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賦役制度史

對各朝的各種賦稅和役法既注重闡述政策規定,又注意考察其具體實施情況,以期較全面地揭示社會各階層賦役負擔的實際情況。 最後也導致曹操整頓賦稅制度時,將過去的口錢、算賦和各種橫賦斂歸併為戶調。 又如指出北周政策雖規定豐年全賦,中年半賦,下年三之一,實際上則多是全賦。

內容介紹

《中國賦役制度史》十分重視賦役制度與國家政治、經濟形勢,財政狀況,與社會各階層負擔的密切關係,將中國賦役制度放在中國經濟發展過程中考察、分析,力圖勾勒出賦役制度演變的背景,但在篇幅安排上,則緊扣土地稅(農業稅)、工商雜稅和役法等主要問題,進行深入、系統的分衍,做到突出重點,做到既注重正稅、正役,也注重與民生關係密切的雜。稅、雜役。對各朝的各種賦稅和役法既注重闡述政策規定,又注意考察其具體實施情況,以期較全面地揭示社會各階層賦役負擔的實際情況。如漢代,我們就指出其輕租而重賦。東漢以後,租賦大體仍舊,而橫調與橫賦斂則成為民戶的經常性負擔,甚至成為民戶的主要負擔。最後也導致曹操整頓賦稅制度時,將過去的口錢、算賦和各種橫賦斂歸併為戶調。又如指出北周政策雖規定豐年全賦,中年半賦,下年三之一,實際上則多是全賦。再如唐代軍府州的簡點府兵,政策規定“財均者取強,力均者取富,財力又均,先取多丁”,並規定凡差衛士征戍鎮防,“父兄子弟不並遣”,實際上並未始終貫徹,太宗、高宗年間,這些規定大體上被遵行,武周后則完全被破壞。這樣實事求是地分析各朝代不同時期的賦役狀況,也比較符合歷史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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