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化特性
物理特性
外觀與性狀: 無色液體。
熔點(℃): -90
沸點(℃): 215~219
相對密度(水=1): 0.8869(20)
相對蒸氣密度(空氣=1): 6.35
飽和蒸氣壓(kPa): 0.02(20℃))
閃點(℃): 75.8
引燃溫度(℃): 252
爆炸上限%(V/V): 6.4
爆炸下限%(V/V): 0.8
溶解性: 幾乎不溶於水。與醇、醚能混溶。
化學特性
丙烯酸-2-乙基己酯遇明火、高熱可燃。與強氧化劑接觸可發生化學反應。其蒸氣比空氣重,能在較低處擴散到相當遠的地方,遇火源會著火回燃。容易自聚,聚合反應隨著溫度的上升而急驟加劇。若遇高熱,容器內壓增大,有開裂和爆炸的危險。
使用用途
丙烯酸-2-乙基己酯用於製造塗料、粘合劑、纖維和織物改性、加工助劑,皮革加工助劑等。丙烯酸-2-乙基己酯被用於均聚體和共聚合體的製造。也被用於生產壓敏性粘合劑。當用在乳膠漆配方中時,丙烯酸的聚合體有很好的防水性、抗低溫柔性和優良的抗風化和日光性。
用於製造塗料、粘合劑、纖維和織物改性、加工助劑,皮革加工助劑等。用作聚合單體,用於軟性聚合物,在共聚物中起內增塑作用。還用作溶劑。主要用作製造丙烯酸酯溶劑型和乳液型壓敏膠的軟單體。還用作生產便條本用微球型壓敏膠的主單體。也用於製造塗料、塑膠改性劑、造紙及皮革加工助劑、織物整理劑等產品。
使用注意事項
危險性概述
丙烯酸-2-乙基己酯對皮膚、眼睛有刺激作用。屬低毒類,但若吸入、攝入或經皮膚吸收後均會引起中毒。遇熱分解釋出具刺激性的煙霧。 易燃,具刺激性。
防護措施
工程控制: 密閉操作,局部排風。
呼吸系統防護: 空氣中濃度超標時,必須佩戴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緊急事態搶救或撤離時,應該佩戴空氣呼吸器。
眼睛防護: 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
身體防護: 穿防靜電工作服。
手防護: 戴橡膠手套。
其他防護: 工作場所禁止吸菸、進食和飲水,飯前要洗手。工作完畢,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
急救措施
皮膚接觸: 立即脫去污染的衣著,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就醫。
眼睛接觸: 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就醫。
吸入: 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 飲足量溫水,催吐。就醫。
消防措施
有害燃燒產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滅火方法: 消防人員須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風向滅火。儘可能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噴水保持火場容器冷卻,直至滅火結束。處在火場中的容器若已變色或從安全泄壓裝置中產生聲音,必須馬上撤離。
滅火劑:霧狀水、泡沫、乾粉、二氧化碳、砂土。不宜用水。
泄漏應急處理
應急處理: 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安全區,並進行隔離,嚴格限制出入。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式呼吸器,穿一般作業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儘可能切斷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溝等限制性空間。
小量泄漏:用砂土、乾燥石灰或蘇打灰混合。
大量泄漏:構築圍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轉移至槽車或專用收集器內,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操作處置與儲存
操作注意事項: 密閉操作,局部排風。防止蒸氣泄漏到工作場所空氣中。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建議操作人員佩戴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穿防靜電工作服,戴橡膠手套。遠離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禁吸菸。使用防爆型的通風系統和設備。在清除液體和蒸氣前不能進行焊接、切割等作業。避免產生煙霧。避免與氧化劑、酸類、鹼類接觸。容器與傳送設備要接地,防止產生靜電。灌裝時應控制流速,且有接地裝置,防止靜電積聚。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倒空的容器可能殘留有害物。
儲存注意事項: 儲存於陰涼、通風的庫房。遠離火種、熱源。避光保存。庫溫不宜超過30℃。保持容器密封,嚴禁與空氣接觸。應與氧化劑、酸類、鹼類分開存放,切忌混儲。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儲區應備有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和合適的收容材料。
製備
1、直接酯化法。丙烯酸與2-乙基己醇以硫酸為催化劑進行酯化,再經中和,脫醇和精餾得成品。
2、酯交換法。丙烯酸甲酯與2-乙基己醇在催化劑四氯化鈦存在下進行酯交換反應生成丙烯酸-2-乙基己酯,經精餾製得成品。
物質毒性
編號 | 毒性類型 | 測試方法 | 測試對象 | 使用劑量 | 毒性作用 |
1 | 急性毒性 | 口服 | 大鼠 | 6500 uL/kg | 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
2 | 急性毒性 | 皮膚表面 | 大鼠 | >12 mg/kg | 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
3 | 急性毒性 | 腹腔注射 | 大鼠 | 1670 mg/kg | 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
4 | 急性毒性 | 口服 | 小鼠 | 4400 mg/kg | 1.行為毒性——興奮 |
5 | 急性毒性 | 吸入 | 小鼠 | 600 mg/m3 | 1.行為毒性——興奮 |
6 | 急性毒性 | 腹腔注射 | 小鼠 | 1326 mg/kg | 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
7 | 急性毒性 | 口服 | 兔 | >4 mL/kg | 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
8 | 急性毒性 | 皮膚表面 | 兔 | 8480 uL/kg | 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
9 | 急性毒性 | 吸入 | 哺乳動物 | >450 mg/m3 | 1.行為毒性——嗜睡 2.營養和代謝系統毒性——體重下降或體重增加速率下降 |
10 | 慢性毒性 | 口服 | 大鼠 | 4020 mg/kg/30D-I | 1.大腦毒性——影響特定區域的中樞神經系統 2.生化毒性——抑制或誘導膽鹼酯酶 3.生化毒性——抑制或誘導過氧化氫酶 |
11 | 慢性毒性 | 口服 | 大鼠 | 1785 mg/kg/26W-I | 1.肝毒性——其他變化 2.血液毒性——其他變化 3.生化毒性——抑制或誘導膽鹼酯酶 |
12 | 慢性毒性 | 吸入 | 大鼠 | 103 mg/m3/19W-I | 1.大腦毒性——影響特定區域的中樞神經系統 2.內分泌毒性——甲狀腺重量變化 3.生化毒性——抑制或誘導過氧化氫酶 |
13 | 慢性毒性 | 吸入 | 大鼠 | 1 mg/m3/24H/17W-C | 1.大腦毒性——影響特定區域的中樞神經系統 2.血液毒性——血清成分發生變化 (如TP、膽紅素、膽固醇) 3.生化毒性——抑制或誘導磷酸酶 |
14 | 眼部毒性 | 皮膚表面 | 兔 | 20 mg/24H | 作用中等 |
15 | 眼部毒性 | 皮膚表面 | 兔 | 500 mg | 作用較輕 |
16 | 眼部毒性 | 皮膚表面 | 兔 | 10 mg/24H | 作用嚴重 |
17 | 眼部毒性 | 入眼 | 兔 | 5 mg | 作用嚴重 |
18 | 眼部毒性 | 入眼 | 兔 | 500 mg/24H | 作用較輕 |
19 | 致癌性 | 皮膚表面 | 小鼠 | 187 mg/kg/78W-I | 1.致癌性——致癌(根據RTECS標準) 2.皮膚和附屬檔案毒性——腫瘤 3.致癌性——適用於指定部位的腫瘤 |
20 | 致癌性 | 皮膚表面 | 小鼠 | 240 mg/kg/2Y-C | 1.致癌性——腫瘤(根據RTECS標準) 2.皮膚和附屬檔案毒性——腫瘤 3.致癌性——適用於指定部位的腫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