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與發展報告(中英對照)

雖然我國自20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探索建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並以縣為單位自主試點,但因為籌資上主要以個人繳費為主,政府補貼少,農民收入低且無僱主共同繳費,制度無吸引力,推進極其緩慢。 2009年我國在全國10%的縣(市)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地方財政補貼參保繳費,中央與地方財政共同支付基礎性養老金。 為實現“十七大”提出的“到2020年,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基本建立”的目標,開展以財務可持續性為重點的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發展與改革研究,具有重要意義。

內容介紹

《中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與發展報告:可持續性分析(中英對照)》內容簡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是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是實現社會公平、公正、和諧目標的重要支撐制度之一。雖然我國自20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探索建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並以縣為單位自主試點,但因為籌資上主要以個人繳費為主,政府補貼少,農民收入低且無僱主共同繳費,制度無吸引力,推進極其緩慢。黨的十六大以來,我國統籌城鄉社會保障制度建設步伐加快。2009年我國在全國10%的縣(市)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地方財政補貼參保繳費,中央與地方財政共同支付基礎性養老金。制度運行與財政支撐能力密切相關。為實現“十七大”提出的“到2020年,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基本建立”的目標,開展以財務可持續性為重點的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發展與改革研究,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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