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協會每年組織各類國際國內活動,收藏少年兒童優秀作品;組織優秀作品巡迴展出。
中國少兒書法協會下設傳統文化教育中心、專業等級考試中心,特聘百餘名飲譽海內外的書法大師及書法家作為顧問及藝術指導,以多種形式幫助與指導孩子們成長;協會與著名藝術院校建立廣泛的聯繫,積極探索優秀書法人才培養的新方式 。
協會宗旨
弘揚中國傳統文化,提高少兒書法美術藝術水平
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中國少兒書法協會是由世界華人華僑藝術家聯合會領導的一個以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傳統、促進少年兒童書法、美術與中國傳統藝術教育、促進中國與世界各國少年兒童書法、美術文化交流的藝術組織。以培養、組織、發現、展示全球華人少年兒童書法人才為宗旨,向世界展示中國優秀傳統文化魅力,促進中國的優秀傳統文化事業發展。
第二條 中國少兒書法協會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傳統,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而努力奮鬥。
第三條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國家各項法律、法規,按照本會章程開展藝術、學術和社會活動。
第二章 會 員
第四條 未滿16周歲,在書法、美術藝術領域有一定基礎,符合入會條件,贊成本會章程者,由本人或監護人提出申請,報本會批准並履行手續後,可成為本會會員。
第五條 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維護本會權益,按時交納會費,完成各項工作的義務。
第六條 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及海外的個人,贊成本會章程,由本人或監護人提出申請,經有關方面推薦,並履行相關手續後,報本會批准,可成為本會會員。
第七條 會員因違犯國家法律、法規及本會章程,視情節輕重,經一定程式後,由本會主席團討論決定,可給予通報批評、暫停會籍、取消會籍的處理。
第三章 任 務
第八條 以發掘書法、美術新苗,繁榮書法、美術事業為己任。對會員履行聯絡、協調、服務和業務指導的職能,發揮組織、引導、服務、維權的作用。
第九條 按照德藝雙馨的要求,努力提高會員文化修養和業務水平。
第十條 採取多種形式組織全國性各種類別的書法展覽及評獎活動,大力繁榮少兒書法創作,開展書法教學理論研究,組織學術交流,加強編輯出版、網路建設,推動少兒書法教育,培養書法人才,壯大書法隊伍。
第十一條 繼承和發揚中華民族優秀書法文化傳統,保護中華民族書法文化遺產。
第十二條 加強與 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及海外僑胞中的少兒書法組織聯繫和合作,為弘揚中華民族的優秀文化和促進祖 國統一大業貢獻力量。
第四章 組 織
第十三條 本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四條 理事會選舉產生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組成主席團。主席團任命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若干人。秘書長主持協會日常工作。
第十五條 本會設名譽主席、顧問等榮譽職務,由主席團推舉或聘請。擔任榮譽職務者不兼任理事。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本章程修改權、解釋權屬中國少兒書法協會。
第十七條 中國少兒書法協會簡稱“少兒書協”,英文全稱是“China Children’s Calligraphers Association”,縮寫為“CC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