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書畫家協會

(二)有加入本協會的意願。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一)執行本協會的決議。 第十條

協會簡介

中國青年書畫家協會,英文名CHINA YOUTH PAINTER ASSOCIATION,英文縮寫“CYPA”。是經國家相關部門批准成立的社會團體,是中國各民族及海外書法家組成的人民團體。協會吸納在書畫領域創作、書畫評論、書畫研究等方面成就卓著者為會員,由一大批國家著名的藝術家們發起成立的。會員來自全國各條文化戰線,協會集結了中國當代百名優秀的藝術家和當代著名的社會學者。是目前中國青年書畫成員規模最大,全國最具影響的藝術團體之一。

協會宗旨

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發掘新生力量,傳播中華國粹文化。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章

第一條 中國青年書畫家協會(CHINA YOUTH PAINTER ASSOCIATION)
第二條中國青年書畫家協會是由從事藝術研究的專家學者和從事文化藝術教育一線的工作人員組成的全國性學術協會。
第三條 中國青年書畫家協會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及各項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通過開展各種形式的學術活動,努力提高我國的文化藝術水平,推動我國社會主義文藝事業的發展,促進我國文化的大繁榮大發展。

第二章 會 員

第四條 本協會的會員分為兩類:協會會員和個人會員。
第五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協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協會的意願。
(三)在本協會的業務(行業、學科)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第六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七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協會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協會的活動。
(三)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八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協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協會的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
(四)向本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九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並交回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本協會最高權力機構是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每四年召開一次。
第十二條 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
(一)制定、修改章程和決定協會重大事宜。
(二)聽取並審議協會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三)選舉產生執行委員會。
第十三條 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執行委員會行使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其職責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決議
(二)聘請各專業委員會委員;
(三)執行委員會會議由執行主席召集,每年舉行一次。
(四)選舉產生主席、執行主席、副主席。
(五)討論決定協會階段性工作或專項計畫。
第十四條 執行委員會閉會期間,由會長辦公會議行使決策權,決定執行委員和專業委員的整補和除名,並向執行委員會通報
第十五條 本協會秘書長,專業委員會及辦事機構的負責人,由會長任命或聘任,並通報執委會,本協會根據需要設立相應的辦事機構和分支機構。並報請業務主管部門和登記機關備案。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本章程經2003年1月8日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十七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協會的理事會。
第十八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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