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汽車後市場總會

第十條 第二十條 第三十條

中國汽車後市場總會介紹
中國汽車市場已進入到千萬輛級時代,汽車後市場服務也由粗放型向高科技和產業化方向轉變;國務院《汽車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中也明確指出:“大力發展現代汽車服務業”,國家高度重視汽車後市場的發展。
在國家有關部委的支持下,“中國汽車後市場總會”由中國汽車工業配件銷售公司、中國汽車汽配用品行業聯合會中國汽車配件用品市場協會全國商用車配件產銷聯合會太原市汽車行業商會等組織倡議發起,於2010年9月在太原隆重成立的全國性、非盈利性組織,王篤洋擔任首任會長。
中國汽車後市場總會目的是制訂行規行約、規範行業發展、反映企業訴求、實現資源共享,在“和諧、創新、共贏”的方針指導下,使中國汽車後市場在良性中循環、在有序中競爭、在健康中持續發展,為中國汽車產業的發展做出貢獻。
中國汽車後市場總會將以貫徹執行國家方針政策、反映會員願望與要求、為政府和會員提供雙向服務為宗旨,以維護行業的整體利益、振興
中國汽車後市場繁榮為己任,以橋樑紐帶、行業自律、服務企業、幫助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為基本職能,以積極開展信息、諮詢、培訓、會展等工作為服務方向,充分發揮提供服務、反映訴求、規範行為等方面的作用,積極開展行業活動,以促進中國汽車後市場的健康持續發展。
中國汽車後市場總會官方媒體
報紙:《中國汽配用品商報》 《汽車後市場商報》
雜誌:《中國汽配市場
中國汽車後市場總會領導名單

會 長:王篤洋 中國汽車工業配件銷售公司總經理
副 會 長:喬永鋒 中國汽車汽配用品行業聯合會常務副會長
顏立興 全國商用車配件產銷聯合會常務副會長
鄒忠平 中國五十鈴車用零部件商會會長
陳 強 太原市汽車行業商會會長
張曉平 浙江省汽摩配商會會長
周可祥 河南省汽車機車服務業商會會長
梁永生 昆明汽車機車配件行業商會會長
王大明 湖北省十堰市汽配商會會長
薄衛平 山西省汽貿聯盟商會會長
滿國金 黑龍江省汽配用品業商會會長
王一凡 天津市工商聯汽車配件用品業商會會長
王洪軍 濟南市汽車配件用品業商會會長
李長志 陝西省汽車協會汽車零部件分會會長
趙 宏 內蒙古汽車行業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
中國汽車後市場總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組織名稱為:中國汽車後市場總會(以下簡稱總會)。
第二條 總會是汽車後市場中與配件供應、維修保養、汽車用品、汽車改裝、金融服務、汽車出租和租賃、汽車俱樂部等相關的行業組織、企事業單位、科研機構、高等院校、媒體等組織機構在自願平等基礎上,自發成立的民間行業組織,是相關行業利益的忠實代表。
第三條 總會的宗旨:團結並帶領中國汽車後市場行業及從業人員,遵守職業道德和社會道德風尚,代表和維護中國本行業的利益以及會員的合法權益,全面推動中國汽車後市場的發展,建立一個全國協作、優勢互補、凝聚合力、共同提高的工作體系,為中國汽車後市場繁榮發展貢獻力量。
第四條 總會的目標:淨化中國汽車後市場,增強同行間相互了解,建立有效溝通機制;提高市場競爭力,進一步開拓和推動中國在國際汽車後市場產業中的地位和影響力。
第五條 總會地址:中國北京北京市海淀區阜成路46號。
第二章 職能和任務
第六條 總會的主要任務是發揮行業組織的引導服務、溝通、協調和監督作用:
(一)宣傳貫徹國家有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協助政府主管部門開展行業管理;
(二)開展調查研究,向政府相關部門提出有關行業發展的政策意見和立法建議;
(三)開展行業統計,收集整理髮布行業信息,參與制定行業質檢標準;
(四)開展行檢、行評和專業資格認證;
(五)加強汽車後市場信息交流與合作,從而保護產業鏈安全;
(六)制定行規行約,加強行業自律;
(七)反映會員的願望和要求,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八)牽頭組織、協辦國際國內各種展會;
(九)引進和推廣先進管理技術和方法,為企業提供各種形式的諮詢和服務;
(十)開展以各車型和專業群體的多種形式研討活動;
(十一)開展行業間的交流與合作,加強與國內外同類社團組織的交流,促進會員企業與國內外企業間的學習與合作;
(十二)開展行業和社會公益活動;
(十三)組織全國各地汽車行業商協會會長及秘書長培訓;
(十四)承辦政府部門委託的相關工作。
第三章 執委及委員
第七條 總會實行執行委員制,成員主要為團體。團體是指全國及地方商會協會或相關的社會團體。
委員為總會的基層會員,主要由各團體的直屬會員組成;不需要選舉,各團體的直屬會員直接當選為總會委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總會,需具備下列條件:
(一)承認並遵守總會的章程;
(二)自願提出申請並按期交納會費;
(三)必須為行業組織或團體;
(四)積極參加總會活動;
第九條 執行委員入會程式。
(一)提交入會申請及相關資料;
(二)經秘書處審核報常務委員會會審議通過;
(三)會員接到批准入會通知後,按期交納會費;
(四)頒發執行委員證書;
第十條 執行委員享有以下權利
1、享有提出發表並保留自己意見的權利。對總會的工作有討論、批評、監督和提出建議的權利。
2、享有公平對待、一視同仁的權利。
3、享有受總會保護和解決困難,獲得總會服務的優先權。
4、享有獲得同行間提供市場信息、黑名單以及有損自己利益的信息的權利。
5、享有保護自身品牌、獲得利潤的權利。
6、享有公平競爭的權利。
7、享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8、享有得到同行間的幫助以維護自身利益的權利。
9、享有每年會費使用情況的知情權。
10、享有參加總會所有活動的權利。
11、享有自願入會、自由退會的權利。
第十一條 執行委員履行以下義務
1、遵守國家的憲法和法律,執行國家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2、遵守總會章程,執行總會決議,維護總會合法權益和聲譽。
3、積極參加總會活動,承擔總會委託的任務。及時準確地提供總會需要的信息和資料。
4、享有服從總會規定和所達成的統一意見的義務。
5、享有互相監督義務。
6、享有提供黑名單和有損同行利益的信息的義務。
7、享有按期繳納會費的義務。
8、享有獲得處罰和獎勵的義務。
9、享有與同行相互配合、幫助同行解決疑難問題的義務。
10、享有提供給同行間最新市場信息的義務。
第十二條 執行委員在工作中創造出優異成績,或對總會有突出貢獻,總會按照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十三條 執行委員違背總會章程,損害總會聲譽,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者,常務委員會通過取消其執行委員資格。對取消會籍和除名的執行委員,將收回執行委員證並在總會內外進行通報公布。
第十四條 執行委員退會應書面通知總會,並交回會員證。執行委員如果1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團體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五條 執行委員會為總會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六條 執行委員會的職權是:
(一) 決定總會的工作方針、任務;
(二) 審議並通過總會的相關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三) 批准、修改總會章程;
(四) 選舉和罷免總會會長、副會長以及秘書長;
(五) 研究決定其它有關的重要工作。
第十七條 執行委員會須有二分之一以上的執行委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半數以上到會代表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八條 執行委員會每屆5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執行委員會表決通過。
第十九條 常務委員會是執行委員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總會開展日常工作,對執行委員會負責。
第二十條 常務委員會的職權
(一)執行大會的決議;
(二)籌備召開執行委員會;
(三)向執行委員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四)決定執行委員的吸收或除名;
(五)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六)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七)領導本團體各機構開展工作;
(八)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九)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一條 常務委員會須有1/2以上常務委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委員1/2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二條 常務委員會每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三條 總會設立會長工作會,在常務委員會閉會期間行使職權,對常務委員會負責。
第二十四條 總會設會長一人,副會長若干人,秘書長一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業內具有較大影響力;
(三)秘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 總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每屆任期五年。
第二十六條 總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會長工作會;
(二)檢查執行委員會、常務委員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提名各分支機構主要負責人,交會長工作會討論決定;
(四)提名秘書長人選,決定秘書處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代表總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二十七條 總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秘書處的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會長工作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八條 經費來源。
(一) 政府及有關部門的撥款;
(二) 會員交納的會費;
(三) 企業會員的自願資助;
(四) 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 總會有償服務收入和其他合法性收入。
第二十九條 總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制度,接受執行委員會和常務委員會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撥款、捐贈、資助的,要將情況以適當的方式公布,經費支出情況每年向執行委員會報告一次。
第三十條 總會按照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一條 總會經費必須用於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經費支出包括:
(一) 召開會議、舉辦活動的費用;
(二) 編印刊物、組建網站、及宣傳費用;
(三) 辦事機構的日常辦公經費及聘任人員的報酬;
(四) 總會工作所需要的其他經費開支。
(五) 協助會員和相關的管理部門溝通。
第三十二條 總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三條 總會須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四條 總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執行委員會監督。
第三十五條 總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六條 對總會章程的修改,須經常務委員會表決通過後報執行委員會審議。
第三十七條 總會修改後的章程,須在執行委員會表決通過後生效。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本章程由中國汽車後市場總會執行委員會表決後通過。
第三十九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總會執行委員會所有。
第四十條 本章程自總會公布之日起生效。
中國汽車後市場總會秘書處
秘 書 長:喬永鋒
常務秘書長:董鴻星
執行秘書長:徐志剛 劉亞靜
副 秘書 長:焦麟翔 鄭海濤 張玉武
工 作 班子:劉全貴 施 宏 張士軍 胡建亞 關亞濤 洪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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