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公民護照辦理指南

中國公民護照辦理指南

《中國公民護照辦理指南》是指導中國公民辦理護照的一本資料,介紹如何辦理公民出入境護照。指南中詳細介紹了有關護照辦理的流程及相關事項,費用說明,辦理時間,辦理不成功的原因等內容。

基本信息

條件

1、首次申請護照;

2、護照加註:分為曾用名加注、姓名加注、換髮加注、補發加注、曾持照加注等五類。申請人戶口簿上有曾用名的,可申請曾用名加注;具有繁體漢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非標準漢語發音姓名的,可申請姓名加注。曾持照加注項上最多加注3個曾持護照的號碼;

3、護照換髮:⑴護照簽證頁即將使用完畢;⑵護照有效期不足六個月,或者有效期在六個月以上但有材料證明該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國要求;⑶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出生地、出生日期發生變化或者申請人面像發生較大變化;⑷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認可的其他情形;

4、護照補發:護照損毀、遺失或被盜;

5、申請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請加急辦理:⑴出國奔喪、探望危重病人;⑵出國留學開學日期臨近;⑶前往國入境許可或者簽證有效期即將屆滿;⑷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認可的其他緊急事由。

材料

(1)領取出境申請表:

本人(或委託親友)到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的出入境管理部門領取《中國公民出境申請表》時必須攜帶以下材料和證件:

①戶口簿;

②身份證或其他戶籍證明;

③工作證(退休證);

④與出境事由有關的相應材料(邀請信,擔保書等);

(2)填寫《中國公民出境申請表》:

①填寫前,首先要仔細閱讀表格內的每項內容以及填表須知,如有不明白處要向入 境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詢問或通過有關諮詢服務機構幫助填寫; ②申請表格必須用鋼筆填寫,字跡要端正、清楚,不能潦草或塗改;

③此表一式四份,必須全部填寫,且每項內容必須一致;

④表格的右上角印有申請編號(四張表編號是一致的),申請人必須牢記,以便日後 查詢;

⑤標題後的括弧內應填寫本人申請前往國家或地區的名稱;

⑥“戶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和派出所的填寫,必須與本人戶口簿內的記載相一致;

⑦申請表內各欄填寫的要求。

流程

照相 → 領表 → 填表 →貼相片 → 交表 →領回執 → 繳費 → 交繳費收據 → 領證

遞交《中國公民出境申請表》:

①按填表要求填寫完《中國公民出境申請表》後,須經所在單位黨委或人事保衛部門蓋章,如系待業人員須經所在街道辦事處或派出所蓋章;如系農村戶口,須經所在農 村鄉鎮黨委一級部門蓋章。

②開具《因私申請出國介紹信》一封(由在申請表格上蓋章的單位在蓋章的同時開具),介紹信台頭應當寫當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內容寫同意申。

③拍好護照照片(一般為小二寸、近三個月內的黑白或彩色免冠正面照片)並按要求貼在《中國公民出境申請表》上。此外至少另外準備2——3張同樣的照片並在照片背面寫上 本人姓名。

④準備好有關出國出境的證件材料,如邀請信,擔保書,入學通知書等的複印件 。

⑤準備好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工作證或其他戶籍證明,或“學生證”、“待業證”、“離退休證”、“辭、退職證明”、“職稱證”等。

⑥到公關機關的出入境管理部門遞交已填寫完畢的《中國公民出境申請表》及 國外(境外)邀請信,擔保書,單位介紹信,戶口簿,工作證及學生證或待業證,離退休證,身份證和本人照片等。如因特殊原因申領加急護照,必須在遞交材料的同時特別說明。

⑦等候護照:

交表時務必記住本人的申請編號以便查詢。

⑧領取護照:

當公安機關受理本人的申領護照材料後,須經過審核和製作護照的過程,申請人可在規定 的時間之內耐心等待並可按遞交材料時約定的時間或在接到公安部門的通知後前往領取護照 和出境登記卡。申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接到公安部門,關於領取護照的通知怎么辦?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二章第五條規定:申請人在規定時間內沒有接到審批結果通知的,有權查詢,受理部門應當作出答覆;申請人認為不批准出境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有權向上一級公安機關提出申訴,管理機關應當作出處理和簽名。如申請人遇到此類情況,可根據此規定辦理。

時間

公安機關的出入境管理部門接受本人所遞交的申請表格和相應材料並審核後即可做出是否批准同意申請人的申領護照決定,並一般在30天內(地處交通不便偏僻的在60天內,加急的一般在一周左右)即可通知申請人。

地點

中國公民申領因私普通護照須向戶口所在地的市、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

費用

首次辦理:160元/本;

換 發:220元/本(含換髮加注費);

失效重領:220元/本(含曾持照加注費);

被盜、損毀補發:220元/本(含補發加注費);

丟失補發:420元/本(含補發加注費);

加 註:20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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