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國家機關會計領軍人才培養實施意見

為加強中央國家機關會計領軍人才培養工作,2012年5月22日,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以國管財〔2012〕141號印發《中央國家機關會計領軍人才培養實施意見》。該《意見》分指導思想、培養目標、組織分工、學員選拔、學員培訓、培訓管理、經費管理、學員使用8部分。

中央國家機關會計領軍人才培養實施意見

國管財〔2012〕141號
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各中央在京企業:
為貫徹落實財政部《會計行業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2010-2020)》關於“各地財政部門和中央有關主管單位要比照全國會計領軍(後備)人才培養工程做法,大力培養本地區、本部門、本系統的會計領軍人才”的要求以及國管局制定印發的《中央國家機關會計行業人才發展“十二五”規劃》部署,加強中央國家機關會計領軍人才培養工作,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科教興國、人才強國戰略,以能力建設為核心,遵循人才成長規律,立足知識前沿,創新培養機制,嚴格科學管理,培養一批精通業務、善於管理、熟悉國家財經法規、具有國際視野和戰略思維的複合型高層次會計人才,服務於我國經濟社會科學發展,為中央國家機關和中央企業輸送優秀的領軍人才,為全國會計領軍人才隊伍提供充足的人才儲備。

二、培養目標

為滿足行政事業單位深化改革和中央企業實施發展戰略對會計人才的需求,在考慮現階段我國開展高層次會計人才培訓能力的基礎上,按照會計人才的能力框架和素質要求,開展中央國家機關會計領軍人才培養工作。“十二五”期間,在中央國家機關行政事業單位和中央在京企業的範圍內,培養造就200名左右會計領軍人才。其中,著力培養100名左右在行政事業單位或相關重要領域擔任財務負責人的行政事業類會計領軍人才,積極發揮這些人才在深化行政事業單位體制改革,最佳化資源配置,加強財政、財務管理,推動依法行政、依法理財,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著力培養100名左右在中央在京企業或重要經濟領域擔任財務負責人的企業類會計領軍人才,積極發揮這些人才在深化企業內部改革,建立健全現代企業制度,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保障企業做強做大,推動企業實施“走出去”戰略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組織分工

國管局負責制定中央國家機關會計領軍人才培養規劃,組織實施會計領軍人才選拔培養工作,研究制定會計領軍人才能力框架,組織設計培訓方式、開發培訓教材,建立會計領軍人才信息庫,對學員實行跟蹤管理,指導配合北京國家會計學院會計領軍人才培訓工作。
北京國家會計學院負責教學培訓,協助國管局做好學員選拔、參與研究制定會計領軍人才能力框架、開發培訓課程、結業考核、學員檔案庫建設等教務管理工作。
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各單位和各中央在京企業要積極支持配合國管局開展會計人才的選拔、使用和管理等工作,建立會計人才選送機制,推薦優秀人員參加會計領軍人才選拔,制定人才使用激勵機制,為優秀會計領軍人才提供施展才能的舞台,全面組織好本系統會計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四、學員選拔

(一)選拔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誠實守信。
2.中央國家機關行政事業單位分管財務的單位負責人、財務部門正、副處長級幹部;中央在京企業分管財務的企業負責人、財務部門正副職負責人。
3.具有經濟管理類專業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具有較高的政策水平和較豐富的財務工作經驗,從事財務會計工作5年以上,具有開拓創新意識和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分析研究能力。
4.企業類具有高級會計師職稱或通過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並達到國家合格標準。
5.具有較高的英語水平,能夠運用英語進行聽、說、讀、寫。
6.原則上年齡不超過45周歲,身體健康。
(二)選拔方式。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選拔原則,按照個人申報、單位推薦、筆試、面試、考核等程式進行。筆試與全國會計領軍人才選拔同步進行,原則上使用同一試題,特殊情況下自行組織考試,申請者分別按照行政事業類和企業類不同類別參加考試。筆試結束後,根據財政部選拔情況,對有意願參加中央國家機關會計領軍人才選拔的申請者,按照成績高低確定面試人選,獨立組織面試。面試採用結構化面試方式,對面試成績排在前若干名(具體人數以當期選拔人數為準)的人員進行考察,擇優錄取培訓班學員。一般每兩年選拔一次。

五、學員培訓

採取“分類培養,聯合打造”的人才培養模式。中央國家機關會計領軍人才培養分為行政事業類和企業類兩個類別進行。按照因材施教、學用結合的原則,實行集中培訓與在職學習實踐相結合、課堂教學與套用研究相結合的培訓方式,通過建立學習、研究、實踐、交流平台,系統學習知識,強化能力建設,全面培養和提升學員的綜合素質。
(一)培訓周期。
實行2+1培訓模式,即每屆培訓周期為3年,第1年、第2年為集中培訓、夯實基礎階段;第3年為參與實踐、拓寬能力階段。第一階段以組織教學、跟蹤管理為主,著重培養學員的專業素養,構築全面的專業知識體系,拓展學員非專業知識視野,加強學員之間的交流,培養團隊意識和溝通能力,提升學員的道德修養、職業使命感及社會責任感。第二階段以高層次論壇、大跨度交流為主,創造學員參與社會實踐的機會,著重提高學員的綜合素質,培養學員的領導意識和國際化意識,提升學員解決戰略問題的能力、處理突發問題的能力和國際交往能力,強調對學員實際工作能力的考察,激勵學員專注對工作的投入和對單位的貢獻,提高學員研究成果發表和出版比率,提升學員在行業中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二)培訓基地。
中央國家機關會計領軍人才培養以北京國家會計學院為主要培訓基地,上海國家會計學院廈門國家會計學院浦東幹部學院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等知名院校為輔助培訓基地,學員所在單位為培訓基地的重要組成部分。
(三)培訓方式。
培訓由集中培訓和跟蹤管理兩部分組成。集中培訓採取短期、多次集中的培訓方式,每年舉辦若干次。每個培訓周期的首次集中培訓時間一般為15天左右,以後各次集中培訓時間為10天以內。集中培訓結束即進入跟蹤管理階段。
1. 集中培訓。以課堂教學、專題講座、專題研討、論壇等形式為主,通過學習交流夯實理論基礎,提升知識結構,更新經營理念,拓展管理視野,培養分析判斷和溝通協調能力,搭建起學員之間、師生之間溝通交流的平台,為學員實現從執行者向管理者、領導者、決策者的轉變奠定基礎。通過培訓和綜合考察,確定學員在職學習的方向和參與科研、實踐的具體任務。
(1)課堂教學與專題講座。以會計人才能力要求為指引,合理安排培訓課程,以案例教學為主要培訓方式,聘請國內外一流的專家、學者和有關領導擔任授課教師,講授科學的理論、知識和方法,逐步建立以會計理論知識為核心,覆蓋社會學、管理學、經濟學、法學、哲學、歷史學等多學科的知識網路體系,積極打造精品課程。
(2)課堂互動與專題研討。建立課堂互動、課後討論的培訓模式,加強師生之間、學員之間的溝通與交流,促進學員吸收知識,拓展視野,提升水平。
(3)實地參觀考察。安排學員到大型企事業單位、機關、院校和研究機構參觀、考察,邀請單位高層管理人員介紹管理經驗,引導學員從實踐中學習。
(4)開展境外培訓。組織學員赴境外知名院校、國際性組織、跨國企業實地考察學習,通過與外國同行的交流,了解境外會計行業發展的最新信息、學術動態及先進的管理經驗,提高學員的涉外溝通能力,拓寬學員的國際視野。
(5)網路信息交流。構建網路交流平台,以網路為載體,拓寬教學手段和方式,增強學員之間的交流互動。
2. 跟蹤管理。集中培訓結束後,學員以在職自學為主,邊實踐、邊學習。培訓基地為學員配備導師,提供自學書目、課題項目和輔導服務。定期舉辦網上論壇,實現教師和學員的一對一輔導。學員根據自學書目、課題項目和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進行自學、套用和調研等。按時參加各項培訓活動,定期向國管局報送學習心得、實踐套用報告、業績報告、專業論文、案例研究報告、調研報告、考察報告等,提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1)實施動態跟蹤管理。建立會計人才信息庫和培訓學員檔案,記錄學員在培訓期間的各項表現,掌握學員動態。在培訓周期內,國管局和培訓基地不定期與學員及其所在單位聯繫,了解、通報學員的學習、工作、科研等情況,定期編輯出版學員動態。
(2)督促學員完成自學任務。安排一定的自學任務,督促學員利用業餘時間認真完成學習指定閱讀書目、承擔省級或行業研究課題,通過不斷學習,掌握相應的理論知識、科學方法,增強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提高專業水平和綜合能力。
(3)開設網路課堂。建立培訓專屬網站,開闢網路課堂,將優秀課程製成課件上網,供學員學習。同時,利用網路搭建學員溝通平台,為學員培訓結束後繼續交流提供載體。
(4)擔任授課教師。根據學員的課題研究成果,安排學員參與中央國家機關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及其他專業培訓班的授課任務。
(5)擔任評審專家。結合學員的綜合素質和整體能力,吸收優秀學員進入中央國家機關高級會計專業資格評審專家庫。
(6)參與專業研究。推薦優秀學員參加財政部、財政部會計準則委員會、財政部企業內部控制標準委員會等部門和機構組織開展的課題項目、學術研究、出國考察等活動。組織學員參與和承擔中央國家機關相關專業課題的研究工作。
(7)建立跟蹤評價體系。定期了解學員完成培訓後的崗位職業變化,聽取對學習課程的建議,為測評培訓效果提供依據。
3. 聯合培養。搭建行政事業類和企業類會計領軍人才的溝通橋樑,通過多種方式,加強兩類會計領軍人才的溝通與交流,促進學習合作、業務合作、知識整合,打造會計領軍人才聯合團隊。
(1)舉辦聯合集中培訓。每年舉辦一次聯合集中培訓,時間為3天至5天,採取“授課與交流相結合,以交流討論為主”的培訓模式。開設專題講座,聘請國內外一流的專家、學者授課,開展交流討論,加強兩類人才之間的橫向聯繫,開闊學員視野。
(2)舉辦合作論壇。以北京國家會計學院為依託,不定期舉辦合作論壇,邀請社會知名專家、學者、大型企事業單位高層管理人員、國家政策制定機構高層領導參加,就學員關心的問題進行討論,實現信息共享,交流互動提升。
(3)搭建網路溝通平台。在兩類會計領軍人才培訓分別自辦專屬網路平台的基礎上,由北京國家會計學院負責建設兩類學員公共網路溝通平台,實現遠程互動,加強兩類學員之間、學員與教師之間的聯繫。
(4)引導鼓勵學員成立跨類別學習組織。積極發揮學員在學習合作、工作合作等方面的主觀能動性,鼓勵學員自發成立跨類別的學習、交流、互動型學習組織,構建會計領軍人才學習團隊。

六、培訓管理

實行激勵與約束相結合的培訓管理機制,建立健全培訓管理辦法,引導學員按照培訓方案完成培訓任務。按照考核周期,對學員參加集中培訓情況、完成自學任務情況、講課情況、發表學術論文情況、參加論壇情況、參加網路交流情況、工作業績、職務晉升情況、獲獎情況、單位滿意度等進行量化考核,結合學員的綜合素質和發展潛力,擇優選拔可塑性強、表現優秀的學員進入下一周期學習。對於無故缺課、未完成全部課程學習、不按規定報送學習心得、實踐套用報告、業績報告、專業論文、案例研究報告、調研報告、考察報告等的學員,勸其退學,並將情況通報學員所在單位。培訓周期屆滿,對經考核准予結業的學員,由國管局頒發中央國家機關會計領軍人才證書。

七、經費管理

國管局承擔會計人才選拔階段、在校培訓期間的全部培訓費用以及跟蹤培訓期間的相關費用。其他費用由學員所在單位根據情況承擔。會計領軍人才培養經費實行專項管理,專款專用。

八、學員使用

堅持“培養與使用相結合”的指導思想,建立推舉機制。加強與學員所在單位的溝通,並積極推薦優秀學員擔任領導職務。吸收優秀學員進入中央國家機關專業人才庫。鼓勵並支持學員參加國家級人才選拔。建立會計領軍人才培養項目與北京國家會計學院會計專業碩士項目有效對接機制,實現學時互認、相關課程免修,方便學員攻讀會計專業碩士學位。推薦特別優秀的學員加入財政部會計準則委員會、企業內部控制標準委員會、中國會計學會等專業機構。充分發揮會計領軍人才的引領和輻射作用,打造中央國家機關會計領軍人才品牌。
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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