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統一政法各部門的思想和行動,對一定時期內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並督促貫徹落實;(二)組織協調指導維護社會穩定的工作;(三)檢查政法部門執行法律法規和黨的方針政策的情況;(四)指導和協調政法各部門在依法行使職權的同時密切配合,督促推動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研究協調有爭議的重大疑難案件;(五)組織協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推動各項措施的落實;(六)組織推動政法戰線的調查研究工作;(七)研究加強政法隊伍建設和領導班子建設的措施,協助黨委及其組織部門考察、管理政法部門的領導幹部;(八)辦理黨委和上級政法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政工科、綜合治理科、執法督查科
行政編制
( 12名 )
王成偉、王秉青、曲偉利、陳成泉、劉業軍、欒民波、史紹傑、李德慶、曲文龍、張麗珍
事業編制
( 0名 )
工勤編制
( 1名 )
張根銘、姚永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