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陝西省消防總隊

1983年1月,根據中共中央(1982)30號檔案精神,陝西省公安廳消防處與邊防、武裝民警統一組建為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陝西總隊,消防處與司、政、後並列為武警總隊四大部,副師級建制。 武警陝西省總隊組建後,保留了西安市消防支隊,直屬武警總隊領導,其他各地市消防部門納入各地市武警支隊序列,稱消防科,與支隊司、政、後並列。 1985年11月,消防處從武警陝西省總隊分離,恢復省公安廳直接領導,但仍屬武警現役序列,改稱陝西省公安消防總隊,各地市消防科改稱消防支隊。

1983年1月,根據中共中央(1982)30號檔案精神,陝西省公安廳消防處與邊防、武裝民警統一組建為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陝西總隊,消防處與司、政、後並列為武警總隊四大部,副師級建制。消防處下設秘書、防火、戰訓、政工、後勤5個副團級科。武警陝西省總隊組建後,保留了西安市消防支隊,直屬武警總隊領導,其他各地市消防部門納入各地市武警支隊序列,稱消防科,與支隊司、政、後並列。
1985年11月,消防處從武警陝西省總隊分離,恢復省公安廳直接領導,但仍屬武警現役序列,改稱陝西省公安消防總隊,各地市消防科改稱消防支隊。1988年,經有關部門批准,陝西省公安消防總隊亦稱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陝西省消防總隊和省公安廳消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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