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機構職責
主要職責
根據市機構編制委員會洪編髮[2005]33號同意,中共南昌市委辦公廳工作機構為正縣級建制。其主要職責如下:
(一)負責市委重要會議材料、領導講話和市委檔案的起草、制發工作,承辦各縣區和市直部門、單位呈報市委的請示、報告檔案。
(二)圍繞市委總體工作部署,負責全市工業、農業、商貿、城市建設、招商引資、重大項目的調研、跟蹤,為市委領導科學決策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務。
(三)負責市委常委會議、書記辦公會議、市委全委會、市委工作會、重大項目調度會、縣區委書記會議和市委領導同志參加重要活動的組織安排;承擔市委總值班室任務。
(四)承辦中央、省委有關檔案貫徹情況的匯報和負責中央、省領導同志指示、市委決議、重大項目進展等事項的協調、查辦、催辦工作。協調與省直部門、單位的關係。
(五)協調、組織有關部門妥善處置來市委機關上訪的人員、並為市委提供安全生產、社會穩定等方面的動態信息。
(六)負責對全市黨委辦公部門工作業務的聯繫和指導。
(七)承辦市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2、辦公廳主要領導
胡小洪 市委副秘書長
張湘贛 市委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
宋亮生 市委副秘書長
徐永強 市委辦公廳副主任
鍾國棟 市委辦公廳副主任
趙海金 市紀委駐市委辦公廳紀檢組組長
宣 治 市委辦公廳副主任
賴繼紅 市委辦公廳正縣級督查專員
高道理 保留正縣級
曾國華 市委督查室主任
袁斯明 市委辦公廳副調研員
崔瑞娟 市委“民聲通道”工作室主任
章余鐵 市委總值班室主任
何 勐 市委副縣級督查專員
吳 群 市委辦公廳副調研員
梅清貴 市委辦公廳副縣級督查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