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仁懷市紀委辦公室禁用公車掃墓通知

二、黨員幹部和機關工作人員不得在掃墓期間進行封建迷信活動。 三、黨員幹部要帶頭遵守公墓等管理部門的管理規定,不做影響和損害單位聲譽的任何事情。 四、凡有公車的單位和部門應加強管理,不得違反公車私用等有關規定。

清明節將至,為認真貫徹落實《廉政準則》,加強黨員幹部作風建設,樹立黨政機關良好形象,落實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各項規定,狠剎公車私用掃墓不正之風,倡導清明節祭祀掃墓移風易俗,文明祭掃,現將清明節期間禁止公車私用參與掃墓活動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清明期間,凡私人到公墓和其它地方掃墓上墳,一律不得使用公家車輛。
二、黨員幹部和機關工作人員不得在掃墓期間進行封建迷信活動。
三、黨員幹部要帶頭遵守公墓等管理部門的管理規定,不做影響和損害單位聲譽的任何事情。
四、凡有公車的單位和部門應加強管理,不得違反公車私用等有關規定。
五、禁止黨員幹部利用職務之便向下屬單位或服務對象借車掃墓。
六、領導幹部要嚴格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職責,以身作則。
清明節期間,市紀委、監察局將開展明察暗訪,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因不履行職責、監管不力,出現使用公車掃墓、喪葬等活動的要嚴肅問責,典型案例要公開曝光,除追究當事人責任外,同時還要依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嚴肅追究單位領導責任。
中共仁懷市紀委辦公室
201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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