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認可合作組織

中文 英文 成員體認可機構之間的多邊合作組織。

一、 名稱

中文 太平洋認可合作組織
英文 PACIFIC ACCREDITATION cooperation (PAC)

二、 成立日期

成立於1995年7月28日
三、 宗旨和原則
推動亞太地區各經濟體之間的貿易和商業發展。

四、性質

成員體認可機構之間的多邊合作組織。

五、成員

目前有正式成員21個。21個正式成員為JAS-ANZ(澳大利亞、紐西蘭)、SCC(加拿大)、CNAS(中國)、HKAS(香港)、KAN(印度尼西亞)、JAB(日本)、JASC(日本)、KAB(韓國)、DSM(馬來西亞)、BPS(菲律賓)、SAC(新加坡)、TAF (Chinese Taipei)(中國台北)、NAC(泰國)、EMA(墨西哥) 等。

六、組織及附屬機構的職能

該組織在IAF框架內運作,並與其它地區性認可組織保持合作關係。PAC的全體大會是最高決策機構。下設4個委員會:執委會、互認管理委員會、技術委員會、發展項目委員會和宣傳委員會。秘書處負責該組織的日常工作運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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