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職權
1.落實貫徹執行《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漁業法》、《河道管理條例》、《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依法用水,依法管水,依法徵收有關規費和水費,確保正常的水事秩序。
2.承擔全縣水利工程的規劃、計畫、建設管理和技術指導工作 。
3.負責全縣地表水、地下水資源的統一規劃、管理、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
4.負責全縣水事案件的查處。
5.負責全縣防汛抗旱和河道管理工作,監督有關鎮鄉落實各類水庫、江河險工地段防洪度汛預案,指導和監督有關責任單位搞好江河防洪工程設施和管護工作。
6.負責全縣各類渠道的輸用水調度,實行計畫用水、科學用水和節約用水,指導、監督鎮鄉抓好蓄水、保水和轄區乾、支、斗、農、毛渠的歲修、整治等工作。
7.負責全縣水土流失的預防、監督和治理工作。審批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
8.指導全縣漁業生產,負責推廣漁業新技術,引進新品種,規範漁業生產秩序。負責全縣漁政案件查處。
9.負責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規劃計畫、建設管理工作和全縣飲水安全管理。
10.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管轄範圍
中江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