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道德觀念

中國道德觀念

道德觀念是人們對自身,對他人,對世界所處關係的系統認識和看法。屬於社會倫理的範疇。中國傳統哲學中的道德觀主要是指以儒家為正統的傳統道德。

道德定義

詞目:道德  拼音:dào dé

什麼是道德? 一個道德淪喪、缺失的國度,不可能有快速、持續、健康發展的經濟,也不可能有社會的正常發展、基本社會秩序的存在。道德存在的目的是直接關係到人們了解並掌握基本的為人之道,在此基礎上,形成正常完善的人格,樹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理想。我們對道德看似非常重視,但在實際操作中往往簡單化和片面化,重視高層次的道德理論教育,而對社會道德等基礎性的道德規範重視不足。 無論人性本善還是本惡,教育對一個人的影響是深遠和長久的,本惡,道德促使他多從善。本善的,道德促使他繼續從善。作為某些受過幾年到十幾年教育的人,在接受了十幾年的系統教育後,依舊曝露出某些醜陋的一面,這不得不讓人深思道德的缺乏。但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效率和效益的凸顯使得教育等社會上的東西也變得功利化甚至市場化。自古以來,培養“德才兼備”的學生是學校和老師的基本方向和目標,但現代許多學校的教學理念里往往重視強調“才”而忽視了“德”的重要性,教育的天平發生了傾斜,是導致了大量缺乏道德的事情發生的重大因由之一。而一系列缺乏道德的事件的發生則說明道德的缺失已經不再是個別現象,這不得不讓人審視現代缺乏道德存在的問題。雖然國家一直在提倡“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並行,在用人機制上也倡導“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但在實際的貫徹落實中成效卻不顯著,這也是當今社會道德缺失的主要原因。

道德作為規範人們行為的準則,往往代表著社會的正面價值取向,起著引導、促進人們向善的功能。正是因為有了道德的力量,我們的社會才變得溫馨和諧。一個道德淪喪的社會是沒有希望可言的,也不會走的長久。法治作為強制性的懲罰手段是對道德約束的補充,但最終目的還是要實現道德約束人的作用。道德能使人們主動去遵守行為規範,法律永遠只能是使人們被動的接受。因此,道德在規範人們行為和實現社會和諧中的作用是無法取代的。人才與道德應該是相對應的兩個範疇,有德才有才。道德的培養應該與知識的培養、能力的塑造同步進行,而其中若是出現道德的滯後,最終的結果可能會給社會、國家帶來嚴重的損失。一個沒有道德,不懂得遵守道德的人將來踏上工作崗位之後只能是中飽私囊、唯利是圖、置民族國家利益於不顧。從國家高級官員貪污腐敗到企業老總不顧消費者利益再到教師、醫生的灰色收入,無不在說明一個問題:職業道德嚴重缺失!雖然社會整個大環境對人們的思維和觀念會造成一定的衝擊,但人們對道德操守的無視則是問題更根本的所在。而這些行為與某些人的缺乏道德的致使這些所謂的人才在走向工作崗位之後不能將職業道德以及社會道德作為自己行為的指南,對道德和法治的無視也造成了他們在迷途中越走越錯誤。

競爭與忍讓基本對立,博弈與道德基本對立。如果你一心勝在博弈,

就可能輸在道德;你一心想贏得道德,就容易輸在博弈。

領導人的行為一半是道德,一半是博弈。博弈是決策優先,道德是對抗默認。超智慧的領導人知道多少忍讓,又何時競爭。他們總是尋找戰略主題,制定規則,讓他人競賽。

道德是基於承認和保證人類社會存續的理念,發揮的旨在限制或倡導人們行為的規範。也可以說,道德是初始的具有柔性特徵的法律。道德是社會意識形態長期進化而形成的一種制約,是在一定社會關係下,調整人與人之間以及人與社會之間關係的行為規範總和。

道德與自信沒有法紀,是第三空地里遊蕩的個人意志,那裡的靈魂正將演變成智慧,它不是生也不是死,而是新文明的創生。其實人類的文化進程無窮無盡,無終無果。

摘自《博弈文化盛宴》一文

行為規範道德

定義1:由個體自我意識為起始,引影到群體當中,形成的《精神》《語言》《行為》巨觀性微略統一,即為道德。  定義2:道德就是脫離人的自然屬性而適應人的社會屬性。( 這裡說的人的自然屬性,實質就是動物性。)  道德應該是合於天理的行為規範。由於人類的智慧可以掌握自然天理的動態規律,來主導天理動態層面的提高,因此,隨著天理動態層面的提高,道德的標準即隨之提高。  定義3:道德是一種社會意識形態,它是人們共同生活及其行為的準則和規範。不同的時代、不同的階級有不同的道德觀念,沒有任何一種道德是永恆不變的。  道德很多時候跟“良心”一起談及,良心是指自覺遵從主流道德規範的心理意識。  道德不是天生的,人類的道德觀念是受到後天的宣傳教育及社會輿論的長期影響而逐漸形成的。  定義4:道德,指衡量行為正當與否的觀念標準。一個社會一般有社會公認的道德規範。只涉及個人、個人之間、家庭等的私人關係的道德,稱私德;涉及社會公共部分的道德,稱為社會公德。  道德和文化有密切關係,有些時代又打上意識形態的烙印。人類的道德有共通性。不過,不同的時代,不同的社會,往往有一些不同的道德觀念;不同的文化中,所重視的道德元素及其優先性、所持的道德標準也常常有所差異。所謂“性相近,習相遠”,同樣一種道德,在不同文化社會背景中的外在表現形式、風俗習慣往往也相去甚遠。  以下原詞條釋義僅僅是對行為規範意義上的道德的一種理解:  道:本意是客觀真理,即自然界的構造、運動、變化等規律,社會的客觀發展和變化規律,人的生老病死等規律,是自然存在和發展的規律。它客觀存在,左右社會和人類的發展。順應它去發展,社會才能健康和諧、人才會健康幸福、自然界才會長足存在。  德:的本意為順應自然。社會和人類需要發展。在不違背自然規律的前提下,去改造自然、發展社會、發展自己的事業。  也是遵循不違背“道”去適應自然,改造自然從而使社會,自然界和人類能長久發展、和諧共存。  道和德統一到一起就是道德,人們按“道”的規律去做事、處事,就是有“道德”。  我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查找道德的定義,沒有很恰當的解釋,經思考、請教好多前輩,終於得到以上結論,拿來共同教育後人。  道:道就是明事理。  德:德就是付出。  道+德:籠統的講就是有素質。  實質上,人之初,性本善,也就是說人一生下來只有本能(有不少本能會危害其他人的生存),而不知約束自己。所以,所有人都需要對本能的外在約束和內在約束,外在約束是法律,然而法律的功能只有制裁人的本能中企圖傷害他人等對人類社會有大的危害的方面;所以,需要內在約束(也就是道德)來約束本能中雖不違法,但亦會對他人(甚至是人類社會)造成危害的行為。  所以,道德就是社會規範對人的本能的制約,換句話說,人一生下來就有以任何方式傷害甚至殺死其他生命的本能(即“生存無道德”),道德也就是繼法律之後制約這種本能,減小這種傷害的工具。

主要功能

一個道德淪喪、缺失的國度,不可能有快速、持續、健康發展的經濟,也不可能有社會的正常發展、基本社會秩序的存在道德作用的發揮有待於道德功能的全面實施。歸納起來,道德具有五個方面的主要功能:

傳統道德概念

四維:禮、儀、廉、恥  四維的說法,最早載於《管子》。《管子》牧民篇:“倉廩實,則知禮節。衣食足,則知榮辱。...國有四維,一維絕則傾,二維絕則危,三維絕則覆,四維絕則滅。傾可正也,危可安也,覆可起也,滅不可復錯也,何謂四維?一曰禮,二曰義,三曰廉,四曰恥。禮不逾節,義不自進,廉不蔽惡,恥不從枉。故不逾節,則上位安。不自進,則民無巧詐。不蔽惡,則行自全。不從枉,則邪事不生。”五常:仁、義、禮、智、信  漢章帝建初四年以後,“仁義禮智信”被確定為整體德目“五常”。五常不僅是五種基礎性的“母德”、“基德”,而且形成並高度概括了中華傳統道德的核心價值理念和基本精神。  仁和義是儒家文化中兩大根本性的道德元素,可謂總體價值觀中的核心價值觀。離開了仁、義,忠、孝、禮、樂等等都失去了意義。子曰:“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何?”荀子:“從道不從君,從義不從父,人之大行也”。《白虎通》:“君臣以義合,不可則去”,《周易》:“不事王侯,高尚其事。”仁、義相比其他價值觀要素具有超然性。例如,孔子在《論語·子路》中說:“言必信,行必果。”孟子則說:“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唯義所在”。仁、義的重要性,以孔孟之言為證,孔子曰:“志士仁人無求生以害仁,有殺身以成仁。”孟子曰:“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身而取義者也。”  孔子:仁者,義之本也;義者,仁之節也。“仁者,人也;道者,義也”。 孟子:“仁,人心也;義,人路也。”子言:“仁有數,義有長短小大。”朱熹:“仁者,心之德,愛之理。義者,心之制,事之宜也。”《韓詩外傳》:“愛由情出,謂之仁,節愛理宜,謂之義。”韓愈《原道》:“博愛之謂仁,行而宜之之謂義;…仁與義,為定名;道與德,為虛位。”  仁 —— 子曰:仁者,愛人。仁之廣義,涵蓋甚多,例如,“孝悌也者,其為仁之本與。”“能行五者,於天下為仁矣”,五者,“恭、寬、信、敏、惠”。“剛、毅、木、訥,近仁。”“仁者,其言也訒。”“博學而篤志,切問而近思;仁在其中矣。”......。然而,仁並非遠不可及,“仁遠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仁也不是無理性、無原則或者軟弱,“唯仁者,能好人,能惡人。”“仁者,必有勇。”  義 —— 子曰:“義者,宜也。”朱熹:“義者,天理之所宜。”義者,理義、道義、正義、公義。子曰:“君子之所謂義者,貴賤皆有事於天下。”“君子義以為上。”“見利思義。”“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  四字:忠、孝、節、義  忠、孝在中國社會是基礎性的道德價值觀。《孝經》中,子曰:“夫孝者,天之經也,地之義也,人之本也”,“夫孝,德之本也”,“孝慈,則忠”。曾子:“夫子之道,忠恕而已”。忠、孝興於夏,“夏道尚忠,復尚孝”。  忠 —— 《說文解字》:“忠,敬也,盡心曰忠。”子曰:“夏道尊命,事鬼敬神而遠之,近人而忠焉。...周人尊禮尚施,事鬼敬神而遠之,近人而忠焉。” 《禮記·表記》中載孔子言:“君天下,生無私,死不厚其子,子民如父母,有憯怛之愛,有忠利之教...恥費輕實,忠而不犯”,《左傳·桓公六年》:“上思利民,忠也”,其中“忠”指“君主及官吏之忠於民”。孔子講君臣關係的側重點,說:“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此處“忠”指臣忠於君,而在後世帝王時代,這種含義幾乎演變為“忠”的唯一含義。孫中山曾說:“古時所講的‘忠’,是忠於皇帝...我們在民國之內,照道理上說,還是要盡忠,不忠於君,要忠於國,忠於民,要為四萬萬人去效忠。為四萬萬人效忠,比較為一人效忠要高尚得多。”《左傳·昭西元年》:“臨患不忘國,忠也。” 忠,本指人與人忠,孔子言“近人而忠”、“忠利之教”,孟子言“教人以善謂之忠”,故忠“非專指臣民盡心事上,更非專指見危授命,第謂居職任事者,當盡心竭力求利於人而已”。  孝 —— 《說文解字》:“孝,善事父母者。” 孝是人可以從身邊之最近處做起的人間關係德目,被稱為“百德之首,百善之先”,《孝經》中,子曰 :“教民親愛,莫大於孝”。“孝之為義,初不限於經營家族。”孫中山在《三民主義之民主主義》一文中指出:“《孝經》所言的孝字,幾乎無所不包,無所不至”。孝最基本的內涵是子女對父母的孝。《禮記》:“孝有三:大尊尊親,其次弗辱,其下能養。”孝最首要的含義是尊親,孟子:“孝子之至,莫大乎尊親”,子曰:“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現在說孝,往往指子女贍養父母、晚輩贍養長輩,其實,尊敬先於贍養。至於祭祀祖先,祭享之禮,“其事似近於迷信,然尊祖敬宗實為報本追遠之正務”。祖先崇拜、祭祀等等,都是家庭宗族孝文化的延伸。  三達德:智、仁、勇  三達德出自《中庸》。《中庸》:“知(智)、仁、勇三者,天下之達德也,所以行之者一也。”  縱慾、禁慾和天理欲求  到了宋代,朱熹針對當時的人慾氾濫和奢華風氣,提出“存天理,滅人慾”,又說:“飲食,天理也;山珍海味,人慾也。夫妻,天理也;三妻四妾,人慾也。”認為追求山珍海味、三妻四妾是違背天理的人慾,而通常飲食、一夫一妻則是天理。在先儒中也有類似思想,子曰“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孟子》載告子言:“食、色,性也”,《禮記·曲禮》:“傲不可長,欲不可縱,志不可滿,樂不可極 ”,飲食男女的欲求,天經地義,滿足符合天理的欲求而又不縱慾。八德:忠孝、仁愛、信義、和平  到了現代,孫中山提出中國固有的八種道德,他在《三民主義之民族主義》中說:“講到中國固有的道德,中國人至今不能忘記的,首是忠孝,次是仁愛,其次是信義,其次是和平。這些舊道德,中國人至今還是常講的。但是,現在受外來民族的壓迫,侵入了新文化,那些新文化的勢力此刻橫行中國。一般醉心新文化的人,便排斥舊道德,以為有了新文化,便可以不要舊道德。不知道我們固有的東西,如果是好的,當然是要保存,不好的才可以放棄。”  八德和四維,合稱“四維八德”。對中國傳統道德的批判

公民道德規範

愛國守法 明禮誠信 團結友善 勤儉自強 敬業奉獻

國道德問題

東亞  在日本、越南、朝鮮、韓國等其他東亞地區,道德觀念和中國存在很大的共性,同時也有一些差異。  東亞地區具有眾多相同的道德倫理。日本學者江上波夫說:“發展到兩宋後,新儒家文化更占上風,這段思想史的演變也決定並影響著‘東亞文化圈’,‘東亞文化圈’隨之變化就成為了現在東亞的‘儒家文化圈’。” 韓國學者金日坤在《儒教文化圈的秩序和經濟》一書中說:“儒學是日本、韓國最具優勢的傳統文化,至今仍作為秩序和原理而發展。儒家文化國家經濟發展的成功,是由於儒學倫理具有經濟發展的適應性”古羅馬羅馬帝國的道德是維護奴隸主貴族利益,欺騙和鎮壓奴隸的精神工具。羅馬認為人類天生就被神分為統治者和被統治者。奴隸必須服從上帝的旨意,心甘情願的服從主人的命令。奴隸主認為奴隸只不過是一種有生命的財產、會說話的工具,否認他們的任何自由和權力。奴隸殺死主人是一種罪大惡極的行為,必須受到嚴厲懲罰。而主人隨意殺死自己的奴隸是合乎道德的,這只是行使他對自己財產的所有權而已。  在羅馬人眼中,女人只不過是一種家庭奴隸,是替丈夫做家務和生育子女的工具。她們的身體是被自己丈夫所擁有的財產。通姦被看作是可恥的罪行,是對自己主人的背叛。羅馬法規定,妻子必須順從丈夫,嚴禁和自己丈夫以外的任何人發生性關係。妻子如果被發現通姦會被處死,而丈夫和妻子以外的女奴隸發生性關係則不受任何懲罰。  其他地區  自由法則  一切不侵犯他人自由的自由都應該受到保護。  這條法則是自由主義者提出的,檢驗一切道德規範的標準,不符合這條規則的道德就是不平等的、迫害弱者的奴隸道德。換句話說,只要是與他人無關的、沒有侵犯他人的自由和利益的行為都不應該被認為是不道德的、邪惡的、可恥的,不應該受到任何暴力干涉或輿論譴責。  例如禁止同性戀、禁止乞討、歧視性工作者等行為都是對弱勢群體的迫害,因為他們沒有侵犯任何人的利益、沒有傷害任何人,因此任何人都沒有權利干涉這些行為。不是行為規範當今道德析說定義

詠品德  陽光普天暖民心,雨露滋潤花逢春。  性情有欲當為愛,道義無利應求生。  自尊如山峰聳立,自信似水舟隨行。  品質優秀真君子,品格高貴好主人。——選自《情意集》

行為規範意義上的道德定義 定義1:由個體自我意識為起始,引影到群體當中,形成的《精神》《語言》《行為》巨觀性微略統一,即為道德。

定義2:道德就是脫離人的自然屬性而適應人的社會屬性。( 這裡說的人的自然屬性,實質就是動物性。)

道德應該是合於天理的行為規範。由於人類的智慧可以掌握自然天理的動態規律,來主導天理動態層面的提高,因此,隨著天理動態層面的提高,道德的標準即隨之提高。

定義3:道德是一種社會意識形態,它是人們共同生活及其行為的準則和規範。不同的時代、不同的階級有不同的道德觀念,沒有任何一種道德是永恆不變的。

道德很多時候跟“良心”一起談及,良心是指自覺遵從主流道德規範的心理意識。

道德不是天生的,人類的道德觀念是受到後天的宣傳教育及社會輿論的長期影響而逐漸形成的。

定義4:道德,指衡量行為正當與否的觀念標準。一個社會一般有社會公認的道德規範。只涉及個人、個人之間、家庭等的私人關係的道德,稱私德;涉及社會公共部分的道德,稱為社會公德。

道德和文化有密切關係,有些時代又打上意識形態的烙印。人類的道德有共通性。不過,不同的時代,不同的社會,往往有一些不同的道德觀念;不同的文化中,所重視的道德元素及其優先性、所持的道德標準也常常有所差異。所謂“性相近,習相遠”,同樣一種道德,在不同文化社會背景中的外在表現形式、風俗習慣往往也相去甚遠。

以下原詞條釋義僅僅是對行為規範意義上的道德的一種理解:

道:本意是客觀真理,即自然界的構造、運動、變化等規律,社會的客觀發展和變化規律,人的生老病死等規律,是自然存在和發展的規律。它客觀存在,左右社會和人類的發展。順應它去發展,社會才能健康和諧、人才會健康幸福、自然界才會長足存在。

德:的本意為順應自然。社會和人類需要發展。在不違背自然規律的前提下,去改造自然、發展社會、發展自己的事業。

也是遵循不違背“道”去適應自然,改造自然從而使社會,自然界和人類能長久發展、和諧共存。

道和德統一到一起就是道德,人們按“道”的規律去做事、處事,就是有“道德”。

我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查找道德的定義,沒有很恰當的解釋,經思考、請教好多前輩,終於得到以上結論,拿來共同教育後人。

道:道就是明事理。

德:德就是付出。

道+德:籠統的講就是有素質。

實質上,人之初,性本善,也就是說人一生下來只有本能(有不少本能會危害其他人的生存),而不知約束自己。所以,所有人都需要對本能的外在約束和內在約束,外在約束是法律,然而法律的功能只有制裁人的本能中企圖傷害他人等對人類社會有大的危害的方面;所以,需要內在約束(也就是道德)來約束本能中雖不違法,但亦會對他人(甚至是人類社會)造成危害的行為。

所以,道德就是社會規範對人的本能的制約,換句話說,人一生下來就有以任何方式傷害甚至殺死其他生命的本能(即“生存無道 德”),道德也就是繼法律之後制約這種本能,減小這種傷害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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