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中國近代憲政理論的特質研究》以個人利益與國家利益的一致性預設為主線,藉助民本、民權、民主、民意這一組範疇,解讀中國近代憲政理論在對民主與權利的理解、權力結構的設計、民意作用機制以及憲法與政府關係等方面的諸多特質。作者簡介
劉小妹,女,漢族,1977-年3月生。2001—2007年,在中國政法大學獲法學碩士、博士學位。現工作於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主要研究領域為中國近代憲政思想史、憲法學基本原理、民主理論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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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導論
選題由來
何謂憲政?
憲政的特質
以民權、民意為視角
研究方法
第一章 中國近代憲政的語境
一、走向近代化
(一)“近代”是一個“他者化”的歷史標識
(二)線性歷史觀
(三)被刺的中國:仿行憲政
二、為什麼選擇憲政
(一)洋務派的興衰與中體西用
(二)“用”憲政強國
三、必須面對的問題
(一)憲政與國家
(二)憲政與傳統文化
第二章 中國近代憲政的理論基點
一、憲政的價值體系及其正當性
(一)憲政的價值體系
(二)國家富強價值訴求的正當性論證
二、尋求傳統文化資源:儒家群己觀
(一)人者,仁也
(二)君者,群也
(三)政者,正也
三、近代知識分子對“自我與共同體關係”的思考
(一)個人自由的引入
(二)自由民族主義國家觀
(三)國民:國家與個人相融和諧
小結:中國式“共和
第三章 中國近代憲政理論中的民權與民主
一、民權概述
(一)民權的詞源
(二)明治日本民權的詞義
(三)近代中國民權的詞義
(四)一組概念:民本、民權、民主
二、民權與民主的變奏
(一)介紹西方民主制度
(二)倡民權斥民主:王朝中國
(三)以民權對接民主:民族中國
(四)放棄民權選擇民主:中華民國
三、民權所能容納的民主制度
(一)西方民主的中國解讀:目的、手段與效用的錯位
(二)多數人的統治
(三)議院制度
(四)積極參與
四、民主觀念的轉捩
(一)從“民主”到“民治
(二)“民”的所指的變化:利益一致性的分拆與重新整合
(三)民主與專政
(四)經濟民主
小結:中國近代民主的特質
第四章 中國近代憲政制度設計的特點
一、對利益一致性的訴求
(一)個人與國家的關係
(二)絕對多數統治
(三)代表制
二、團隊精神權利觀
(一)權利的道德性
(二)義務本位
(三)社會經濟權利
(四)“依法”享有權利
三、相對集中的權力模式
(一)“開明專制”情結
(二)權力結構
四、經濟制度的政治性
(一)經濟與政治的交融
(二)經濟發展與政治民主
第五章 民意機制與合法性
一、合法性中的民意機制:憲法與政府的關係
(一)作用機制
(二)民意機制與憲法在政治生活中的地位
(三)好政府與好人政府:憲法與政府誰更受敬畏
二、合法性之外的民意機制
(一)議院中的民意機制
(二)輿論與民意
三、民意機制的憲政價值
(一)憲法的合法性
(二)民意機制與憲政理想
結論
參考文獻
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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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近代中國以來的憲政思想與制度的演生始終嵌有可稱為“中國性”的某種特質。其理論基點、價值欲求、權力構造與西方明顯不同。問題是:在憲政問題上,中國就是一個東方主義的“他者”影象?還是可能存在另樣的解釋?
眾者所知,西方有關憲政的思想與創設緣於社會契約主義由自然狀態向公民社會躍升的一種“邏輯擬制”。“擬制”不是對“理想國”雄心勃勃的規劃,而是對已破繭成蝶、或正在蛻變的政治結構與社會生活的正當性與合理性的闡釋或論說。即是說,契約主義是解釋憲政的一種方法,是憲政主義發生的理據而不是憲政生成的根據。
當然,憲政在西方的成長,還得益於其自然法思想和法治傳統的浸潤,二者與權利觀念與權利制度關係密切。這樣表達可能更符合西方憲政的語法:“我們認為以下真理是自明的,人人生而平等,他們被他們的造物主賦予了某些不可剝奪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權利。”列奧·史特勞斯由此不但發現了“憲政美學”,而且也建構了“憲政富榮學”:“這段話老被人引用,但是因為其凝重雅致,使得它免遭因為過度熟稔而滋生的輕視和由於過分濫用而滋生的厭惡。獻身於這個命題的民族,毫無疑問部分地是由於他們獻身於這個命題,現在已經成為了世界民族之林中最為強大和繁榮的一個。”(《自然權利與歷史》,第1頁)美國無疑是這個世界的“老大”,也許美國式的政治修辭與它成為世界“老大”有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