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委統戰部

負責聯繫市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代表人士,通報情況,反映意見和建議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委有關方針、政策;調查研究統一戰線的理論和方針、政策,向市委反映統一戰線情況,提出統戰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檢查統戰政策執行情況,協調統一戰線各方面的關係。

二、負責聯繫市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代表人士,通報情況,反映意見和建議;研究、貫徹落實與完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以及對民主黨派工作的有關方針、政策;落實中央和省委關於發揮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代表人士參政議政和民主監督作用的工作;為市委與各民主黨派進行政治協商做好組織聯絡工作;受市委委託,向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通報市委有關會議精神;支持、幫助市各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選拔培養新一代代表人物,協調有關部門幫助市各民主黨派改善工作條件。

三、負責黨外人士政治安排;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培養、考察、選拔、推薦、安排黨外人士擔任政府和司法機關領導職務的工作;協同做好黨外後備幹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隊伍的建設工作,協同做好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代表人士、黨外幹部的培訓工作。

四、負責開展以祖國統一為重點的海外統戰工作;聯繫香港、澳門和海外有關社團及代表人士;協調港澳統戰工作。

五、調查研究並反映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的情況,協調關係,提出政策建議,團結、幫助、引導、教育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開展思想政治工作。組織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學習培訓。做好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履行全市行業協會商會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職責,做好促進全市行業協會、商會發展的協調指導工作。指導工商聯開展工作。

六、調查研究黨外知識分子的情況,反映意見,協調關係,提出政策建議,聯繫並培養黨外知識分子的代表人物。

七、貫徹執行黨的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聯繫少數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養和推薦工作。

八、負責全市分管統戰工作的黨政領導幹部、黨外人士和統戰幹部的培訓工作。

九、指導鎮、區黨委統戰工作,協調政府有關部門的統戰工作。

十、負責開展海內外統一戰線的宣傳工作。

十一、承辦市委和上級統戰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共設5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部內外的聯繫與綜合協調工作;負責部機關黨務、工、青、婦、政工人事、紀檢、文秘、檔案、保密、外事、會務、財務、接待、車輛管理等工作。負責調查、掌握統戰工作的動態,收集和反映統戰信息,組織、協調重要的調研、宣傳活動,起草重要檔案、文章;負責統戰理論、方針、政策的宣傳和統戰幹部以及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的培訓工作;編輯內部刊物。

(二)黨政科

負責聯繫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代表人士,貫徹執行對民主黨派工作的方針政策,對多黨合作制度和民主黨派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研並提出意見,協調有關部門落實民主黨派參政議政和民主監督的各項措施,協助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負責黨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和擔任政府及其部門領導職務的黨外人士的選拔、培養、考察、推薦等工作;負責聯繫各界黨外知識分子代表人物,調查了解黨外知識分子的情況,反映其思想動態,提出有關黨外知識分子政策的意見和建議,督促檢查知識分子政策的落實。

(三)民族宗教科

貫徹執行黨的民族宗教政策,對民族宗教工作進行調研並提出政策性建議;聯繫宗教團體及其代表人物,推動宗教界人士進行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的自我教育,團結和動員廣大信徒民眾為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服務;依法管理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保護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益,保護宗教教職人員履行正常的教務活動,會同有關部門制止宗教方面的非法活動,抵制境外宗教敵對勢力的滲透;負責管理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務,指導宗教團體開展對外友好交往和聯誼活動,開展宗教政策的對外宣傳;督促、檢查民族宗教政策的落實;負責實施《城市民族工作條例》,處理有關民族事務問題。

(四)經濟科

提出政策性意見與建議;聯繫市工商聯工作,反映意見和建議;聯繫、培養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並開展思想政治工作;聯繫港澳及海外工商社團和代表人士;會同有關部門共同組織推動民主黨派、工商聯開展對老少邊窮地區的智力支邊扶貧工作,引導非公有制經濟人士開展光彩事業。

(五)聯絡科

負責聯繫香港、澳門和海外有關社團及代表人物,協調港澳統戰工作;做好中山海外聯誼會日常會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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