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1947年4月29日至5月1日,致公黨在香港舉行了具有重大歷史轉折意義的第三次代表大會。到會的有香港、廣州兩地以及美國舊金山和馬來亞派出的代表四十餘人。英國利物浦、美國波士頓、墨西哥、古巴和大溪地則委託在香港的成員參加。大會討論修改了致公黨的《中國致公黨政綱》和《中國致公黨章程》,發表了《中國致公黨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中國致公黨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告海外同胞書》和《致杜魯門總統電文》,並一致決議加入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人民民主統一戰線。黨章
大會通過的《黨章》對致公黨的建設作了許多原則性的規定,指出:致公黨“信仰民主主義”、“積極參加黨內政治生活和國內革命運動”、“對一切損害本黨及損害國家民族利益者進行鬥爭”。《黨章》規定:致公黨組織原則“採取民主集中制”、“黨內各級機構的負責人,概由普選制產生”,“凡黨員必須服從黨,少數必須服從多數,下級必須服從上級”。《黨章》還規定了在必要時必須對黨員繩之以紀律,對地方黨部進行改組或全部解散。由此可見,致公黨的指導思想已由舊民主主義上升到新民主主義的高度,解決了革命的對象、任務、性質等重大問題。人物
大會還進行了組織上的改組,選出新的中央執行委員會(即相當於後來的中央委員會)。執委會正式委員19人,候補委員6人。委員中以廣東、香港、廣西占多數,其次是馬來亞、美國的舊金山、波士頓、加拿大的滿地可(即蒙特婁)。墨西哥、古巴、大溪地也都有中央執行委員。選舉產生的中央常務委員會由李濟深、陳其尤、陳演生、黃鼎臣、雷榮珂、鍾傑臣、嚴錫煊、韓毓輝和伍覺天等9人組成,推選李濟深(二十年代曾任洪門五聖山會辦,地位在山主與副山主之間)為主席、陳其尤為副主席、陳演生任秘書長,黃鼎臣任組訓部長、雷榮珂任宣傳部長、鍾傑臣任財務部長、韓毓輝任代理僑務部長,嚴錫煊、伍覺天任組訓部副部長。設立了香港、馬來亞、美洲三個總支部及二十多個分部。當時,由於李濟深正與國民黨中幾個反對蔣介石獨裁統治的派別商議組成一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李濟深以致公黨主席身份出現頗有不便,因此致公黨的一切活動均由陳其尤出面。?為進一步發動致公黨成員和海外僑胞投入國內的革命鬥爭,三大以後出版了《公論》作為致公黨中央機關刊物。1947年12月《公論》創刊號出版,其《發刊辭》說:“為挽救當前國家民族之多難,力求中國和平與民主之實現”,“為適應時代之潮流,爰以一己之至誠,闡揚‘和平’與‘民主’之真義,出茲刊物的問世,藉以激勵國人”,“取名‘公論’,是亦本‘萬幾決於公論’之意云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