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本會以歷史唯物主義和辯證唯物主義為指導思想,並由高等院校的著名管理學研究專家、教授,以及民間團體資深、知名的管理學專家學者及政商界推動傳統文化發展的政府領導、宗教界人士等聯合組成。
第二條 本會使命:科學化推動我國寺院管理的現代化發展。
第三條 機構全稱:中國寺院管理研究會
第四條 本會遵從國家有關政策法規,接受政府有關職能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第五條 積極抵制一切不利於祖國的言行,維護祖國的尊嚴和形象,熱愛祖國。
第二章職能與任務
第六條 科學地、積極地研究我國現代化寺院的管理模式,巨觀了解國內外傳統文化學術動態,蒐集、整理寺院管理的文獻資料,認真分析並收集對現代社會發展有實效的成果。
第七條 不定期地在國內開展非盈利的寺院管理學學術研討及培訓,旨在創建現代化的寺院管理,以更好的弘揚祖國傳統文化。
第八條 糾正社會上人們對傳統文化科學概念不清、及其模糊認識;打擊“江湖騙子”以傳統文化為名行封建迷信和騙人財物之實的各種不法行為,重新確立中國傳統文化為科學文化,樹立傳統文化工作者的“專家學者”形象。
第九條 研究課題:以中國傳統文化理論及寺院管理實踐套用為主體,促進中國傳統文化科學文化領域的全面研究。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十條 理事會
(一)本會設理事會,理事會成員由本會邀請行業專家學者擔任;
(二)理事會個人由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工作人員組成。
第十一條常務辦公機構
(一)常務辦公設香港和北京兩地,由秘書處及外聯部負責常務活動;
(二)日常工作由秘書處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