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同盟會在東京成立

中國同盟會在東京成立

中國同盟會在東京召開成立大會,到會者約有100人,時間為1905年8月20日。

1905年8月20日 中國同盟會在東京成立
中國同盟會在東京成立
中國同盟會總理孫中山
1905年8月20日,中國同盟會在東京召開成立大會,到會者約有100人,除甘肅尚未派留日學生外,其餘關內17省均有人參加。
大會通過孫中山起草的《同盟會宣言》和《同盟會對外宣言》以及黃興起草的會章。經大會討論通過的章程規定,以東京為本部所在地,總理以下分設執行、評議、司法3部;在國內外分設9個支部(國內有東、西、南、北、中5個支部,國外有南洋、歐洲、美洲、檀香山4個支部),並在各省區成立分會。
會上推舉孫中山為總理,黃興為執行部庶務長,協助總理主持本部工作。本部各機構的主要職員有章炳麟、程家檉、田桐、鄧家彥、汪精衛、宋教仁等。各省區主盟人也分別推定。大會又通過以《二十一世紀之支那》雜誌作為同盟會的機關報,後改名為《民報》。
附:同盟會宣言(摘錄)
1905年8月20日 天運歲次年月日中華國民軍都督奉軍政府命,以軍政府之宗旨及條理,布告國民。
(一)驅除韃虜。今之滿洲,本塞外東胡,昔在明朝,屢為邊患;後乘中國多事,長驅入關,滅我中國,據我政府,迫我漢人為其奴隸,有不從者,殺戳億萬。我漢人為亡國之民者二百六十年於斯!滿洲政府窮凶極惡,今已貫盈,義師所指,覆彼洲漢軍人等,如悔司來降者,免其罪;敢有抵抗,殺無赦!漢人有為滿奴以作漢奸者,亦如之。
(二)恢復中華。中國者,中國人之中國,中國之政治,中國人任之,驅除韃虜之後,光復我民族的國家。敢有為石敬瑭、吳三桂之所為者,天下共擊之!
(三)創立民國。今者由平民革命以建國民政府,凡為國民皆平等以有參政權。大總統由國民共舉。議會以國民公舉之議員構成之,制定中華民國憲法,人人共守。敢有帝制自為者,天下共擊之!
(四)平均地權。文明之福祉,國民平等以享之。當改良社會經濟組織,核定天下地價。其現有之地價,仍屬原主所有;其革命後社會改良進步之增價,則歸於國家,為國民所共享。敢有壟斷以制國民之生命者,與眾棄之!
上四納,其措施之次序,則分三期:第一期為軍法之治。第二期為約法之治。第三期為憲法之治。俾我國民循序以進,養成自由平等之資格,中華民國之根本,胥於是乎在焉。
中國同盟會在東京成立
從左至右依次為:廖仲愷、朱執信、胡漢民、宋教仁
中國同盟會在東京成立
同盟會制發的黨員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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