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中國文化藝術研究院 以實踐貫徹《篤實實現中國夢的物質文化基礎》、《教育部關於推進學校藝術教育發展的若干意見》、《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等檔案要求,大力推廣、普及文化藝術教育,不斷促進社會文化藝術的發展及青少年綜合素質的提高。中國文化藝術研究院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傳承中華文化瑰寶,以“與時代同行、與發展共進、與實踐結合”為主體思想,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決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致力於繁榮和發展廣大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文化生活需求,實現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國共產黨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召開以來對“中華民族偉大中國夢”的重要闡述而凝聚。
中國文化藝術研究院將依託國內、國際交流平台,促進全國文化產業發展交流,加強文藝團體之間的合作,推動各類文化藝術活動有序開展。
主要任務
1、組織多樣化的地區文化交流和聯誼活動,為文化的大發展、大繁榮提供一個良好的機遇和平台。2、定期依託政府部門、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等機構,開展、宣傳文化藝術主題,組織合作相關政府委託項目。
3、開展中國文化藝術研究院社會文化藝術特長考評活動,提供公平、準確、規範的衡量標準。
媒體報導
新聞媒體支持(報導過中國文化藝術研究院)人民網(朝聞天下)、中國日報網、網易河北、新民晚報、東南之窗、湘潭線上、中國網-中國視窗、中國上海都市網。
申請條件
根據中國文化藝術研究院章程規定,現擬定以下標準,凡申請加入中國文化藝術研究院,應具備其中相關條件:1、創作方面:
在省市級以上舉辦的重大專業性比賽前三名獲得者(包括國際專業比賽獲獎者、國家級專業比賽三等獎以上獲得者);在省市級以上的專業刊物上發表過多首作品,並有一定的影響者。
2、理論方面:
在省市級以上的專業出版社出版過理論專著;在二級以上學術期刊發表過有價值、有影響的學術論文;多次在省市級報刊、雜誌發表評論文章,並有一定影響。
3、表演藝術方面:
在省市級以上重大專業性比賽前三名獲獎者;在本市專業文藝團體中擔任主要業務骨幹者;具有較高藝術水平和修養,得到社會承認並有代表性的業餘音樂工作者。
4、教育教學方面:
具有講師以上職稱的藝術院校教研人員;在音樂教學上有顯著貢獻,具有代表性的音樂教師;在本市專業文藝團體中擔任專職音樂教員並有顯著貢獻者;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並有二年以上音樂工作經歷;有大專以上學歷並有三年以上音樂工作經歷。
5、新聞出版方面:
在廣播、電視、報刊和出版等單位擔任編輯、記者,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並對音樂評論、音樂活動報導、音樂書刊出版等工作有較大貢獻和一定影響者。
6、其他方面:
在省市級文化系統中擔任部門以上領導且對音樂工作有顯著貢獻者;從事音樂方面組織工作並有傑出成績和社會影響者;在從事音樂資料、音樂科研、音響、樂器製造等方面工作,有一定貢獻並為專業界承認的專業工作者;從事音樂演出工作,對推動音樂演出和繁榮音樂文化市場做出顯著貢獻者。
機構活動
中國文化藝術研究院社會文化藝術特長考評活動簡章及開展專業:舞蹈類:中國舞、拉丁舞、芭蕾舞、國際標準舞、街舞、中國民族民間舞。
聲樂類:美聲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流行唱法、少兒歌唱。
器樂類:鋼琴、手風琴、電子琴(單、雙排鍵)、長笛、雙簧管、單簧管、薩克斯管、大管、巴松管、圓號、小號、長號、次中音號、大號、豎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鼓、定音鼓、打擊樂器、木琴、馬林巴琴、吉他、電吉他、電貝司、竹笛、笙、嗩吶、管子、巴烏、葫蘆絲、琵琶、揚琴、柳琴、月琴、古箏、古琴、中阮、大阮、三弦、二胡、板胡、高胡、民族打擊樂器。
書畫類:中國畫:人物、山水、花鳥、素描、速寫、水粉畫、水彩畫、油畫、軟筆書法、硬筆書法、國際動漫、兒童創意畫。
中國文化藝術研究院社會文化藝術特長考評活動要求:
1、確切地把握作品的基本情緒和形象。
2、通過對作品的速度、樂段、樂句的處理,體現對作品總體結構的安排,作品具完整性。
3、通過對作品的控制,有較細膩和豐富的變化。
4、通過對作品的分析,對作品背景有一定深度的理解。
中國文化藝術研究院社會文化藝術特長考評活動評審成員組成:
1、中國文化藝術研究院社會文化藝術特長考評活動主考人員。
2、省市級、國家級專業團體學者、專家。
3、本科及以上學歷,文化類、藝術類教研人員。
中國文化藝術研究院社會文化藝術特長考評活動的開展意義:
1、增加學習者的愛好與興趣。
2、對學習中存在的缺點,主考人員現場給予糾正。
3、通過頒發證書,給予學習者成績與努力的肯定。
4、走出教室,進行社會的文化藝術交流展示。
其他內容
1、各政府部門、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有意向開展中國文化藝術研究院社會文化藝術特長考評活動等相關工作,請和中國文化藝術研究院行政辦公室聯繫。2、請參照《中國文化藝術研究院工作實施指導意見》、《中國文化藝術研究院全國社會文化藝術特長委員會章程》、《中國文化藝術研究院1級-10級(含專業11級-專業13級)考評衡量標準綱要》、《中國文化藝術研究院工作人員及考點設定要求》等檔案開展工作。
3、中國文化藝術研究院為非營利性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