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中央、省委、溫州市委和市委關於統一戰線的方針、政策、指示、決議,調查研究統一戰線工作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向縣委反映情況,提出開展統戰工作的意見和建議;負責對全縣重大統戰活動進行協調,並對貫徹落實各項統戰方針、政策進行監督檢查,加強對重大問題的協調處理。[1]
二、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對台工作方針、政策和縣委、縣政府涉台工作部署;擬定我縣涉台事務的有關規定和實施辦法:組織、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和鄉鎮對台工作;負責對台宣傳和涉台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統籌協調和指導對台經貿工作:開展對台各界人士的聯絡工作,做好台胞、台屬有關工作;協調、指導涉台重大問題的處理工作。
三、負責聯繫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代表人士,及時通報情況反映他們的意見和建議:協助縣委貫徹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以及對民主黨派的方針、政策,發揮各民主黨派參政議政和民主監督作用;支持、幫助各民主黨派開展工作,加強自身建設,選拔、培養新一代代表人物。
四、負責調查研究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貫徹落實問題;協調全縣宗教專項工作;聯繫少數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和舉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反對和抵制國外宗教勢力的滲透活動,維護社會政治穩定。
五、負責開展以祖國統一為重點的港澳和海外統戰工作;聯繫港澳和海外有關社團及代表人士;負責聯繫出國留學人員和學成回國人員的工作。
六、負責黨外人士的政治安排: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黨外人士的培養、選拔、舉薦工作;做好黨外後備幹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隊伍的建設工作:協助民主黨派、縣工商聯等團體做好乾部管理工怍。
七、負責聯繫海內外工商界社團和代表人士,開展經濟領域的統戰工作;受縣委委託領導縣工商聯黨組,指導工商聯工作;調查、研究並反映我縣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的情況,協調關係,提出政策建議:聯繫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做好團結教育工作。
八、掌握黨外知識分子的情況,反映他們的意見,協調關係、提出政策建議:聯繫並培養黨外知識分子代表人物,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政治、生活待遇的安排。
九、負責統一戰線的宣傳工作,協調統戰系統宣傳活動;協同有關部門開展海外統一戰線的宣傳工作。
十、負責指導各鄉鎮統戰工作,協調各有關部門的統戰工作,指導縣僑聯、台聯、黃埔同學會等有關團體的工作。
十一、完成縣委和上級統戰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構設定及職能
縣委統戰部(縣僑辦、縣台辦)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1.負責處理部日常具體工作,保證部機關正常運轉。
2.負責文秘工作。
3.負責培訓、調研、督查、考核、創新管理工作。
4.負責會務、接待、財務、機要、檔案、信訪、固定資產管理、保密、保衛、印鑑等工作。
5.負責組織人事、人才和老幹部工作。
6.負責黨外代表人士的服務管理工作。
7.負責社會主義學院工作。
8.負責機關黨建、精神文明建設、黨風廉政工作。
二、黨派科:
1.負責貫徹落實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和新的社會階層人士工作的方針、政策。
2.協助做好黨外代表人士服務管理工作。
3.負責做好黨外代表人士後備隊伍建設工作。
4.負責掌握黨外知識分子情況,反映思想動態,制訂工作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政治、生活待遇安排落實的工作建議。
5.協助並督促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聯誼會、新的社會階層人士聯誼會組織做好自身建設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
6.負責組織開展“同心”思想教育工作。
7.幫助指導完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新的社會階層人士具體工作機制與舉措。
三、聯絡科:
1.負責協調組織落實協商通報、對口聯繫、特約人員、重要內外事活動、調研考察等參政議政、民主監督工作,負責落實並做好聯誼交友等服務工作。
2.協助做好招商引資、引智服務工作。
3.協助做好“光彩事業”管理服務工作。
4.協助負責辦理統戰系統人員及海外聯誼會規定要求的對象出國(境)政審與審批手續工作。
5.負責統戰慈善分會工作。
6.負責處理縣海外聯誼會和縣黃埔同學會日常具體工作。
7.負責對接縣台辦、縣僑辦、縣民宗局、縣工商聯、縣僑聯、縣台聯等聯絡工作。
四、統戰信息中心:
1.負責統戰系統的宣傳工作,協調統戰系統的重大宣傳組織活動。
2.負責《永嘉統戰》的編輯、刊發工作。
3.負責永嘉統戰網站的編輯、設計、維護、管理工作。
4.負責統戰信息的編輯、專報、管理工作。
5.負責全縣統戰信息員的管理工作。
6.協助負責組織開展統戰理論、政策的研究和貫徹實施工作。
7.協助負責部機關信息化建設工作。
五、僑務科:
1.負責綜合國內外僑務工作情況和信息,貫徹落實僑務政策,研究提出僑務工作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
2.負責僑辦日常工作,做好僑辦上通下達和協調有關部門、社會團體的僑務工作。
3.負責確認華僑、歸僑、僑眷身份和“三僑生”的身份認定以及華僑捐贈審批與管理工作。
4.負責做好與國(境)內外涉僑人士、外籍華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團體的交流和團結工作。
5.負責涉僑信訪工作,開展涉僑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協調做好華僑正當權益的保護工作。
6.負責協調處理華僑回國安置、港澳同胞回內地定居及其內地眷屬的工作,協助提出歸僑、僑眷的人事安排建議。
7.負責涉僑引資引智工作,做好涉僑經濟、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
8.負責做好重要華僑、外籍華人、港澳同胞和政府部門及領導之間的交流溝通工作,審核報批擬聘華僑、外籍華人擔任社會團體榮譽職務、授予榮譽稱號的工作。
9.承辦本縣與香港、澳門民間交往有關事宜的審核、報批和備案工作。
六、華僑服務中心:
1.協助僑務科做好僑情調研和僑務工作。
2.研究提出並組織實施對華僑、外籍華人、港澳同胞的宣傳、文化交流及華文教育工作的方案。
3.協助聯絡國(境)內外涉僑人士、外籍華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團體,做好交流和團結工作。
4.協助處理來信來訪,做好歸僑、僑眷合法權益的保護工作。
5.協助涉僑引資引智工作,做好涉僑經濟、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
6.負責僑務信息工作,及時公開發布僑務動態信息。
7.對困難華僑、港澳同胞及其眷屬開展扶貧救助工作。
8.聯繫僑屬企業,開展幫扶僑企工作。
七、台灣事務科:
1.負責擬定我縣涉台事務的有關規定、實施辦法和工作計畫。
2.負責搞好對台方針、政策和台灣形勢的宣傳教育,參與涉台新聞報導管理和台灣記者來我縣採訪的接待、管理工作。
3.負責赴台交流項目的審核和上報審批工作,審批與管理台胞捐贈工作。
4.負責開展台灣重點人物和台胞台屬的聯絡聯誼工作,協調管理台灣團組來永交流有關事宜。
5.負責台胞投資者的身份確認核准工作,會同縣公安局辦理台胞出入境手續。
6.負責涉台交流交往衍生問題和涉台突發事件處理的組織指導工作。
7.會同有關部門統籌協調和指導對台經貿工作,為台商來永投資牽線搭橋,做好台資企業的服務工作。
8.負責對台經濟信息的收集、台資企業情況的統計及對台貿易情況的綜合服務工作,指導台聯會和台資企業協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