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分配
北京邊檢總站機關設辦公室、政治處、督察處、後勤處、業務處和技術處。機關直屬單位設培訓中心、服務保障隊和門診部。下轄北京鐵路西客站出入境邊防檢查站、邊防檢查一隊、邊防檢查二隊、邊防檢查三隊、邊防檢查四隊、特殊勤務檢查隊和遣返審查所。負責首都國際機場、北京鐵路西客站火車站的出入境邊防檢查及北京周邊機場的臨時出入境邊防檢查任務。
職責
北京邊檢總站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社會秩序,履行下列職責:
(一)對出境、入境的人員及其行李物品、交通運輸工具及其載運的貨物實施邊防檢查;
(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出境、入境的交通運輸工具進行監護;
(三)對口岸的限定區域進行警戒,維護出境、入境秩序;
(四)執行主管機關賦予的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任務。
歷史概述
北京邊檢總站的前身是北京邊防檢查站,它伴隨著新中國的成立而誕生。1951年5月,公安部邊防局組建了歸其建制領導的北京邊防公安檢查站。1952年7月,改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邊防檢查站。50年代至60年代中期,北京邊防檢查站先後隸屬公安軍司令部、北京公安總隊司令部領導。1966年,公安部隊番號撤銷,其所屬建制和任務全部移交人民解放軍,北京邊防檢查站隸屬北京衛戍區警衛二師司令部領導。 1973年全國邊防改制為人民武裝警察,北京邊防檢查站先後隸屬北京市公安局、公安部邊防保衛總局領導。1983年6月北京邊防檢查站由公安部邊防保衛總局移交北京市公安局,成立北京首都機場安全檢查警衛部,納入武警北京總隊序列。1985年9月,成立北京市公安局邊防局,直接歸北京市公安局領導。1988年5月,北京市公安局邊防局和北京邊防檢查站實行局站合一體制,對內稱北京市公安局邊防局,對外稱北京邊防檢查站。 1998年1月1日,根據《國務院關於北京等九城市實行邊防檢查職業化改革試點方案的批覆》(國函〔1997〕76號),在北京市公安局邊防局基礎上,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