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涉及的55項省部級人才計畫備案包括:7家部委開展的17項人才計畫、21個省區市的25項人才計畫、12個省會城市和計畫單列市的12項人才計畫和1家中央企業的1項人才計畫。我國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支持範圍進一步擴大。
“近年來海外人才引進工作取得了很大的進展:一個是確定了人才簽證的法律地位;另一個就是《通知》下發以後,降低了我國人才引進計畫的門檻和擴大了人才簽證的適用範圍,明確了人才簽證工作的責任主體和職責分工。”中國人事科學研究院原院長、國家行政學院教授吳江說。
早在2012年,中組部、人社部、外交部、公安部等部門就曾積極推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法》及配套法規中專設人才簽證類別。人才簽證進入國家法律,為海外人才再開綠色通道。
“法律中專設人才簽證類別,充分說明了我國的人才政策更加開放,吸引人才的導向更加明確。”吳江說,“這有利於與創新驅動接軌,形成有中國特色比較優勢的人才引進政策法規體系。”
《通知》明確說明被納入備案的55項各地人才計畫項目,均可比照國家“千人計畫”為引進的外籍高層次人才和家屬辦理人才簽證、人才居留和來華定居等手續,有效解決了全國各地省部級以上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畫政策不一、辦理人才簽證居留難的現實問題。
“過去我國對出入境管理非常嚴,條件要求高,引進人才較少,但‘千人計畫’是一個便利渠道,以往只限‘千人計畫’可以享受的服務和待遇,55項備案項目同樣可以享受。”人社部專技司負責人解釋,《通知》的印發,將有利於形成多層次、多渠道、相互銜接的引才格局。
隨著我國人才引進工作持續推進,各級引才計畫先後實施,帶動了海外人才回國潮。2008年以來,國家“千人計畫”引進人才總數4100餘人,帶動全國各地各部門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超過3萬人。截至2013年底,我國留學回國人員總數達144.48萬人,其中2013年當年回國35.35萬人,是2008年回國人數的5倍多。以施一公、潘建偉為代表的一大批海外高層次人才在我國創新驅動轉型發展進程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成為我國創新創業人才隊伍中的一支骨幹力量。
關於下一步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規劃,中央人才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負責人表示,有關部門正在制定的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條例中將會更加突出人才引進導向,專設針對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的便利政策,有關法律有望年內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