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文學術團體
正文
中國水文學術團體有:①中國水利學會水文專業委員會的領導機構由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和秘書組組成,每屆任期4年,由中國水利學會聘請國內有關部門、單位的水文科技工作者擔任。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學會有的下設水文專業委員會(組),有的與其他學科共同設立專業委員會。②中國地理學會陸地水文專業委員會,於1962年成立。其任務是開展水文科學技術活動,編輯出版論文集。中國地理學會會員中凡從事水文專業活動的成員均為該專業委員會的會員。領導機構由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和秘書組組成,由中國地理學會聘請國內有關部門從事水文科技工作者擔任。③中國地質學會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專業委員會,於1964年成立。其任務是開展有關地下水和工程地質的科學技術活動,編輯出版論文集,中國地質學會會員中凡從事水文地質和工程地質工作的成員均為該專業委員會的會員,領導機構由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及秘書組組成,由中國地質學會聘請國內有關部門從事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科技工作者擔任。④中國水文科學委員會,於1981年成立。是中國大地測量學和地球物理學全國委員會(即國際大地測量學和地球物理學聯合會中國國家委員會)下屬的二級學會,受中國大地測量學和地球物理學全國委員會和中國水利學會雙重領導。中國水文科學委員會同時是國際水文科學協會(IAHS)的中國國家委員會,為民眾性學術團體。中國水文科學委員會的任務是組織和協調參加國際水文科學協會的活動。它下設地表水、水資源、地下水、泥沙和陸地侵蝕、冰雪、水質等六個專業委員會和水文遙感及資料傳送委員會。領導機構設主席、副主席、委員和秘書。秘書兼國際水文科學協會國家通訊員,各專業委員會也都設有國家通訊員。⑤國際水文計畫中國國家委員會,於1974年建立,代表中國政府參加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的國際水文計畫(IHP)活動,為政府間組織,其任務是制定中國參加國際水文計畫活動的計畫,督促檢查計畫的實施,組織協調各有關單位及個人參加國際水文計畫的活動,在國際水文計畫各成員國之間雙邊的或區域的技術合作中發揮積極作用。領導機構設主席、副主席、委員和秘書處,由水利電力部聘請國內有關部門水文專家擔任。此外,還有一些與水文學有關的學術團體,如中國水利學會泥沙專業委員會、中國水利學會環境水利研究會、中國儀器儀表學會下屬氣象水文海洋儀器學會等,這些團體都進行部分有關海洋科學內容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