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領導
部 長:葉志明
副部長:、崔大躍、張雷、徐曉兵
領導分工
葉志明同志負責組織部全面工作。
劉傑同志負責縣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工作。
胡邦開同志分管幹部室、幹部綜合室、幹部監督室(幹部監督舉報中心)。
陳昆雄同志負責縣行政服務中心工作。
夏必才同志負責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作。
崔大躍同志負責縣委老幹部局工作。
張雷同志分管辦公室、幹部教育室(幹部教育網路培訓管理分中心)、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招商引資工作,協助葉志明同志聯繫重點工程和項目工作。
徐曉兵同志分管組織室、村幹部管理室、電教室(電教中心)。
主要職責
根據市委、市政府《關於廬江縣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巢發[2001]31號檔案)和縣委、縣政府《關於縣直黨政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廬發[2001]31號檔案),設定中共廬江縣委組織部。縣委組織部是縣委主管組織、幹部工作的職能部門。
1、研究和指導全縣黨的組織建設特別是基層組織建設;負責全縣黨的組織設定及黨委領導班子職數的確定,承辦全縣設立和撤銷黨委(黨組)及跨區域黨組織改變領導關係的審批;指導鄉鎮和基層黨組織定期召開黨的代表大會;負責縣黨的代表大會、黨的代表會議及省市黨代會代表的推薦等;探索街道社區和各類新的經濟組織中黨組織的設定和活動方式;負責全縣選派幹部到村任職工作。
2、研究和指導全縣黨的組織制度建設工作;制定全縣組織工作重要政策和制度;掌握黨組織執行黨的組織制度和黨內生活制度情況,牽頭指導黨委(黨組)民主生活會制度的執行情況。
3、負責全縣黨員隊伍建設的綜合協調工作,參與協調、規劃和指導黨員教育工作,負責全縣黨員電化教育工作,指導基層電教設備的配備及活動開展;主管黨員的管理和發展工作。
4、負責辦理我縣市管幹部職務任免、工資、退休報批手續,並承擔年度考核的聯絡服務工作;提出對黨委管理的領導班子配備的意見和建議;負責縣管幹部的選拔、考察工作,辦理其任免、工資、退休審批手續;組織實施公開選拔領導幹部工作;指導領導班子的思想作風建設;負責鄉鎮及縣直機關部分股級幹部的備案審查和巨觀管理工作;承辦部分幹部的調配、交流及安置事宜。
5、研究貫徹中央、省市委制訂的幹部隊伍建設的方針、政策,組織落實培養選拔優秀中、青年幹部工作;研究和巨觀指導全縣幹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定或參與制定我縣幹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
6、負責全縣組織、幹部工作的督促檢查,及時向縣委反映重要情況,提出建議;承辦新時期黨建工作新情況、新問題和黨建理論的研究,提出加強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的意見和建議。
7、主管全縣幹部教育工作,研究制定我縣幹部教育政策、規劃;組織縣委管理的幹部和一定層次的中青年幹部、中級知識分子以及組織系統幹部的培訓。
8、調查了解知識分子工作情況,檢查知識分子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共同開展知識分子工作;負責縣級拔尖人才的選拔和管理工作。
9、對企業經營管理者隊伍的建設進行巨觀管理和指導;探索建立企業經營管理者人才市場,掌握和聯繫一批優秀的企業經營管理者,並提出培養使用意見。
10、負責全縣黨的機關、人大、政協、民眾團體、法院、檢察院和民主黨派機關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進行管理的工作;參與縣人民代表大會,縣政協會議和人民團體代表會議選舉工作。
11、負責全縣領導幹部監督工作的綜合、協調和指導,制定或參與制定幹部監督的制度和規定;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和領導幹部進行監督;參與指導機關、企事業單位法人代表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12、歸口管理縣委老幹部局。指導離退休幹部巨觀管理工作。
13、承擔省委組織部、市委組織部安排的對市管幹部進行年度考核的有關工作。
14、完成縣委和市委組織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構設定
縣委組織部內設辦公室、組織室、幹部室、幹部綜合室、幹部教育室、幹部監督室、黨員電教室7個職能室。
1、辦公室
負責部內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制定機關各項管理制度;負責會議組織、機關學習、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檔案審核、組織督查、機要保密、文書檔案等工作;負責部長辦公會、部務會議題的收集和記錄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行政事務管理及部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全縣黨的組織工作重要方針、政策貫徹執行情況的綜合調研;負責起草部內工作計畫、總結及上報下達的綜合性檔案材料;參與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綜合研究和巨觀指導;指導協調全縣組織部門的調研、信息工作,主辦部刊《廬江組工》和《廬江組工信息》,承辦本部新聞宣傳工作;負責全縣組織史編纂工作。
2、組織室
負責研究和指導全縣黨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檢查和掌握黨組織執行黨的組織制度和黨內生活制度情況;檢查指導黨委(黨組)民主生活會制度的執行情況;研究和指導全縣黨的組織設定,承辦全縣設立和撤銷黨委(黨組)及跨區域黨組織改變領導關係的審批工作;檢查和指導基層黨組織定期召開黨的代表大會,承辦基層黨委召開黨的代表大會請示和黨委領導班子職數的審批,以及縣黨的代表大會、黨的代表會議及省市黨代會代表的推薦等事項;參與縣人民代表大會、縣政協會議和縣人民團體會議代表大會的選舉工作;研究和指導農村、企業、事業、機關、街道社區等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及各類新的經濟組織中黨組織的設定和活動方式;檢查指導全縣創建“五個好”村黨支部、“六個好”鎮黨委和農村黨建先進縣區活動;協調和指導鎮、村黨組織換屆;協調有關單位研究加強以村黨支部為核心的村級配套組織建設;研究部署全縣選派幹部到村任職工作;組織有關單位定期督促檢查各地選派幹部到村任職工作的落實情況;承擔縣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縣選派幹部到村任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研究探索社團黨的組織建設辦法;負責全縣黨員隊伍建設的綜合協調工作,參與指導全縣黨員教育工作,主管黨員的管理、發展工作;承辦縣委及本部開展的黨內有關表彰工作;負責全縣黨組織統計、黨員統計和黨費管理工作。
3、幹部室
負責考察鄉鎮、縣直部委辦局室、縣管企業事業單位、縣人民法院、縣人民檢察院、縣人民團體及其他參照公務員管理的單位領導班子和縣委及本部管理的幹部,對縣委和本部管理的幹部任免、調整、交流等提出建議;辦理我縣市管幹部、縣委和本部管理的幹部職務任免手續;負責全縣公開選拔領導幹部工作;參與縣級領導班子換屆和屆中調整有關人事安排工作;負責市管幹部考察聯絡服務工作;了解掌握全縣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和民主生活會情況,並提出工作建議;了解掌握一批重點企業法人代表,並提出培養使用意見;對企業、事業單位人事、財務等重要崗位的幹部使用提出指導性意見;協助管理省、市駐廬機關單位的領導班子建設和幹部職務任免工作。
4、幹部綜合室
負責全縣幹部隊伍建設的巨觀管理,研究提出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及幹部工作的具體政策及措施;辦理我縣市管幹部、縣委管理幹部的工資、待遇、退休等的上報和審批手續;承辦部分幹部的調配、交流、安置事宜;承辦幹部因公出國出境政審工作;負責團以上軍轉幹部安置工作;承辦縣級後備幹部的調整上報工作;綜合管理培養選派年輕幹部和科級後備幹部;負責科級以下幹部的實踐鍛鍊(包括掛職、任職等)和外派幹部的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全縣科技副職的選派及管理工作;負責選調生培養、使用和日常管理工作,以及抽派幹部參加中心工作等事宜;指導協調培養、選拔女幹部、黨外幹部工作;探索建立企業經營管理者人才市場的具體途徑和辦法;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加強縣管企業、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的意見和建議;參與指導全縣國家公務員制度的實施;參與指導黨政群機關中層幹部競爭上崗工作;負責縣委管理和本部承辦的幹部檔案管理和全縣幹部人事檔案的巨觀指導工作;負責全縣幹部統計和幹部信息管理工作。
5、幹部教育室
負責研究制定幹部教育工作的政策、規劃和年度計畫;對全縣幹部培訓工作進行協調、指導和檢查;承辦到省委黨校、市委黨校和有關幹部院校學習的領導幹部學員的選調;組織縣委管理幹部及其後備幹部、中級知識分子的培訓;協調指導村幹部培訓工作,負責組織縣委對村支書村主任的培訓;對全縣貫徹執行知識分子政策及知識分子工作情況進行檢查指導;負責或參與制定知識分子工作的有關政策規定;建立專業人才信息庫,聯繫和掌握部分優秀專家和縣級各專業技術學科帶頭人;承辦縣級拔尖人才選拔和管理工作;參與全縣科技副職的選派及管理工作;承擔縣知識分子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另:縣編委於2005年11月18日發文同意縣委組織部內設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廬編[2005]43號)。
6、幹部監督室
負責全縣幹部監督工作的綜合、協調和巨觀指導;對縣委管理的黨政領導幹部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進行監督;督辦或參與查處嚴重違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規定和人事紀律的行為;制定或參與制定有關幹部監督的制度、規定,提出防止用人不正之風的建議;負責對《組織人事幹部行為若干規範》、組織人事紀律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受理用人方面不正之風的舉報;辦理省市委組織部和部領導批辦的反映領導幹部重要問題的案件,並提出加強對領導幹部監督工作的建議;參與指導機關、企事業單位法人代表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審理縣委管理幹部和部分老同志的黨籍、黨齡、參加革命工作時間以及出生年月和其他歷史遺留問題;負責來信來訪接待工作。
7、黨員電教室
負責研究和指導全縣黨員電化教育工作,建立電教網路;檢查和指導基層黨校、黨員活動室的陣地建設;指導基層黨組織配備電教設備,開展播放收看活動;組織錄製和發行電教片;指導電教隊伍建設;制訂電教管理制度。
2009年增設村幹部管理室。
歷史沿革
1949年10月,成立廬江縣委組織部,朱和啟任部長(1949.10∽1950.12),先後任部長的有汪連海(1950.12∽1952.9)、錢樂仙(1952.9∽1953.11)、宛偉(1953.11∽1956.4)、佘崑山(1956.4∽1958.5)、張良樹(1958.12∽1959.11)、吳學仁(1960.1∽1961.9)、孫文惠(1961.9∽1966.2)。文革初期,受衝擊停止工作,直至1976年6月恢復,由柏友文任部長(1976.6∽1979.2),之後擔任部長的有李為武(1979.2∽1981.5)、陳昌運(兼1981.5∽1983.12)、盧廣芝(1984.2∽1990.5)、張有富(1990.5∽1993.4)、張聯盟(1993.4∽1997.1)、黃建平(1997.1∽2002.4)、何家榮(2002.4∽2005.8)、唐勇(2005.8∽2010.6)、葉志明(20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