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紀念林碑刻

中山紀念林碑刻

中山紀念林碑刻,位於浙江省景寧畲族自治縣鶴溪鎮寨山灣後面的湯降日新山上時。 只見一塊3米多高石碑,靜靜地矗立在向陽的山坡上,前面是種滿了青菜的園地,後面是一個小寺院,左右兩側有竹林、板栗園,唯獨不見成片的林木。

景觀

在石碑的正面,刻有“浙江省景寧縣日新山中山紀念林”14個大字,在石碑的左面,刻有“景寧縣政府暨各機關學校□□□植”字樣,其中有3字已經不能細辨,在石碑的右面,刻有“民國十八年三月十二日”字樣,確切地告訴我們,“孫中山紀念林”石碑立於民國十八年,即1929年。

歷史

據查,孫中山先生於1925年3月12日在北平逝世,1929年移靈柩於南京紫金山,1930年國民黨政府曾定3月12日為全國植樹節。這是我國最早有關植樹節的記錄,1956年,毛澤東主席發出了“綠化祖國”、“實現大地園林化”的號召。我國開始了“12年綠化運動”,1979年,在鄧小平的提議下,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決定每年3月12日為我國的植樹節。1981年12月13日,五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討論通過了《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決議》。也是新中國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對綠化祖國作出的第一個重大決議。從此,全民義務植樹運動作為一項法律開始在全國實施。

據資料記載,像日新山“中山紀念林”碑刻,原景寧縣共立了5處,除了日新山之外,還分別在石印桂山(現石印小區後山)、通天門後山、城隍廟石印山(現東嶽宮糧庫後面)、金仙寺古童塔山(現氣象局附近)等處建立,現均已不存。

據原景寧縣政府便函記載,二十九年(1930年)三月十七日下午二時,原景寧縣政府會議室召開了景寧縣營造“中山紀念林”籌備會議,參加會議的人員有運動員委員會湯保華、縣黨部代表汪汝猷、縣農林場鮑文擔、縣司法處許懷松、警察所方誌雄、鶴溪國小洪烈、縣政府金尚廉和周汝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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