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統醫德

中國傳統醫德是中國古代醫學道德和醫學倫理思想的總稱。中國醫學道德產生於久遠的古代社會,經過長期的發展到了明清時期,形成了中國醫學獨特的醫德傳統。中國醫德傳統占主體地位的思想,是醫生對病人負責的義務論。其發展過程可分為三個時期:(1)萌芽時期。《帝王世紀》記載:“伏羲両八卦,所以六氣、六府、五藏、五行、陰陽、四時、水火、生降,得以有象,百病之理,得以類推;乃嘗味百藥而制九針,以拯夭枉。”《史記》和《綱鑑》有“神農氏嘗百草,始有醫藥”的記載。另有傳說古者民有疾病,未知藥石,炎帝始味草木之滋。……嘗一日而遇七十毒,神而代之,遂作方書,以療民疾,而醫道立矣。”這些都說明,祖國醫德從一開始就顯示出醫生的自我犧牲的義務論特色。(2)發展時期,從殷周、春秋戰國至西漢時期的醫德思想已基本形成體系,其標誌是現存最早的醫學典籍《黃帝內經》。該書不僅標誌著中國醫學體系的確立,而且已經把尊重人的生命價值作為醫學的基本原則。這個時期產生和形成的醫德思想,既繼承了遠古時期醫生為病人謀利益的傳統,又豐富和擴大了醫生義務論的內容,為祖國醫德的完善奠定了基礎。(3)完善時期。東漢至明清時期的醫德思想以醫生義務論為發展主線,其內容比前兩個時期更豐富更深刻,傳統醫德日趨完善。

明代名醫陳實功所著的《外科正宗》不僅在外科學、皮膚病學和腫瘤學方面有很高的學術價值,而且書中提出的醫德守則《五戒十要》對傳統醫學人道主義作了發展,提出“再遇貧難者,當量力微贈,方為仁術”,提出“不然有藥而無一伙食者,命亦難保也”,即醫生不僅要治病救人,而且要贈物品以救命。明代名醫龔廷賢在《萬病回春》中首次對醫患關係作了系統的論述,認為理想的醫生應該具備思想、道德和技術的修養,而病人也應當積極配合藥物、心理和行為的治療。清代名醫喻昌在《醫門法律》中第一次提出了醫生在臨床診治病人時要自己以“法”來正確診治病人,以“律”來判斷診治失誤之責和罪,對每一症候的處置,要像獄官審案一般,確立醫德評價的是非標準。中國古代醫德是中華民族優秀文化的一部分,具有豐富的內涵和深刻的思想,對中國醫德建設起到了極大的促進作用。由於中國封建社會的歷史比較長,醫德中也存在著一些封建倫理的雜質和糟粕,如歷代醫家視屍體解剖為禁區、“男尊女卑”使得婦女診治疾病有許多清規戒律,摻雜有宗教迷信甚至使用巫術等。

東漢醫學家張仲景的《傷寒雜病論》開創了祖國醫學辨證論治體系,他在序言中闡述了濟世救人的從醫目的,譴責“惟名利是務”的不良風氣,批判了“不留神醫藥”的錯誤傾向,是留給後世價值很高的醫德文獻。唐代名醫孫思邈在《備急千金要方》中的《大醫精誠》和《大醫習業》兩篇里,強調醫生既要醫術精,又要品德好,並提出了對待患者要有同情心,要一視同仁,對待同道要尊重,不能利用自己專長去謀取財物。《大醫精誠是我國古代醫學史上最全面最系統的醫德專著,因而孫思邈也被稱為世界古代三大醫德思想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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