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四川省體育局

(四)指導和管理全省體育競賽工作。 (二)社會體育處 (四)學校體育處

一、機構職能:
(一)貫徹實施國家體育工作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擬定我省體育工作的政策、法規,並監督實施。 (二)指導和推動體育體制改革,研究擬定體育工作的發展戰略和發展目標,編制、實施體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區域性體育發展。 (三)實施全民健身計畫,指導並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 (四)指導和管理全省體育競賽工作。 (五)規劃全省競技體育發展和運動項目布局,研究和指導優秀運動隊的建設和業餘訓練工作。 (六)指導並歸口管理體育外事工作和對港澳台地區的體育交往工作;開展國際間和與港澳台地區的體育合作與交流,組織參加和承辦國際體育競賽活動。 (七)指導體育科學研究工作;在省有關部門指導下,發展體育教育,培訓體育幹部和專業人才。 (八)研究擬定體育產業政策,歸口管理並發展體育市場。 (九)負責全省性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和業務指導。 (十)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省體育局設7個職能處室和機關黨委: (一)辦公室 組織體育政策及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擬定全省體育法規草案、發展規劃及體育體制改革的意見;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會議、大型體育活動的組織協調和行政管理工作;承辦省體育總會的日常工作。 (二)社會體育處 研究擬定全省民眾體育工作發展規劃;負責“全民健身計畫”的組織實施,開展國民體質監測;指導和推動全省農村體育、城市體育和其他社會體育的發展。 (三)競技體育處 研究全省競技體育發展規劃,負責省運動項目的布局及業務管理;指導、協調省優秀運動隊的訓練管理;負責省優秀運動隊參加全國綜合性運動會比賽和國際體育競賽的工作;承辦省優秀運動員破、平、創全國、亞洲、世界紀錄的申報,運動健將等級的申報及一級運動員稱號的審批。 (四)學校體育處 擬定全省體育教育及業務訓練的規劃和目標;指導和推動學校體育的發展,監督國家體育鍛鍊標準實施;指導體育科研工作。 (五)體育市場與競賽管理處 負責全省體育市場和體育產業的指導、協調、監督和管理;制定省級體育競賽制度,負責全省體育競賽的統籌管理;承辦全省國家級裁判員的申報、一級裁判員的審批;確認和公布省紀錄及少年紀錄。 (六)人事處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工作;承辦全省體育教練員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評審工作;承辦全省性體育社團領導人員的推薦事項;管理全省體育涉外、涉港澳台工作。 (七)計畫財務處 負責全省體育事業的計畫、統計工作;組織編制各直屬單位和省級運動會的經費預算,監督指導直屬單位的財務工作;規劃、協調體育設施建設布局,制訂體育設施、器材裝備標準。 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其辦事機構的設定方式,由局黨組按省委規定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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