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縣委統一戰線工作部(民族宗教局)是縣委、縣政府主管統一戰線工作、民族宗教工作的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貫徹執行中央、省市和縣委關於統一戰線的方針、政策,調查研究統一戰線的理論和方針政策,向縣委反映情況,提出開展統戰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檢查統戰政策執行情況,協調統一戰線各方面的關係。
2、負責聯繫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代表人士、及時通報情況,反映他們的意見和建議;研究、貫徹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及對民主黨派的方針、政策;落實縣委關於發揮,民主黨派參政議政和民主監督作用的工作;為縣委同民主黨派進行政治協商做好組織聯繫工作;受縣委委託,向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通報縣委精神;支持幫助各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選拔、培養新一代代表人物、協助有關部門幫助民主黨派改善工作條件。
3、負責調查研究、協助檢查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問題,聯繫少數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物;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培養、舉薦和人才培訓工作;開展民族團結進步教育和經濟發展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務。
4、負責開展以祖國統一為重點的海外統戰工作。聯繫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僑胞中的本縣的人物,做好台胞、台屬的有關工作。
5、負責黨外人士的政治安排;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培養、考察、選拔、舉薦、安排黨外人士擔任政府和司法等機關領導職務的工作;做好黨外後備幹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隊伍的建設工作。
6、負責聯繫縣內外工商界社團和代表人士。調查研究並反映我縣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物的情況;協調關係,提出政策性建議;做好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
7、調查研究黨外知識分子的情況,反映意見,提出政策性建議;聯繫並培養黨外知識分子代表人物。
8、負責開展縣內外統一戰線的宣傳工作。
9、負責指導縣直各部門及鄉鎮的統戰工作和統戰業務幹部的培訓工作;受縣委委託代管縣委台辦,領導縣工商聯黨組,指導工商聯工作;負責管理縣光彩事業促進會的工作。
10、承擔縣委和市委統戰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慶城縣民族宗教局、慶城縣工商聯、縣委台灣工作辦公室、縣光彩事業促進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