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創立時間 2012年1月12日
創始人 羅范懿[人民出版社馬恩列傳記作家、《人的價值學》作者、全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和國防教育新長征(文化長征)活動發起人]
首屆院領導機構組成成員:
顧 問:(以姓氏筆劃為序)
王巨才:延安行政公署原專員、陝西省委原常委宣傳部部長、中國作協黨組原副書記、全國政協文教辦原副主任、著名文學評論家。
王定烈:空軍原司令員、老紅軍。
劉海藩:中央黨校原副校長、領導科學學會會長、博導、著名理論家。劉聲鍔:解放軍南京政治學院原軍事教研室主任、博導、軍事理論家。
羅開富:《經濟日報》原副總編、總經理,中國重走中央紅軍長征路第一人、著名記者。
尚墨玲:中宣部新聞局負責人。
名譽院長:
王景清:中國紅色文化國際交流促進會會長、毛主席親人。
江南:中國紅色文化國際交流促進會常務副會長、秘書長。
王聚英:中國紅色文化國際交流促進會副會長、中國軍博研究室原主任、著名軍事歷史專家、教授。
姜文華:中華愛國工程聯合會常務理事,中國紅色文化研究院院長。
陳和歡:湖南安仁縣委原副書記、人大主任。
孫錢章:中央黨校函授學院原院長、博導、著名管理學專家。
王寶璋:中國聲樂學會會長、著名男高音歌唱家、教授。
院 長:羅范懿
副院長:李綠森(湖南)、 陳贊文(湖南)、趙懷仁(甘肅)、吳豐清(湖南)、朱步成(湖南)、盧成錫(湖北)、李軍(湖南)、袁躍紅(湖南)、張峻(北京)、李風華(湖南)。
兼職副院長:王勝國(河北)、鄧玉平(上海)、李完彬(吉林)、宋宇舸(湖南)、謝太平(北京)、王彥霞(北京)。
廣東分院院長:賴國輝
北京分院院長:張峻
湖南分院院長:陳贊文
江西分院院長:王石水
甘肅分院院長:趙懷仁
河北分院院長:王勝國
湖北分院院長:盧成錫
駐湘秘書長:袁躍紅
駐廣秘書長:陳苗
駐京秘書長:劉毅
創立目的 為了貫徹黨中央十七屆六中全會關於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的會議精神,為了以實際行動迎接中國共產黨第十八次代表大會勝利召開和落實會議精神;為了更好地宣傳、學習、踐行、研究、發展長征精神,喚起、激發和凝聚全國各界人士愛國主義精神力量;推動各地對紅軍長征的研究和紀念活動,整合國內外有關中國紅軍長征的文化資源;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人生價值觀為指針、以紅軍長征精神為榜樣、以紅軍價值觀為準則不斷完善和廣泛傳播“人生價值=人的價值-物生價值”的人生價值兩項差原理“人生方程”教育;為了團結全國(甚至海外)更多仁人志士,更好地推進文化長征淨化人類心靈品牌活動發揮其更大的社會效益;志於將中國紅軍長征精神品牌推向世界,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和構建科學的普世價值觀添磚加瓦,為中國和人類心靈淨化、頭腦復興的偉大事業不懈努力,為共產主義理想的實現作出應有的貢獻。故申請並由中國紅色文化國際交流促進會批准成立了“中國長征精神研究院”。
宗旨:全心善眾,科學發展。
任務:學習踐行,研究發展。
目標:世界大同,不勝不休。
方針:“三和”原理,艱苦濟心。
性質:全國社團,公益事業
口號:攜手新一代,喚起先驅魂;科學求發展,中華再復興。攜手萬萬里,文化新長征;懸壺濟心界,風流後來人。
長征精神(四八概述):自強不息,百折不撓;團結精進,奉獻忘我;艱苦卓絕,智勇雙超;人民至上,信仰天高。
成立背景
為紀念中國工農紅軍長征勝利70周年,回響中央“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和國防教育等指示精神,在安仁縣委、縣政府及省市軍區(軍分區)、宣傳、教育、文藝、新聞等有關部門的重視和支持下,由中共湖南安仁縣委宣傳部副部長、縣文聯主席、郴州市文聯兼職副主席、人民出版社馬恩列傳記作家羅范懿發起並組建,全國勞模、農民作家、安仁文聯副主席李綠森和安仁大石電站工人、民間藝術家陳贊文全程志願參加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和國防教育新長征(文化長征)工作隊”,2004年10月15日在安仁發起、經郴州啟動,自籌經費,於10月18日從江西瑞金“長征第一山”徒步啟程,於2005年4月15日勝利到達陝北吳起鎮。
活動歷時182天,沿當年中央紅軍長征路線,爬雪山、過草地,走過 10個省,跨越89個縣市,徒步行程25000里;在沿途42所中國小校和鄉村幹部及民眾約130000人中作馬列人生觀和國防教育講座70餘場;刷寫宣傳標語700餘幅,70年來長征路首次出現弘揚紅軍長征精神、教育新一代人的永久性石刻標語70幅;走訪調查和投宿途中老紅軍及老百姓700餘戶(人);看望途中11個少數民族困難戶和烈屬及城市清潔工216戶,送慰問、救濟款11戶,家訪特困學生17人並資助苗族特困生上中學、大學;啟動沿途大中小學生和網民10000餘人參與“偉大導師人生宣傳全國萬里長征萬篇作文競賽活動”;沿途製作《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新長征萬人萬言旗》7面,活動納諫10多種我國少數民族和美、日、馬來西亞等中外文及台灣同胞的簽名留言。活動留下《信仰是怎樣鑄成的》等紅色文藝作品近兩百萬字(幅),部分作品受到中國國博、軍博珍藏和《人民日報》、《光明日報》、《解放軍報》、《新華月報》、《文藝報》、《作家文摘》和央視《新聞聯播》等中央主流媒體的高度評價和轉載,活動在《湖南日報》的專題系列作品《翻越大雪山》等獲2005年度全國報紙副刊作品年賽一等獎和湖南省好新聞一等獎。記錄活動的長篇紀實文學作品《信仰是怎樣鑄成的》選入中央文獻出版並被評為全國報告文學特等獎,全國已有廈門市教育局等將此書選入中學語文和政治類指定閱讀教材,此書還被列為中國國學研究書目。
羅范懿的散文《老山界上的生日》連同陸定一的《老山界》選入蘇教版八年級《語文》上冊第3課並被媒體選入紅色教育“經典名篇”;海內外上百家媒體轉載了活動的120篇文化長征日記,《羅范懿文化長征日記》創“世界第一部手機簡訊實時日記”世界紀錄;羅范懿的活動理性成果---哲學專著《人的價值學》被人民教育出版社選入“高等院校專業教材”,已先後在湖南、江蘇、廣東、河北、海南等選入大中學思政和公共選修課,已在廣東高校創連續兩年(2010、2011年)選修人數最多,廣東、海南高校還開設了公共課“文化長征班”,已有多家網站對此教學開專題討論,反響熱烈。文化長征活動隊旗、隊歌、萬人萬言旗和羅范懿講座稿、帶在長征路上的馬恩列故事書等27件被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博物館徵集為“國家文物”,其中羅范懿的《馬克思》又被媒體選入“一生必讀的60本書”。活動發起人羅范懿應邀先後赴北京大學、河北政法學院、湖南地震局等全國校園、機關繼續講學和擔任客座及在教育集團、高校兼職。
羅范懿被中宣部、國家教育部和國家國防教育辦評為共和國首批全國“全民國防教育先進個人”,“湖南文化長征隊”集體被授予“第五屆中國時代十大卓越團隊”稱號。中宣部和湖南省委宣傳部先後以“先聲奪人”和“動人事跡”等發專文表揚;縣市為文化長征活動召開了五周年紀念會。社會輿論評贊活動“走了一條線,教育兩代人,影響一大片”;聯合國《文薈》等中外文刊也向國際社會宣傳推介這一新世紀淨化人類心靈活動“在社會產生重要影響”;“中央文獻”如是評價:“他們的創意質樸、率真,他們的行動一往無前,他們的精神激越昂揚……”;《人民日報》載文評價:“用生命詮釋的人生價值”;《光明日報》載文:活動將在中國21世紀文藝運動史寫上精彩獨特的一章。
為了團結全國(甚至海外)更多仁人志士,更好地推進文化長征淨化人類心靈這一品牌活動發揮其更大的社會效益,在以上文化長征活動的基礎上成立了中國長征精神研究院。
所推崇八句名言至哲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孔子)
我們要做一個高尚的、純粹的人,做一個有道德的人、脫離了低級趣味的人,做一個有益於人民的人。(毛澤東)
人的青春是有限的,我要把有限的青春投入到無限的為人民服務之中去。(雷鋒)
一個人的價值應當看他貢獻什麼,而不是看他取得什麼。(愛因斯坦)
有錢不能使人幸福,幸福的源泉只有一個:使別人得到幸福。(諾貝爾)
動機至善,私心了無。(稻盛和夫)
我為人人,人人為我。( 規律 )
“人生價值=人的價值-物生價值”,多念一次和差價值公式,多排一回動物寄生病毒。(羅范懿)
實踐活動
(一) 組織符合條件的團隊和個人加入“團體”和“個人”的研究團隊、研究員和會員隊伍,開展相關社會公益活動,形成弘揚、研究、傳播紅軍長征精神的合力;
(二) 體驗長征活動,為社會和家庭開辦偉人、巨人核心價值心靈點化班、踐行家教班,為大中國小校開辦踐行重走長征路勵志實訓班(隊),為社會各界(黨政工青婦)各單位組織體驗長征活動,開展弘揚長征精神的人生價值運算和物生價值轉化試點工作;
(三)在當年紅軍長征經過的地區召開“中國長征精神研討年會”,並創辦《中國長征精神研究》和《文化長征快報》,開辦“文化長征心靈講壇”,組織人員深入研究長征精神“自強不息、百折不撓,團結精進、奉獻忘我,艱苦卓絕、智勇雙超,人民至上、信仰天高”的精神內涵,最大限度地發掘中國工農紅軍。長征對人類物質、精神、政治三個文明建設方面的價值意義和人文底蘊,陸續推出有關弘揚長征精神的思想理論和文學藝術新成果;
(四)協力創建、完善和發展“長征精神網”---文化長征網,利用網路等大眾傳媒向全社會解讀、宣傳和弘揚長征精神,努力將長征精神內化為人們的價值取向和道德素養,用長征精神提升全社會人們的道德品質、審美情趣、精神境界和整體素質,推動全社會的思想道德建設;
(五)在條件成熟的省或地區,尤其在紅軍長征經過的地區沿線設立若干研究聯絡站點,爭取當地宣傳和旅遊部門的支持,組織和開展“以弘揚長征精神”為主題的紅色旅遊和全民健身心活動,為人們提供必要的物質和精神資養,為重走長征路活動整合開發提供科學可行的研究項目支持;
(六)為社會各界宣傳、研究長征的團體和個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與支持;
(七)組建理論實踐強悍的“中國長征精神星級考評審員會”,每屆開展“中國長征精神星級考評”活動,分別對參評單位和個人的考核驗收情況(艱苦、智勇、忘我、民本、精進)授予一至五星級匾牌(“中國長征精神五星團隊”、“中國長征精神五星工作者”);
(八)根據文化長征《人的價值學》“和分概念、和差運算、和諧轉化”的“三和原理”,促成人們切實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理念,實現哲學從認識世界到改造世界的飛躍,引導人們全心身服從和服務於社會和人生科學發展的客觀規律運籌軌跡,研究出品“人生價值測量電教儀”,科學編程、申報產權並促成產品上市,從學前班開始引導,日臻人人受益。
(九)在紅軍長征路上籌建或促成社會創建招生教學全新體制的國際性福利型實驗大學――“中國長征大學”。
(十)協力全國籌集和創立“中國長征精神獎基金”,讓中國紅軍長征這支人類特有的無往而不勝的鋼鐵團隊合 力鑄就的精神獎――“中國長征精神獎”的影響超過西方的諾貝爾個人獎,努力實現在世界東方誕生這一人類精神巨獎的遠大奮鬥目標,為打造科學的普世價值觀和共產主義理想的實現作出應有的貢獻。
院旗
(此件已被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博物館收藏)
院徽
院徽釋義:
院徽以褚色和藍色、紅色和黃色為主體,褚色寓意大地,藍色寓意藍天,院徽正中央的紅五角星內有鐮刀、錘子,這是紅軍長征時期的軍旗徽標,寓意工農聯盟、紅心向黨,四色也寓意天地人和。
正下方為“文化長征”四個金色漢字並配英譯文,寓意中國長征精神研究院的創建活動源頭和形式、性質,上方以“中國長征精神研究院”院名九個金色漢字並英譯,會同“文化長征”上下緊緊圍繞正中央的紅五角星和黨徽,寓意團結在中國共產黨的圍圍,圍繞紅軍長徵文化、長征精神開展一切工作。
院徽上有兩個日期:左側日期為文化長征重走二萬五千里紅軍長征路出發日,也是紀念長征70周年紀念日;右側日期為中國長征精神研究院院旗(原陳列於中國軍事博物館的文化長征隊隊旗)於紀念秋收起義85周年旗開起步上井岡山四路大會師紀念日。院徽周圍褚色圓圈寓意文化長征路萬萬里無止境,也寓意中國長征精神不僅屬於全中國而且屬於全球、全人類,弘揚研究發展長征精神無止境。
院歌
文化長征之歌
上世紀長徵用馬列主義理論喚醒一代人,長征是宣傳隊,是宣言書,是播種機,推翻壓在人民頭上帝、封、資三座大山! 為真理而鬥爭,奴隸們翻身作主人,前進,文化長征!前進,文化長征!高舉先進文化大旗,呼喚崇高美好人生,科學發展,科學發展,英特納雄耐爾一定要實現!
新世紀長徵用馬列主義人生感化一代人,長征是宣傳隊,是宣言書,是播種機,推翻壓在人們身上 金、淫 、恐三座大山!為三觀而長征,全人類奮起創文明。前進,文化長征!前進,文化長征!高舉先進文化大旗,呼喚崇高美好人生,科學發展,科學發展,英特納雄耐爾一定要實現!
中國長征精神研究院官方網站:文化長征網
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團體的名稱:中國長征精神研究院。英文名是RESEARCH INSTITUTE OF CHINA’S LONG MARCH SPIRIT,縮寫是RICLMS。
第二條 本團體為民眾性學術研究團體,是自願結成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 本團體的宗旨: 遵守憲法、法律和國家的各項法規、政策, 擁護黨的領導,堅持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為指導,按照“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學習鄧小平、江澤民、胡錦濤等黨和國家領導人有關長征精神的論述,學習、踐行、研究、發展長征精神,廣泛團結身體力行和積極弘揚中國工農紅軍長征精神的海內外仁人志士和社會團隊,形成弘揚、研究和傳播的合力;深入發掘中國長征路和長征精神這一人類物質和非物質的文化遺產寶庫;促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構建和完善,用長征精神提升全社會人們的道德品質、審美情趣和整體素質,倡導和養成人們文明、積極、向上、進步的生活方式和行為準則,批判和抵制腐朽、萎靡的生活方式和不良文化,推動全社會的思想道德建設,促進社會的和諧穩定、科學發展,為在新世紀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做出貢獻。
第四條 本團體加盟中國紅色文化國際交流促進會,成為其團體會員,接受紅促會和掛靠單位業務指導及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團體駐所:在首都北京和毛主席家鄉湖南長沙及長征路上分別設秘書處辦公。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團體的業務範圍:(同上“實踐活動”)
第三章 研究人員
第七條 本團體的研究員有研究團體和研究員、會員之別。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團體的研究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團體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團體的意願;
(三)在本團體的業務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四)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發表過一定的研究成果。
會員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團體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團體的意願;
(三)在社會踐行方面具有一定的影響和執著追求;
(四)無論種族、國別、文化程度的優秀未成年人、合法公民。
第九條 吸收研究人員、會員的程式是:
(一)提交申請書;
(二)經組織工作委員會研究討論通過後頒發“研究團隊”、“研究員證”或“會員證”即可入院。
第十條 研究人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團體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團體的各項活動;
(三)獲得本團體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團體工作有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加盟自願、退出自由;
(六)優先閱讀和獲取本團體提供的各種資料。
第十一條 研究人員、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團體的決議;
(二)維護本團體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團體交辦的工作;
(四)定期交納一定的研究會費:團隊繳會費不限,研究員每屆(五年)一次性繳納三百元會費,會員每屆一次繳納五十至一百元會費。
(五)向本團體定期提供學術論文、調查報告等研究成果或踐行心得;
(六)宣傳本團體宗旨,推薦發展新成員,加強成員之間的聯繫,促進研究院工作開展。
第十二條 退出應書面通知本團體,並交回所發出證件。
第十三條 研究人員等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團體的最高權力機構是研究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研究員大會或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其他重大事宜等。
第十五條 研究人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成員或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研究人員或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研究人員大會或代表大會每屆5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部門審查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研究人員大會的執行機構,理事會任期5年,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團體開展日常工作,對研究員大會或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九條 本團體院長、執行院長、副院長、秘書長任期5年,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研究員大會2/3以上成員表決通過。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以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本團體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以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三條 本團體院長、執行院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召集和主持理事會;
(二) 檢查研究人員大會或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 代表本團體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二十四條 本團體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
(二) 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三) 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五條 本團體經費來源:
(一) 研究會費;
(二) 政府資助;
(三) 社會捐贈;
(四)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六條 本團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研究員會費,亦可經常務理事會研究免收會費。
第二十七條 本團體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研究會員中分配。
第二十八條 本團體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二十九條 對本團體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研究員大會或代表大會審議。
第三十條 本團體修改的章程,須在全體大會或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報經中國紅色文化國際交流促進會通過。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本團體的理事會。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自中國紅色文化國際交流促進會批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