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太原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

根據中共太原市委、太原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太原市市級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並發[2001]19號),設定中共太原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簡稱市直工委),是市委的派出機構。

機構職責

(一)負責制定市直機關黨的建設的規劃,領導市直機關黨的工作。

(二)指導市直機關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江澤民“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決議,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協同市有關部門指導、規劃、協調、監督、檢查市直機關的幹部教育和培訓工作。

(三)指導市直機關各級黨組織加強黨的組織建設,做好對黨員的管理和教育工作,審批直屬總支、支部發展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指導各級黨組織搞好民主評議黨員工作、黨員領導幹部中心組學習和民主生活會的管理。指導市直各部門機關黨組織協助黨組(黨委)管理機關黨組織和民眾組織的幹部;配合幹部人事部門對機關行政領導幹部進行考核和民主評議,對幹部任免、調動、獎懲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負責市直機關黨組織和機關紀委領導班子的組成及書記、副書記的職務任免、考核、培訓工作。

(五)指導市直機關各級黨組織加強黨風和廉政建設,實施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的監督,定期了解各部門黨員和民眾對部門領導幹部的意見,及時向市委反映市直各單位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的情況和問題。領導市直紀工委(市直監委)的工作。

(六)指導市直機關各級黨組織做好黨員、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推進機關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協助行政領導,改進工作,改進機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確保本部門、本單位各項任務的完成。

(七)領導市直機關工會、共青團、婦聯等民眾組織的工作。指導市直機關各部門的統戰(對台)工作。

(八)加強同市直各部門、各單位黨組(黨委)的聯繫和協調,加強與各縣(市、區)直屬機關工委的聯繫,指導全市機關黨的工作。

(九)完成市委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直工委設定4個部室和市直屬機關紀律檢查工作委員會(市直監察委員會)、共青團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市直屬機關工會。

(一)市直紀工委(市直監察委員會)

為市紀委、市監委的派出機構,受市紀委(市監委)和市直工委雙重領導。負責領導市直各部門黨的紀律檢查工作和行政監察工作。

紀工委(市直監委)下設檢查室、審理室2個室,為科級建制。

(二)辦公室

負責調查市直機關黨建情況,研討機關黨建理論,研究加強和改進機關黨建工作的措施;負責綜合和反映市直機關黨的工作情況及貫徹落實市委重大方針政策的情況;起草工委有關檔案;負責工委文秘、會務、檔案、督查、接待、收發、信息交流、來信來訪等工作;負責工委機關機要保密、行政管理、財務管理、幹部人事管理、安全保衛等工作。

(三)組織部

負責市直機關各部門黨組織建設,搞好黨員管理教育,做好黨員發展工作和處理不合格黨員的工作;負責管理縣(處)級黨員領導幹部的雙重組織生活,實施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的監督,了解並反映市直機關各部門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的情況和問題;負責各直屬機關黨組織的換屆選舉和機關黨組織書記、副書記、紀委書記、副書記的考核、任免、審批工作,制定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市直機關黨組織、黨員的“創先爭優”活動;負責市直機關各級黨組織民主評議黨員工作;負責市直機關黨員統計工作;管理市直機關黨費收繳和使用工作;受理黨組織、黨員的申訴和來信來訪,落實有關政策;負責各直屬黨組織報批黨員因私出國、出境的審批手續。

(四)宣傳部

負責指導市直機關黨員和幹部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江澤民“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組織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進行形勢和任務教育;負責市直機關幹部理論教育的規劃、實施和檢查督促;指導各部門黨組織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和反映黨員和職工思想動態;組織和開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會同有關部門抓好市直機關幹部職工的普法教育工作;負責市直機關企事業單位思想政治工作人員專業職務評聘工作。

(五)統戰部(對台辦)

負責指導市直各部門的統一戰線工作和對台工作,提出有關規劃,了解和反映有關情況;加強與各民主黨派、外事、僑務、民族宗教等部門的聯繫,負責市直機關對台宣傳、聯絡、接待工作;組織指導市直機關積極開展與台灣的交流與交往;負責市直機關統戰幹部的培訓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黨外幹部培養和推薦工作。

(六)市直機關工會(市直機關婦工委)

負責代表和反映機關廣大職工的意願和要求並提出意見和建議,維護職工合法權益;負責市直機關工會的建設;負責市直機關工會主席、副主席的職務任免、考核、培訓工作;負責市直機關勞動競賽工作和勞模評選工作;負責市直機關文體工作。

市直機關婦女工作委員會作為市婦聯的派出機構,負責引導市直廣大婦女增強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精神,積極向有關部門反映市直機關婦女的意見、建議和要求,維護婦女的合法權益;組織婦女學習科學文化知識,提高婦女理論素養、知識水平和工作技能,弘揚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和家庭美德;宣傳表彰婦女先進典型,向有關部門和上級婦聯推薦婦女人才。

(七)市直機關團工委

為團市委的派出機構。負責市直機關團組織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指導下級團組織開展適合青年特點的各項活動;了解和掌握市直機關青年工作情況,做好團員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市直各機關團委(總支、支部)書記、副書記的職務任免審批工作;協調各單位黨組織做好團幹部的培養、考核、管理工作;認真做好發展團員、超齡團員離團、推薦優秀團員入黨和團員的獎懲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