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職責
1、根據黨中央的路線、方針、政策和自治區黨委、市委、縣委的部署,統一政法各部門的思想和行動,確保政法部門的執法活動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2、研究制定貫徹落實黨中央和自治區黨委、市委、縣委關於政法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維護社會政治穩定以及社會安定的措施,及時向縣委提出政法工作意見和建議;對一定時間內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並督促檢查,抓好貫徹落實。
3、領導、組織、協調、指導全縣維護社會穩定工作。
4、檢查全縣政法部門執行憲法、法律、法規和司法公正的情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嚴格執法、維護司法公正的具體措施。
5、大力支持和嚴格監督全縣政法各部門依法行使職權,促進公正執法。指導和協調全縣各政法部門在依法相互制約的同時,密切配合,督促推動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研究和協調有爭議的重大疑難案件。
6、組織推動全縣政法戰線的調查研究工作,調查研究政法工作動態,社會治安形勢和政法隊伍現狀,總結推廣典型經驗,研究解決存在問題的對策,探索政法工作改革的新路子,通過改革進一步加強政法工作。
7、研究和制定加強全縣政法隊伍建設和領導班子建設的措施,協助縣委組織部考察並管理同級政法部門的領導幹部。
8、負責本縣政法隊伍的反腐倡廉和黨風廉政建設。監督檢查本縣政法系統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協助紀檢、監察部門查處政法部門領導幹部違法違紀案件。
內設機構
縣委政法委員會辦公室職能職責:
1、負責內外的聯繫與綜合協調工作;
2、協助領導了解掌握全縣政法工作的全面情況;
3、組織辦理機關綜合性文電;
4、負責會務、文書檔案、文印、督辦、財務、接待、安全、保密、固定資產管理、後勤服務及福利工作;
5、負責起草會議紀要、記錄等工作。
政工紀檢室
職能職責
1、研究加強政法隊伍建設的意見和措施,督促政法各部門加強政法隊伍的思想作風、組織建設,指導政法委自身建設和政法隊伍的教育培訓工作;
2、協助縣委組織部考察、管理同級政法部門的領導班子及成員的配備、獎懲等工作;
3、負責監督檢查政法系統黨組織和黨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國家法律、法規、各項規章制度的情況;
4、負責抓好政法部門反腐敗三項任務的落實,會同有關部門對黨員幹部進行黨風廉政教育;
5、監督檢查本縣政法系統黨風建設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
6、指導、協調政法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
7、受理民眾來信來訪和電話舉報;
8、受理本縣政法系統黨組織和黨員的檢舉、控告和申訴;
9、查處政法系統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紀的案件。
執法監督室
職能職責
1、負責對政法各部門貫徹執行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黨的方針政策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研究制定嚴格執法,公正司法的具體措施;
2、協助領導、配合政法各部門督促推動有關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研究協調有爭議的重大疑難案件;
3、督查督辦社會反映強烈的“熱點”案件、超法定時限久拖不決的控告申訴案件;
4、督促執行冤、假、錯案責任追究制度,辦理上級交辦的有關執法監督的其他工作,負責對全縣政法工作和社會治安形勢的調查研究,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5、負責掌握全縣社會穩定的動態情況,及時提出建議和對策;
6、研究有關全縣政法工作的方針、政策問題和重大理論問題;
7、負責審查政法部門有關政策、法律、法規方面的報告請示;
8、負責調查掌握政法機關為經濟建設服務情況,總結推廣經驗;
9、負責有關綜合材料和領導講話報告等起草工作,撰寫縣委、政府所需的政法工作綜合材料,管理政法委員會的業務資料。
流動人口服務與管理辦公室
職能職責
承擔本縣流動人口服務與管理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研究全縣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務與管理的整體規劃;統一指導並綜合協調各鎮街、各部門有關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務與管理工作,對各鄉(鎮)、各部門有關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務與管理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組織職能部門對基層流管人員和管理員進行業務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