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提案委員會

(1)制定政協全體會議期間提案工作方案和提案委員會年度工作計畫; (6)向政協全體會議、常務委員會會議、主席會議報告工作; (11)加強與地方政協提案委員會的聯繫,互通情況,交流經驗,指導工作。

提案委員會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成立最早的專門委員會。全國政協一屆一次會議至政協五屆五次會議期間為提案審查委員會。六屆政協開始,提案審查委員會更名為提案工作委員會,並成為政協的常設工作機構。自七屆政協開始,提案工作委員會按照專門委員會序列改為提案委員會。
提案委員會現共有成員56人,設主任1人,副主任14人,委員41人。成員主要由現職或前任政府部門負責人以及各個界別的專家、學者等組成。
提案委員會的主要工作職責為:
(1)制定政協全體會議期間提案工作方案和提案委員會年度工作計畫;
(2)按照《全國政協提案工作條例》的規定,組織徵集提案;
(3)對收到的提案進行審查立案,協商確定提案承辦單位;
(4)採用提案委員會、提案者、承辦單位相結合的辦理協商會、實地考察、專題調研、走訪等方式,推動重點提案辦理工作;
(5)對提案辦理工作進行檢查和督促,對辦理結果不符合要求的,及時商請承辦單位重新辦理;
(6)向政協全體會議、常務委員會會議、主席會議報告工作;
(7)對提案進行綜合分析,採取多種形式向中共中央有關部門、中央國家機關有關部門、軍隊有關部門反映重要意見和建議;
(8)組織提案工作的宣傳報導;
(9)加強與中共中央辦公廳、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政協全國委員會辦公廳、中央軍委辦公廳以及各承辦單位的聯繫;
(10)加強與政協委員、各民主黨派、有關人民團體和政協其他專門委員會的聯繫與協作;
(11)加強與地方政協提案委員會的聯繫,互通情況,交流經驗,指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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