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簡介
中國旅遊產業聯合會是由中國旅遊行業的有關社團組織和企事業單位在平等自願基礎上組成的全國綜合性旅遊行業協會,具有獨立的社團法人資格。
中國旅遊產業聯合會遵照國家的憲法、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代表和維護全行業的共同利益和會員的合法權益,開展活動,為會員服務,為行業服務,為政府服務,在政府和會員之間發揮橋樑紐帶作用,促進我國旅遊業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業務範圍
1、對旅遊發展戰略、旅遊管理體制、國內外旅遊市場的發展態勢等進行調研,向國家旅遊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和建議;
2、向業務主管部門反映會員的願望和要求,向會員宣傳政府的有關政策、法律、法規並協助貫徹執行;
2、向業務主管部門反映會員的願望和要求,向會員宣傳政府的有關政策、法律、法規並協助貫徹執行;
3、組織會員訂立行規行約並監督遵守,維護旅遊市場秩序;
4、協助業務主管部門建立旅遊信息網路,搞好質量管理工作,並接受委託,開展規劃諮詢、職工培訓,組織技術交流,舉辦展覽、抽樣調查、安全檢查,以及對旅遊專業協會進行業務指導;
5、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
6、編輯出版有關資料、刊物,傳播旅遊信息和研究成果;
7、承辦業務主管部門委託的其他工作。
協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本組織名稱:中國旅遊產業聯合會China Tourism Industry Association。
第二條中國旅遊產業聯合會是中國旅遊業非贏利性合作組織。
第三條中國旅遊產業聯合會立足於中國地區,以"協調、發展"為宗旨,維護成員的權益,加強成員間、 區域間的合作與交流,開發資源,開拓市場,促進成員事業興旺發達,推進中國旅遊業的發展。
第四條中國旅遊產業聯合會秘書處設在北京。
第五條中國旅遊產業聯合會遵守所在地有關法律、法規,尊重各成員的道德文化和習俗。
第二章:會員
第六條中國旅遊產業聯合會會員員分為團體會員、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
第七條 申請加入中國旅遊產業聯合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現時條件:
(一)承認和遵守中國旅遊業聯合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中國旅遊業聯合會的意願;
(三)在旅遊行業內具有一定影響的下列社會團體和企、事業單位:
(四)經中國旅遊業聯合會常務理事會審核批准的其他相關組織。
第八條中國旅遊產業聯合會會員入會的程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常務理事會授權頒發會員證。
第九條 中國旅遊業聯合會的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舉辦的有關活動,優先獲得本會提供的信息資料和其他服務;
(三)享有對本會工作的發言權、建議權和表決權;
(四)在遇到重大困難時,有請求本會提供幫助(如涉及調解、訴訟等)的權利;
(五)有權使用本會提供的行業數據信息和諮詢;
(六)享有本會賦予會員的其它權利;
(七)有權要求本會協助維護會員合法權益;
(八)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條 本會會員須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維護本會的聲譽和本會的合法權益;
(二)積極參加並支持本會的各項活動,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信息和資料;
(三)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繳納會費;
(五)接受本會的評議和調解;
(六)不組織、不參與有損本會和其他會員的一切活動。
(七)協會規定的其它相關義務。
第十一條 成員退出和取消資格
(一)因故退出本會的成員,書面通知秘書處,並交回會員證;
(二)會員不履行義務或無故一年不交納會費,視為自動退會;
(三)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常務理事會決議,可予以除名.
第十二條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理事會,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三)決定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四)審議秘書處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五)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第十三條本會理事會須1/2以上委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委員1/2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四條 本會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可採用通訊形式。
第十五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每屆任期4年。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在全體會員大會1/2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後方可任職。
第十六條 本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
(二)檢查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會簽署重要檔案,批准本會重大事項。
第十七條 本會秘書處是理事會的執行機構,是本會的日常工作機構。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
(四)提名各辦事機構、代表和實體機構負責人,交理事會決 定;
(五)處理其它日常事務。
第十九條 協會經費來源於會費、捐贈、政府資助和開展活動等合法收入。
第二十條 協會經費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發展。
第二十一條 協會財務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或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二十二條 協會的資產在理事會的管理下使用。並將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三條 協會修改章程,經理事會審議,表決通過後生效。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協會理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