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化社會組織發展報告

中國文化社會組織發展報告

作為第1部專題研究文化社會組織的學術著作,《中國文化社會組織發展研究報告》由同濟大學和華東政法大學研究團隊在遍查中國社會組織網和全國各個省市自治區(不含港澳台)社會組織網關於文化社會團體、文化民辦企業單位和文化基金會公開數據基礎上聯合研究完成。 《中國文化社會組織發展研究報告》既探究文化社會組織的理論基礎,又著眼於文化社會組織的中國實踐;既關注巨觀層面的文化社會組織發展狀況,又關注中觀層面不同區域文化社會組織的發展分析,並從微觀層面對文化社會組織熱點問題進行專題研究。 《中國文化社會組織發展研究報告》是文化社會組織主管部門了解中國文化社會組織發展概況的重要工具書,是文化社會組織研究學者的重要參考資料。

作者簡介

解學芳,管理學博士,同濟大學人文學院文化產業系副教授、碩士生導師、媒體產業研究所副所長,上海市浦江人才、美國杜克大學訪問學者。主要從事文化產業管理、文化社會組織、技術創新與文化產業研究。2009年畢業於上海交通大學,獲管理學博士學位(文化產業管理方向)。發表學術論文七十餘篇,出版學術著作三部。20年以來,主持文化產業管理領域的國家與省部級課題多項,其中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2項,省部級課題4項:同時,作為課題主要參與人參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教育部重大攻關課題、上海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課題等十餘項。 
臧志彭,管理學博士,華東政法大學傳播學院副教授,美國杜克大學訪問學者,復旦大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博士後、華東政法大學經濟法博士後。主要從事文化產業戰略規劃與創新管理、公共組織績效評估等相關研究。近年來發表學術論文四十餘篇,出版學術著作兩部(《中國文化及相關產業上市公研究報告(2011-2013)》、《中國文化產業政府補助研究》),主持和參與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上海市哲學社會科學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十多項研究項目。榮獲匕海市社會科學成果二等獎(省部級)、上海市社會科學界學術年會論文獎、江蘇省生產力學會成果一等獎、中國科學學與科技政策研究會論文獎等多項學術獎勵。

目錄

綜合報告篇

第一章 文化社會組織基礎理論
第一節 中國文化社會組織的歷史演化
第二節 文化社會組織概念、類型與治理體系
第三節 文化社會組織的功能

第二章 中國文化社會組織發展概況
第一節 中國文化社會組織發展趨勢
第二節 中國文化社會組織區域結構
第三節 中國文化社會組織全國貢獻率

第三章 中國文化社會團體發展研究
第一節 中國文化社會團體法律法規制度建設
第二節 中國文化社會團體發展研究
第三節 中國文化社會團體發展關鍵特徵

第四章 中國文化民辦非企業單位發展研究
第一節 中國文化民辦非企業單位法律法規制度建設
第二節 中國文化民辦非企業單位發展研究
第三節 中國文化民辦非企業單位關鍵特徵
第四節 全國級文化民辦非企業單位治理體系

第五章 中國文化基金會發展研究
第一節 中國文化基金會法律法規制度建設
第二節 中國文化基金會總體發展研究
第三節 中國文化基金會發展關鍵特徵
第四節 全國級文化基金會發展分析

地區報告篇

第六章 東部地區文化社會組織發展研究
第一節 北京市級文化社會組織發展狀況
第二節 天津市級文化社會組織發展狀況
第三節 上海市級文化社會組織發展狀況
第四節 江蘇省級文化社會組織發展狀況
第五節 浙江省級文化社會組織發展狀況
第六節 福建省級文化社會組織發展狀況
第七節 山東省級文化社會組織發展狀況
第八節 廣東省級文化社會組織發展狀況

第七章 東北地區文化社會組織發展研究
第一節 遼寧省級文化社會組織發展狀況
第二節 吉林省級文化社會組織發展狀況
第三節 黑龍江省級文化社會組織發展狀況

第八章 中部地區文化社會組織發展研究
第一節 山西省級文化社會組織發展狀況
第二節 安徽省級文化社會組織發展狀況
第三節 湖北省級文化社會組織發展狀況
第四節 湖南省級文化社會組織發展狀況

第九章 西部地區文化社會組織發展研究
第一節 雲南省級文化社會組織發展狀況
第二節 青海省級文化社會組織發展狀況

專題報告篇

第十章 論文化社會組織與公共文化服務能力的提升
第十一章 中國文化社會組織公益服務能力評估研究
第十二章 中國文化社會組織信息公開實證研究
第十三章 中國公募與非公募文化基金會社會公益服務效能比較研究
第十四章 中國文化基金會員工薪酬現狀與革新路徑
第十五章 中外文化基金會監管機制比較研究
附錄
主要參考文獻

文摘

《中國文化社會組織發展研究報告》:
文化社團始於魏晉之後的文人結社。在唐朝以後,逐漸演化出各種各樣的“會”“社”,他們以類似現代社區文化組織的形式出現,形成各種文化風俗會社。白居易還曾在這一時期發起組織過宗教型文人社團“香火社”。時至宋元時期,民間講學的書院開始盛行,如著名的四大書院:嶽麓書院、白鹿洞書院、嵩陽書院和應天書院。同一時期,各種戲劇、曲藝人員結成了同業“文藝社團”,如緋綠社(雜劇)、清音社(清樂)、錦體社(花繡)等社團。發展到清朝,出台了《結社集會律》,成為文化社團活動的基本規範。清末為振興工業,商人力量加強,許多文化類民間社團的發起者開始從以文人為主導轉向由商界聯合學界推動創設。例如,1905年,上海出現了由姚文楠等人創立的教育研究會。
近代以來,隨著社會的發展,尤其是鴉片戰爭的爆發,西方傳教士將基督教帶人中國,催生了中國傳統思想與西方思想的碰撞和相互融合,為現代文化社會組織的發展奠定了思想根基。不得不指出的是,中國古代對社會是嚴密控制的,所謂“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尤其是一些帶有自由意識形態傾向的書院、文人詩社、宗教型社團,非但不能通過正式制度得以界定和保障,反而更像是從“天高皇帝遠”“王權不下鄉”的“夾縫”中“偷偷”生長出來的,存在著極大的不確定性。
二、現當代文化社會組織的歷史進程
(一)基礎階段:20世紀初至1949年
清朝末年,1日封建王朝即將土崩瓦解,此時的中國處於各種勢力相互爭奪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特殊歷史時期,中國社會組織的發展迎來了一個小高潮。在這一階段,為規範社會組織的管理,中國共產黨在陝甘寧邊區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規,例如《陝甘寧邊區民眾團體組織綱要》《陝甘寧邊區民眾團體登記辦法》等。這一時期還出現了一些文化類社會組織,包括學術性組織,冠以“學會”“研究會”等稱謂,例如1921年成立的文學研究會;以及文藝性組織,主要由文化界、文藝人士創設,包括各種劇團、文工團、畫社等,例如,1938年成立的“抗日民族文化統一戰線”的中華全國文藝界抗敵協會(簡稱“文協”)。
(二)起步階段:1949年至1977年
1949年,在新中國成立之前頒布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確定了公民的結社權利②。在這一過程中,意識形態特徵明顯的文化類社會組織受到了較大衝擊。政治傾向明顯的文化類社團,如九三學社,被確立為政黨組織,而一大批帶有宗教色彩、反革命性質的社會組織則被取締,取而代之的是社會主義新型文化社會組織。本研究團隊在蒐集整理公開數據的過程中發現了53家在這一時期登記註冊的文化社會組織,地域範圍達到11個省份,除陝西省成立於1952年的陝西德慶皮影社為文化民辦非企業單位外,其餘仍均為社會團體。在“文化大革命”期間,依法成立的社會團體大多停止了活動。
(三)復興與調整階段:1978年改革開放到1997年
1978年改革開放至1997年,社會組織實現了復興與發展。政府的撥亂反正使文化領域重新步人正軌,讓民主法治建設得到加強。在此後的近十年時間裡,中國在思想政治上都處於平反、解放、探索的道路上,且政府的工作重心也被轉移到經濟建設上來。但社會組織的管理體制尚未形成統一的監管格局。直到1989年,《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出台,對社團成立條件做了嚴格的限定,發展速度放緩。但隨後的南方講話與國際社團的衝擊,使這一條例更像一個小插曲,並沒有真正影響到社會組織迅猛壯大的勁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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