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第三屆中央執行委員會

中國共產黨第三屆中央執行委員會

中國共產黨第三屆中央執行委員會是中國共產黨的第三屆中央領導機構,由中國共產黨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根據中共三大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第一次修正章程》等規定,中央執行委員會由九名委員、五名候補委員組成,並選舉產生常務機構中央局,處理中央日常工作。陳獨秀被選為中央執行委員會委員長。

產生過程

中國共產黨第三屆中央執行委員會委員長陳獨秀 中國共產黨第三屆中央執行委員會委員長陳獨秀

中國共產黨第三屆中央執行委員會是中國共產黨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任期從1923年6月至1925年1月。

1923年6月12日至20日,中國共產黨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在廣州東山恤孤院31號(現恤孤院路3號)召開。這次大會通過了《中國共產黨第一次修正章程》,增加了中央執行委員會的當選人數,規定:“中央執行委員會由全國代表選舉九人組織之,並選舉候補委員五人。”大會還通過了《中國共產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組織法》。這是黨內第一部關於中央委員會的專門法規。其中規定:“大會後之中央執行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即應分配工作,並選舉五人組織中央局。其餘四人分派各地,贊助該地方委員會一同工作,每星期將所在地情形報告中央局一次”,“中央局以中央執行委員會名義行使職權”。這裡首次明文規定了中央執行委員會再選舉成立常務機構——中央局,處理中央日常工作。根據此規定,大會選舉產生了由九名委員和五名候補委員組成的中國共產黨第三屆中央執行委員會。在這次大會上,因代表人數較前兩次大會大幅增多,不宜再在整個代表範圍內大規模選舉,而採取了提出候選名單進行表決的民主方式。

委員分工

中國共產黨第三屆中央執行委員會由陳獨秀、蔡和森、李大釗、譚平山、王荷波、毛澤東、朱少連、項英、羅章龍等9名中央執行委員和鄧培、張連光、徐梅坤、李漢俊、鄧中夏等5名候補中央執行委員組成。中央執行委員會選出陳獨秀、蔡和森、毛澤東、羅章龍、譚平山(後由於譚調職,1923年9月改為王荷波)5人組成中央局,並選出陳獨秀為委員長,毛澤東為中央局秘書,羅章龍擔任中央局會計,負責中央日常工作。

中央局下設組織、宣傳、婦女等部門,毛澤東負責組織,蔡和森、羅章龍、瞿秋白負責宣傳,向警予負責婦女工作(中共中央婦女部部長)。

1923年9月10日,中共中央發出第五號通告,宣布中央局自廣州遷回上海後的人事變動:“中局組織自遷滬後略有變動,即派平山同志駐粵,而加入荷波同志入中局。又潤之(即毛澤東)因事赴湘,秘書職務由會計章龍同志兼代。”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稱:1924年11月至1925年1月中共第三屆中央執行委員會設立了中央政治局,由3人組成:陳獨秀、蔡和森、維經斯基(共產國際駐中國代表)。

駐地變遷

中國共產黨第三屆中央執行委員會駐地開始在廣州,後來在上海。1923年4月底中國共產黨中央執行委員會機關從北京遷到廣州,1923年7月又從廣州遷回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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