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名詞典·廣東省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名詞典·廣東省,作者,《廣東省》編纂委員會編,由商務印書館於1994-06-01出版.  

基本信息

書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名詞典·廣東省
出版社:商務印書館
ISBN: 7-100-01664-9/K·388
作者: 《廣東省》編纂委員會編
開本: 大32開
裝訂: 平
字數: 991 千字
定價: ¥32.80
版印次: 1-1
責任編輯: 凌蔭崧
出版日期: 1994-06-01

編纂例言

(一)本詞典為中國地名委員會、國家教委、國家新聞出版署領導編纂的我國第一部大型地名詞典。它以1978年開始進行的我國第一次地名普查成果為基礎,並吸取了有關學科的研究成就,由地理學、歷史學、語言學、民族學等方面的專家、學者以及地名工作者共同努力編纂而成。
(二)本詞典共收錄我國地名約10萬個,在此基礎上力求反映出我國和我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名結構及分布的概貌和特徵,以冀成為我國各項建設事業和人民生活中的一部常備工具書。
(三)本詞典收錄的地名,限為1949年10月1日以後而合乎本詞典收錄範圍的。
(四)本詞典收錄地名的範圍為:1.國名(中華人民共和國),2.縣以上政區名、縣以下鎮名和重要居民點名,3.自然地名,4.水利和電力設施名,5.交通名,6.紀念地名,7.名勝古蹟名,8.地域名,9.簡名,10.舊名。此外,重要城市市區的地名有必要的選配,具有地名意義的企事業單位名也有擇錄。一地多名的,或其雅名、俗名等派生地名,凡較重要而習用者都列參見。總計,本詞典將收錄我國政區、居民點名約7萬個,自然地名約1.5萬個。其他地名約1.5萬個。
(五)本詞典採收地名力求規範化,包括地名的規範的漢字書寫形式,規範的羅馬字母拼寫。某些地名專用字、生僻字、方言用字有必要的注音和釋義。兄弟民族語地名,則提供規範的漢字轉寫和讀音。本詞典並注意反映地名考證成果。除其由來、含義已表露在外(如一般姓氏地名)或迄無足夠資料者外,都盡力考究其地名語源,給予一定詮釋。
(六)每個地名詞目的釋文,按照其類別、性質選取適當的自然和人文材料來編寫,力求基本信息的完備和準確。與地名有關的人和事,凡為表征該地名特性所需者,也有適當點明。
(七)本詞典先按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卷出版,並出版“總卷”收錄跨省的和有全國性重要意義的地名。各分卷出齊後即行合編出版。
(八)各分卷按分類和分區相結合的原則編排,各卷卷末附音序索引和筆畫索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名詞典》總編纂委員會

本卷說明

(一)本卷由廣東省人民政府委託廣東省地名委員會組織成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名詞典》廣東省編纂委員會負責編輯。編輯部設在華南師範大學地理系。全書由編纂委員分工執筆,由劉南威韓淵豐、陳敬堂、陳廣敘、張加恭統稿定稿。地圖由譚德隆編輯,羅敏清繪。照片由張聲才等選輯。在本卷編撰過程中,得到廣東省民政廳、國土廳、公路局以及市、縣地名委員會和國土局等單位的大力支持和協助,並提供有關資料和照片,提供照片的還有省水電勘測設計院、湛江港務局和胡璟、王玉龍、彭玉璋、蔡俊榮、魏輝、龍煥賓、何化萬、薛治旭、陳偉平、譚乃生等。謹此致謝。
(二)本卷共收錄地名(包括參見地名)4 935條。計:1.省名1條,2.市、縣地名(含城市地片、街道、鎮、居民點以及企事業單位名)3 407條,3.自然地名(含山地、山口、關隘、平原、三角洲、盆地、河流、水道、峽谷、湖泊、海、港灣、海峽、半島、岬角、島、礁、沙、洞、泉、瀑布和自然保護區等)727條,4.水利和電力設施(含引水工程、水庫、堤防、堤圍、運河、灌渠、水輪泵站、水閘和電廠、電站)96條,5.交通(含鐵路、公路、航道、橋樑、渡口、隧道、船閘、車站、港口、碼頭、客運站和機場)264條,6.紀念地91條,7.名勝古蹟(含風景名勝區、名勝、古建築、古墓葬、古遺址)205條,8.地域名10條,9.簡名9條,10.舊名(含縣轄鎮以上舊政區名)125條。
(三)本卷行政區劃、面積資料截至1991年11月底。本卷文圖均不作省際劃界依據。
(四)本卷市、縣人口數為1990年7月1日第四次全國人口普查數;鎮及居民點人口數為1987年底近似值。
(五)本捲地名的位置指示,除另有說明者外,凡:1.註明距“市區”公里數的,其“市區”為習慣所指的市中心;2.註明距縣人民政府駐地鎮公里數的,為自該鎮街區幾何中心起算的直線距離。
(六)市、縣歷史沿革主要圍繞地名的起源和演變,簡要追述以往政區的設廢、析並、升降、屬轄以及境界較大的變動(市境變動超過一個縣、縣境變動超過一個區或多個鄉)。
(七)各省轄市下轄多個區和縣的,其市條的“市區”介紹為所有市轄區的總體,主要為其城區(市中心區);建制鎮主要介紹鎮中心區。
(八)鎮和其他居民點的公路交通,除已寫明公路起訖點的外,凡只寫明為某公路沿線的,系指本卷交通類已收該公路詞條。
(九)主要類別詞條的分類:1.市、縣地名以行政區域為單元(經濟特區和經濟技術開發區放在有關行政區域內),2.自然地名以各該自然地理系統為單元,3.紀念地、名勝古蹟主要以所屬市、縣為單元,4.舊名以政區級別為單元。
(十)參見地名詞條的編排:1.鎮以上政區、居民點和自然地名的又名、別名、雅名、俗名等,參見地名排在主地名詞條後,2.重要自然地名兼為名勝的,兩類均列詞條,其中一類所列為參見條。
(十一)廣東省為重要僑鄉,增加華僑、台港澳同胞信息。海外華僑包括僑居外國的中國人及外籍華裔人士。華僑及台港澳同胞人數為近年估計數。

本書目錄

廣東省
市、縣地名
廣州市
韶關市
深圳市
珠海市
汕頭市
佛山市
江門市
湛江市
茂名市
肇慶市
惠州市
梅州市
汕尾市
河源市
陽江市
清遠市
東莞市
中山市
潮州市
自然地名
山地
山口、關隘
平原、三角洲、盆地
河流、水道、峽谷
湖泊
海、港灣、海峽
島、礁、沙
半島、岬角
洞、泉、瀑布
自然保護區
水利和電力設施
引水工程
水庫
堤防、堤圍
運河、灌渠、水輪泵站
水閘
電廠、電站
交通
鐵路
公路
航道
橋樑、渡口、隧道
船閘
車站
港口、碼頭、客運站
機場
紀念地
根據地
廣州市
韶關市
深圳市、珠海市
汕頭市
佛山市、江門市
湛江市、茂名市
肇慶市、惠州市
梅州市、汕尾市
河源市、陽江市
清遠市、東莞市
中山市
名勝古蹟
風景名勝區
名勝
古建築
古墓葬
古遺址
地域名
粵北
粵東
粵西
粵中南
簡名

市、縣
舊名
行政區
專區、地區
市、縣


詞目索引
詞目首字檢索表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