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簡介
中國國際商會湖南商會金屬行業委員會(簡稱“湘金會”)成立於2014年5月9日,是由湖南省內從事金屬行業探礦、採礦、加工、貿易、經營的企業、科研機構及個人自願組成的地方性、行業性、非營利性的社團組織。目標是:進一步發揮我省金屬礦產資源優勢、金屬原材料生產加工優勢、電子機械製造優勢,拉動國內國際市場生產與消費需求,規範金屬企業生產經營行為,樹立金屬行業良好信譽與形象,增強金屬產業整體競爭力與優勢金屬品種的國際話語權。
中文名:中國國際商會湖南商會金屬行業委員會
外文名:CCOICHunanChamberofCommerceMetalIndustryCommittee
成立:2014年5月
性質:民間社團法人
組織架構
總顧問:譚柱中
會長:馮子勇
執行會長:艾澤民
副會長:戴民聲曾糾雄陳社行趙鐵光
秘書長:喬衛國
副秘書長:文驚世王金全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常設議事機構為理事會,具體辦事機構為秘書處,設在會長單位湖南有色金屬交易平台。具體職責描述如下:
1、負責發展會員及日常管理工作;
2、負責起草會員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並實施;
3、負責接待會員單位來訪,保持與會員單位的聯繫及各相協會、團體間的聯絡、交流等工作;
4、負責會員走訪、開展會員調研工作,針對會員需求開展創新服務工作;
5、負責組織各種活動,增進會員之間的了解;
6、負責單位會員的品牌推廣和本會知名度推廣;
7、負責行業信息系統的建設和管理;
8、根據會員的實際需要提供專項服務,如項目諮詢,資料收集,推薦先進技術、管理方法、文明企業,出具公信證明,為經營活動牽線搭橋等;
9、負責收集行業信息,了解行業動態,編饌期刊和電子雜誌;
10、負責本會入口網站的建立與維護、更新;
11、負責本會財務管理工作,保障本會的資產安全、完整;
12、定期公開本會財務狀況,接受社會監督各主管單位的財務審計;
13、審核各類法務文書及契約;
14、開展與日常本會經營管理有關的法律諮詢工作。
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會的名稱為中國國際商會湖南商會金屬行業委員會,英文名稱為:ChinaChamberofInternationalCommerceHunanChamberofCommerceMetalsIndustryCommittee。
第二條本會是由湖南省內從事金屬礦產行業的採礦、加工、經營企業、科研機構以及與行業關聯的其它企業為主體自願組成的、地方性、行業性、非營利性的社團組織。
第三條本會的宗旨是: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及社會道德風尚,本著自願互助、共同發展的原則,調動各方行業資源,使本會成為湖南省內金屬行業共同發展、相互促進的平台,成為政府與企業、企業與企業、企業與市場之間交流合作的紐帶。開展國際經濟交流與合作,為我省金屬礦產企業的技術研發、市場開拓、服務創新、融資拓展、市場定價、品牌提升做出積極的貢獻,促進行業的健康發展。
第四條本會的業務主管單位是中國國際商會湖南商會,會長單位是湖南久豐國際商品現貨交易市場有限公司。
第五條本會辦公地址:湖南省長沙市開福區路萬達國際廣場C3棟12層
郵政編碼:410008
第二章業務範圍
第六條本會的業務範圍:
(一)宣傳和貫徹國家金屬行業政策,組織會員學習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
(二)組織會展招商、合作洽談、專題研討等活動,推進會員單位的市場開拓及品牌塑造;
(三)開展各種業務培訓,幫助會員企業改善、提高生產經營管理水平;
(四)研究經貿領域的前沿問題,為企業提供信息參考,向政府主管部門反映企業及行業發展狀況,並提出合理化建議;
(五)加強行業統計工作,布置、收集、整理、分析行業統計資料,為政府制定產業政策提供依據,為企業經營決策服務;
(六)充分整合商會資源,幫助會員發展經濟,為會員企業提供原材料採購、倉儲、物流、銷售、信息、培訓、環保、技術研發、融資擔保、對外合作、法律援助等服務;
(七)組織會員參觀、考察、旅遊、茶話、文娛、體育等商務交友活動,增進行業間的友好往來,推動會員間的經濟聯合;
(八)組織湖南金屬行業經濟貿易代表團出國訪問與考察,開展國際經貿交流,參加國際展會展覽,開闊視野,提高行業整體素質,促進金屬行業的健康發展;
(九)與有關國際組織、區域性組織開展交流與合作,參加有關國際組織及其活動,邀請和接待國外經貿界人士和代表團來訪;
(十)收集、整理、傳遞和發布經貿信息,承辦國內外科研機構的成果轉化工作;編輯出版報紙、刊物、電子出版物及其他行業出版物;
(十一)引導會員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積極投身社會公益事業和慈善事業;
(十二)承辦政府部門及業務主管部門委託的事項。
第三章會員
第七條 本會會員為單位會員、個人會員。
(一)在本省依法取得營業執照,從事金屬行業的生產廠家、經銷商、加工企業以及與行業關聯等具有一定規模的企業和本省各地金屬行業有關協會和相關行業協會、社會團體,承認並擁護本會的章程,均可提出入會申請,經秘書處批准為單位會員;
(二)湖南有色金屬交易平台的企業交易會員,經申請可優先發展成為本會會員,並可享受會費減免、對點服務等系列優惠條件;
(三)對發展金屬行業行業作出較大貢獻的人員,承認本會章程,經個人申請,單位會員推薦,經理事會批准為個人會員。
第八條 在本行業內著名學者、知名人士及其為金屬行業作出較大貢獻,並在行業發展有重要影響的人員,承認本章程,經理事會批准,可邀請成為本會名譽顧問。
第九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會的意願;
(三)在本會的業務(行業、學科)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四)依法取得營業執照,遵守本會制定的行規、行約;
(五)積極參與本會組織的活動。
第十條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向本會提出申請;
(二)填寫會員申請登記表,同時提交企業有效營業執照複印件;
(三)秘書處負責核准;
(四)由秘書處頒發會員證書。
第十一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的活動;
(三)獲得本會的相關服務和有關資料的優先權;
(四)對本會工作的提議案權、建議權、批評權和監督權;
(五)會員的企業經營業績(成果)、論文專著等可在本會刊物上優先發表;
(六)有請求本會給予幫助,享受本會保護其正當權益的權利;
(七)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二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
(二)執行本會的決議;
(三)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四)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五)按規定繳納會費;
(六)向本會反映訴求,提供有關資料;
(七)接受本會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督。
第十三條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交回會員證,並按本會相關規定辦理退會手續。會員如果一年內不繳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不履行會員義務的,視為自動退會。會員退會時,所繳納的會費和捐贈不予退回。
第十四條會員如不遵守本會章程,將由本會提出批評、教育;如有嚴重違反本會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五條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本會終止事宜;
(五)決定本會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條會員代表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七條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五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八條本會常設議事機構為理事會。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九條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籌備或委託秘書處組織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條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條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二條理事會會議由會長召集和主持;會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責時,由會長委託副會長或者秘書長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三條本會設立秘書處。由會長指導,秘書長負責具體管理。秘書處的職權是:
(一)主持本會的日常工作,負責擬訂年度工作計畫和月度工作計畫;
(二)組織實施審議決定後的本會年度工作計畫和月度工作計畫;
(三)協調秘書處工作;
(四)提名副秘書長以及秘書處主要負責人,交會長會議決定;
(五)決定秘書處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六)擬訂本會內部管理制度,提交會長會議審議;
(七)處理本會其他日常事務。
第二十四條本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良好;
(二)在本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的產生:
(一)向理事會提出申請(第一屆向籌備委員會提出申請);
(二)填寫申請登記表,同時提交企業有效營業執照複印件;
(三)秘書處初審符合章程規定後,上報理事會(第一屆由籌備委員會審核);
(四)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第二十六條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原則上任期一般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與會會員半數以上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本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會長會議;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會長會議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四)全面指導秘書處的工作;
(五)負責本會財務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條本會副會長、秘書長在會長領導下開展工作,秘書長對會長會議負責。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本會秘書處開展日常工作,落實會長會議決定的工作;
(二)提名本會副秘書長以及秘書處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決定;
(三)提名本會秘書處工作人員的聘用及報酬建議,報會長批准;
(四)處理本會其他日常事務。
第二十九條本會的會長單位、副會長單位、理事單位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是本會的單位會員;
(二)在本會的業務(行業、學科)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三)依法取得營業執照,遵守本會制定的行規、行約;
(四)積極參與本會組織的活動。
第三十條會長單位、副會長單位、理事單位的產生:
(一)向本會秘書處提出申請;
(二)填寫會長單位、副會長單位或理事單位申請登記表,同時提交企業有效營業執照複印件;
(三)秘書處負責核准;
(四)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和表決,由秘書處頒發相關證書。
第三十一條會長單位、副會長單位、理事單位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的活動;
(三)獲得本會的相關服務和有關資料的優先權;
(四)對本會工作的提議案權、建議權、批評權和監督權;
(五)所屬企業經營業績(成果)、論文專著等可在本會刊物上優先發表;
(六)有請求本會給予幫助,享受本會保護其正當權益的權利;
(七)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五章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二條本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贊助;
(三)承辦政府部門委託事項獲得的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三條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並制定《湖南國際商會金屬行業委員會會費管理辦法》。
第三十四條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五條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六條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七條本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八條本會換屆、變更法定代表人或清算,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九條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條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四十一條對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二條本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三條本會完成宗旨、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撤銷的,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四條本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五條本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六條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七條本章程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八條本章程解釋權屬本會秘書處。
第四十九條本會章程自中國國際商會湖南商會核准之日起生效。
會員單位
會長單位:
湖南久豐國際商品現貨交易市場有限公司
副會長單位:
湖南省有色金屬學會
湖南天雄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湖南潤達商品交易市場有限公司
湖南巨發科技有限公司
理事單位:
郴州芙蓉礦業有限公司
株洲騰宇金屬材料貿易有限公司
湖南有色金屬股份有限公司黃沙坪礦業分公司
一般會員單位:
湖南中興粉體錳業有限公司
長沙金堂鉍業有限公司
湖南民福新材料有限公司
湖南環宇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湖南恆博新材料有限公司
長沙攀峰金屬材料有限公司
湖南天天鑫物流有限公司
婁底市伯菲特銻業有限公司
長沙市中貴有色金屬有限公司
長沙市卓光電子商務有限責任公司
湖南旭升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湖南東帆進出口有限公司
湖南瑞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湖南卓大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湖南金旺鉍業有限公司
長沙市長宏金屬材料有限公司
永順鴻基礦業有限公司
長沙森宇錳業有限公司
長沙瞻明金屬材料有限公司
安化縣聖德錳業有限公司
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金盛錳業有限公司
長沙金銀天下投資諮詢有限公司
宜章澳鑫商品交易市場有限公司
湖南百縣百品商貿有限公司
湖南格瑞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湖南鼎石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長沙福仁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湖南三口錳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