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歷程
1959年,埃及政府打算修建亞斯文大壩,可能會淹沒尼羅河谷里的珍貴古蹟,比如阿布辛貝神殿。1960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發起了“努比亞行動計畫”,阿布辛貝神殿和菲萊神殿等古蹟被仔細地分解,然後運到高地,再一塊塊地重組裝起來。這個保護行動共耗資八千萬美元,其中有四千萬美元是由50多個國家集資的。這次行動被認為非常成功,並且促進了其它類似的保護行動,比如挽救義大利的水城威尼斯、巴基斯坦的摩亨佐-達羅遺址、印度尼西亞的婆羅浮屠等。之後,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會同國際古蹟遺址理事會起草了保護人類文化遺產的協定。
1973年,美國最先加入公約組織,有大約180個國家加入。
1977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委員會正式召開會議,評審世界文化遺產。世界文化遺產包括:①文物,②建築群,③遺址。世界自然遺產包括:①地質和生物結構的自然面貌,②瀕危動植物生態區,③天然名勝。
1992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委員會第16屆會議提出把“文化景觀遺產”納入《世界遺產目錄》中的,專門代表《保護世界文化與遺產公約》第一條表述的自然與人類的共同作品。文化景觀遺產包括:①園林和公園景觀,②有機進化的景觀(人類歷史演變的物證),③關聯性文化景觀。
1992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啟動一個世界文化遺產的延伸項目——世界記憶文獻遺產(也叫做“世界記憶工程”或者“世界記憶名錄”),目的是搶救和保護文獻記錄,使人類的記憶更加完整。
1998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通過決議設立“非物質文化遺產”評選,以便保護文化的多樣性,激發創造力。這是跟《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保護物質文化遺產並列的項目,一般也被當做世界遺產的整體內容。
1998年,奧地利塞默林鐵路,1999年印度大吉嶺喜馬拉雅鐵路,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延伸出一個具有旅遊開發價值的“線性文化遺產”類型。
2002年,聯合國糧農組織、開發計畫署和全球環境基金設立全球重要“農業文化遺產”項目(即GIAHS全球重要農業文化遺產)。
2009年,濕地國際聯盟組織開展對國際濕地納入世界遺產保護戰略,設立“濕地遺產”項目。
主要分類
世界遺產分為 自然遺產、文化遺產、自然與文化複合遺產。具有明確的定義和供會員國提名及遺產委員會審批遵循的標準:
文化遺產
文物:從歷史、藝術或科學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的建築物、碑雕和碑畫,具有考古性質成分或結構,銘文、洞穴以及其綜合體。
建築群:從歷史、藝術或科學角度看,在建築式樣、分布均勻或與環境景色結合方面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的單立或連線的建築群。
遺址:從歷史、美學、人種學或人類學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的人造工程或人與自然的聯合工程以及考古遺址地方。
其標準有:
1、代表一種獨特的藝術成就,一種創造性的天才傑作。
2、能在一定時期內或世界某一文化區域內,對建築藝術、紀念物藝術、規劃或景觀設計方面的發展產生過重大影響。
3、能為一種已消逝的文明或文化傳統提供一種獨特的或至少是特殊的見證。
4、可作為一種建築或建築群或景觀的傑出範例,展示人類歷史上一個(或幾個)重要階段。
5、可作為傳統的人類居住地或使用地的傑出範例,代表一種(或幾種)文化,尤其在不可逆轉之變化的影響下變得易於損壞。
6、與具有特殊普遍意義的事件或現行傳統或思想或信仰或文學藝術作品有直接和實質的聯繫(委員會認為,只有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或該項標準與其他標準一起作用時,此款才能成為列入《名錄》的理由)。
另外,“文化景觀”是包含於“文化遺產”中的一個特殊類型,並不是單獨的一類遺產。
自然遺產
從美學或科學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由地質和生物結構或這類結構群組成的自然面貌。
從科學或保護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地質和自然地理結構以及明確規定的瀕危動植物物種生境區。
從科學、保護或自然美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天然名勝或明確劃定的自然地帶。
其標準有:
1、構成代表地球現代化史中重要階段的突出例證。
2、構成代表進行中的重要地質過程、生物演化過程以及人類與自然環境相互關係的突出例證。
3、獨特、稀少或絕妙的自然現象、地貌或具有罕見自然美的地帶。
4、尚存的珍稀或瀕危動植物種的棲息地。
混合遺產
文化與自然混合遺產(Mixed Site)簡稱“混合遺產”、“複合遺產”、“雙重遺產”。按照《實施保護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公約的操作指南》,只有同時部分滿足《保護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公約》中關於文化遺產和自然遺產定義的遺產項目才能成為文化與自然混合遺產。
會議 | 年 | 日期 | 主辦城市 | 國家 |
1 | 1977年 | 6月27日-7月1日 | 巴黎 | 法國 |
2 | 1978年 | 9月5日-8日 | 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 | 美國 |
3 | 1979年 | 10月22日-26日 | 開羅和盧克索 | 埃及 |
4 | 1980年 | 9月1日-5日 | 巴黎 | 法國 |
5 | 1981年 | 10月26日-30日 | 悉尼 | 澳大利亞 |
6 | 1982年 | 12月13日-17日 | 巴黎 | 法國 |
7 | 1983年 | 12月5日-9日 | 佛羅倫斯 | 義大利 |
8 | 1984年 | 10月29日-11月2日 | 布宜諾斯艾利斯 | 阿根廷 |
9 | 1985年 | 12月2日-6日 | 巴黎 | 法國 |
10 | 1986年 | 11月24日-28日 | 巴黎 | 法國 |
11 | 1987年 | 12月7日-11日 | 巴黎 | 法國 |
12 | 1988年 | 12月5日-9日 | 巴西利亞 | 巴西 |
13 | 1989年 | 12月11日-15日 | 巴黎 | 法國 |
14 | 1990年 | 12月7日-12日 | 班芙 | 加拿大 |
15 | 1991年 | 12月9日-13日 | 迦太基 | 突尼西亞 |
16 | 1992年 | 12月7日-14日 | 聖菲 | 美國 |
17 | 1993年 | 12月6日-11日 | 卡塔赫納 | 哥倫比亞 |
18 | 1994年 | 12月12日-17日 | 普吉 | 泰國 |
19 | 1995年 | 12月4日-9日 | 柏林 | 德國 |
20 | 1996年 | 12月2日-7日 | 梅里達 | 墨西哥 |
21 | 1997年 | 12月1日-6日 | 那不勒斯 | 義大利 |
22 | 1998年 | 11月30日-12月5日 | 京都 | 日本 |
23 | 1999年 | 11月29日-12月4日 | 馬拉喀什 | 摩洛哥 |
24 | 2000年 | 11月27日-12月2日 | 凱恩斯 | 澳大利亞 |
25 | 2001年 | 12月11日-16日 | 赫爾辛基 | 芬蘭 |
26 | 2002年 | 6月24日-29日 | 布達佩斯 | 匈牙利 |
27 | 2003年 | 6月30日-7月5日 | 巴黎 | 法國 |
28 | 2004年 | 6月28日-7月7日 | 蘇州 | 中國 |
29 | 2005年 | 7月10日-17日 | 德班 | 南非 |
30 | 2006年 | 7月8日-16日 | 維爾紐斯 | 立陶宛 |
31 | 2007年 | 6月23日-7月3日 | 基督城 | 紐西蘭 |
32 | 2008年 | 7月2日-10日 | 魁北克市 | 加拿大 |
33 | 2009年 | 6月22日-30日 | 塞維亞 | 西班牙 |
34 | 2010年 | 7月25日-8月3日 | 巴西利亞 | 巴西 |
35 | 2011年 | 6月19日-29日 | 巴黎 | 法國 |
36 | 2012年 | 6月24日-7月6日 | 聖彼得堡 | 俄羅斯 |
37 | 2013年 | 6月16日-6月27日 | 金邊 暹粒 | 高棉 |
38 | 2014年 | 6月15日-6月25日 | 多哈 | 卡達 |
39 | 2015年 | 6月28日-7月8日 | 波恩 | 德國 |
40 | 2016年 | 7月10日-7月20日 | 伊斯坦堡 | 土耳其 |
41 | 2017年 | 7月10日-7月20日 | 克拉科夫 | 波蘭 |
其他遺產類型
線性遺產
是指在擁有特殊文化資源集合的線形或帶狀區域內的物質和非物質的文化遺產族群,運河、道路以及鐵路線等都是重要表現形式。 該遺產類型一般屬於文化遺產。
(1)世界線性遺產:
1.塞默林鐵路(奧地利)
2.大吉嶺喜馬拉雅鐵路(印度)
(2)中國已通過的線性遺產(含跨國):
1.中國大運河
2.絲綢之路:長安-天山廊道的路網
(3)中國其他的線性遺產
1. 徽商興起路線
2. 長征路線
3. 滇越鐵路
4. 川陝古蜀道
5. 茶馬古道
6. 浙東唐詩之路
7. 徐霞客遊記路線
8. 中國海上絲綢之路
9. 川滇五尺道
10. 秦直道
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
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經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評選確定而列入《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的遺產項目。是指被各社區、群體,有時是個人,視為其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各種社會實踐、觀念表述、表現形式、知識、技能以及相關的工具、實物、手工藝品和文化場所。是相對於有形遺產,即可傳承的物質遺產而言的概念。 嚴格來說不屬於“世界遺產”的範疇。
2003年10月通過的 《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國際公約》指出,非物質文化遺產應涵蓋五個方面的項目:
1. 口頭傳統和表現形式,包括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媒介的語言
2. 表演藝術
3. 社會實踐、儀式、節慶活動
4. 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識和實踐
5. 傳統手工藝
中國有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申報聯合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需先入國家級名錄。
[ 相關詳細內容請參見 【 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 ]
世界記憶
世界記憶文獻遺產是指符合世界意義,於1992年經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記憶工程國際諮詢委員會確認而納入《世界記憶名錄》的文獻遺產項目。 世界記憶文獻遺產是世界文化遺產保護項目的延伸,但 嚴格來說並不屬於“世界遺產”範疇。側重於文獻記錄,包括博物館、檔案館、圖書館等文化事業機構保存的任何介質的珍貴檔案、手稿、口述歷史的記錄以及古籍善本等。其目的是對世界範圍內正在逐漸老化、損毀、消失的文獻記錄,通過國際合作與使用最佳技術手段進行搶救,從而使人類的記憶更加完整。
[ 相關詳細內容請參見 【 世界記憶文獻遺產】 ]
重要農業文化遺產
從2002年起,聯合國糧農組織聯合國開發計畫署和全球環境基金開始啟動設立全球重要農業文化遺產項目。其保護項目將對全球重要的受到威脅的傳統農業文化與技術遺產進行保護。農業文化遺產不僅是傑出的景觀,對於保存具有全球重要意義的農業生物多樣性、維持可恢復生態系統和傳承高價值傳統知識和文化活動也具有重要作用。 不屬於“世界遺產”項目範疇。
[ 相關詳細內容請參見 【 GIAHS全球重要農業文化遺產】 ]
世界灌溉工程遺產
為了更好地收集古代灌溉工程的相關資料、了解灌溉發展史及其對文明的影響、學習古人可持續性灌溉的智慧、保護珍貴的歷史文化遺產,國際灌溉與排水委員會(ICID)決定從2014年開始,每年對“世界灌溉工程遺產”進行評選。申請世界灌溉工程遺產的工程必須具有如下價值:是灌溉農業發展的里程碑或轉折點,為農業發展、糧食增產、農民增收做出了貢獻;在工程設計、建設技術、工程規模、引水量、灌溉面積等方面(一方面或多方面)領先於其時代;增加糧食生產、改善農民生計、促進農村繁榮、減少貧困;在其建築年代是一種創新;為當代工程理論和手段的發展做出了貢獻;在工程設計和建設中注重環保;在其建築年代屬於工程奇蹟;獨特且具有建設性意義;具有文化傳統或文明的烙印;是可持續性運營管理的經典範例。 不屬於“世界遺產”項目範疇。
國際重要濕地
國際濕地是2009年由濕地國際聯盟組織發起的項目,目前已經在中國計畫開展濕地世界遺產評估的項目有青海湖、洞庭湖、瀘沽湖等濕地。 不屬於“世界遺產”項目範疇。
現代遺產
定義
“現代遺產”是世界遺產中一個重要的類型,它的定義是“19世紀以後出現的人類傑出創造”,其口號是“人類獻給未來的禮物”。
歷史沿革
國際社會最初關於文化遺產保護的立法,通常是為了保護史前時期的古老遺物。19世紀中後期,人們開始將中世紀的歷史建築,尤其是教堂建築納入保護之列,並進一步包括了文藝復興時期的文化遺產。進入二十世紀,保護對象逐漸擴展至二十世紀初、兩次世界大戰期間的文化遺存。同時1945年以後的各類文化遺產也日益受到關注。
1981年,悉尼歌劇院申報世界文化遺產時,世界遺產委員會以“竣工不足10年的建築作品無法證明其自身具有傑出價值”的理由予以否決。該項目雖然申遺未果,卻引發了人們對二十世紀人類創造的審視和思考,即在充分重視古代遺產的同時,如何評判和對待那些未足百年的人類創造。
在此背景下,受世界遺產委員會委託,國際古蹟遺址理事會於1986年向世界遺產委員會提交了“當代建築申報世界遺產”的檔案,內容包括近現代建築遺產的定義和如何運用已有的世界遺產標準評述近現代建築遺產。隨後,一系列關於二十世紀遺產的會議相繼召開。
國際古蹟遺址理事會將二十世紀遺產保護作為一項全球戰略加以推動。在國際社會的帶動下,一些國家也紛紛作出積極反應。二十世紀遺產的概念也從房屋建築拓展到其他領域的人類創造,一些存在僅數十年的園林、紀念碑、雕塑、港口碼頭、海上石油鑽探平台,以及糧倉、鐵路、生產線等也同樣得到了應有的尊重和保護。
2007年,在首次申遺遇挫的26年之後,悉尼歌劇院以二十世紀遺產的身份進入了《世界遺產名錄》。
截至2009年,在《世界遺產名錄》中,共有二十世紀遺產30餘處,其中包括出類拔萃的建築物、獨具特色的城鎮、布局合理的大學校園、著名藝術流派的誕生地,以及昔日舉足輕重的工業廠房和景觀等。
甄別標準
儘管國際社會關於二十世紀遺產的定義以及甄別方法的探討仍在繼續,尚未形成明確的理論成果,但是對於二十世紀遺產的保護實踐早已迫不及待。
美國通過立法規定:凡是在歷史上起過重要作用、且有50年以上歷史,在建築、考古、工程和文化等方面具有重要價值的地區、遺址、建築物、構造物和其他實物,都列入需要登記造冊的範圍。美國已經確認和登記、並列入保護名錄的歷史性建築和文化遺址有100多萬個,其中相當部分屬於二十世紀遺產。
代表項目
巴西利亞;巴塞隆納神秘而奇異的蓋勒公園;20世紀20年代建設的瑞典威堡廣播站。
現實意義
鑒於代際公平和可持續發展的思想,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堅持不懈地致力於古代遺產的保護之外,沒有因為19—20世紀那些有內在價值的建築、城鎮規劃和景觀設計的歷史時間相對較短而忽略對其加以保護,而是給予高度關注,並將它們定名為現代遺產。附錄在“對於將特殊類型的項目列入世界遺產目錄的指南”中提到了文化景觀、歷史城鎮和城鎮中心、遺產運河、遺產線路等四個特殊遺產類型,其中在“歷史城鎮和歷史中心”這個特殊類型下專門列出了“20世紀的城鎮”這個類別。現代遺產被列入世界遺產的重要類型,反映了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以具體遺產項目見證人類文明發展軌跡的一貫思想,保證了近兩個世紀文明發展歷程在實證符號上的連續性。
申請要求
申請條件
提名的遺產必須具有‘突出的普世價值’以及至少滿足以下十項基準之一:
1、表現人類創造力的經典之作。
2、在某期間或某種文化圈裡對建築、技術、紀念性藝術、城鎮規劃、景觀設計之發展有巨大影響,促進人類價值的交流。
3、呈現有關現存或者已經消失的文化傳統、文明的獨特或稀有之證據。
4、關於呈現人類歷史重要階段的建築類型,或者建築及技術的組合,或者景觀上的卓越典範。
5、代表某一個或數個文化的人類傳統聚落或土地使用,提供出色的典範-特別是因為難以抗拒的歷史潮流而處於消滅危機的場合。
6、具有顯著普遍價值的事件、活的傳統、理念、信仰、藝術及文學作品,有直接或實質的連結(世界遺產委員會認為該基準應最好與其他基準共同使用)。
7、包含出色的自然美景與美學重要性的自然現象或地區。
8、代表生命進化的紀錄、重要且持續的地質發展過程、具有意義的地形學或地文學特色等的地球歷史主要發展階段的顯著例子。
9、在陸上、淡水、沿海及海洋生態系統及動植物群的演化與發展上,代表持續進行中的生態學及生物學過程的顯著例子。
10、擁有最重要及顯著的多元性生物自然生態棲息地,包含從保育或科學的角度來看,符合普世價值的瀕臨絕種動物種。
評定標準
世界遺產的評定標準主要依據:《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第一、第二條規定。遺產項目要列入《世界遺產名錄》,必須經過嚴格的考核和審批程式。
每年舉行一次的世界遺產委員會會議將對申請列入名單的遺產項目進行審批,其主要依據是該委員會此前委託有關專家對各國提名的遺產遺址進行實地考察而提出的評價報告。
對各國提名的遺產遺址考察,主要由該委員會會同國際古蹟遺址理事會(ICOMOS)和世界保護聯盟(IUCN)組織專家進行。前者總部設在巴黎,成立於1965年,是國際上唯一從事文化遺產保護理論、方法、科學技術的運用與推廣的非政府國際機構,有80多個國家會員和4500多名個人會員;後者總部設在瑞士日內瓦,成立於1948年,原名國際自然及自然資源保護聯盟,宗旨是促進和鼓勵人類對自然資源的保護與永久利用,成員包括分布在120個國家的官方機構、民間團體、科研和保護機構。兩者受世界遺產委員會委託,分別對提名列入《名錄》的文化和自然遺產地進行考察並提交評價報告。
申報程式
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檔案,世界遺產的申報需要完成9個步驟:
1、一個國家首先要簽署《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並保證保護該國的文化和自然遺產,成為締約國。
2、任何締約國要把本土上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文化和自然遺產列出一個預備名單。
3、從預備名單中篩選要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遺產。
4、把填寫好的提名表格寄給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中心。
5、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中心檢查提名是否完全,並送交世界自然保護聯盟和國際古蹟遺址理事會評審。
6、專家到現場評估遺產的保護和管理情況。按照文化與自然遺產的標準,世界自然保護聯盟和國際古蹟遺址理事會對上交的提名進行評審。
7、世界自然保護聯盟和國際古蹟遺址理事會提交評估報告。
8、世界遺產委員會主席團的7名成員審查提名評估報告,並向委員會提交推薦名單。
9、由21名成員組成的世界遺產委員會最終決定入選、推遲入選或淘汰的名單。
申報材料
申報國:簽字承認世界遺產條約,成為條約“成員國”,進行本國自然和文化遺產的保護
成員國:
制定具有普通和特殊價值的遺產的明細表
提出將文物列入表中的建議
向UNESCO世界遺產中心提出申報檔案
UNESCO世界遺產中心:
審核申報檔案
將申報檔案提交給下列組織:
1.文化遺產--文物古蹟和自然景觀國際委員會(ICOMOS)
2.自然遺產--自然景觀世界聯盟(UICN)
3.綜合性遺產--同時呈遞給以上兩個組織(ICOMOS,UICN)
文物古蹟和自然景觀國際委員會:
向申報單位派遣專家,
-- 對文物進行評估,保護和管理
-- 準備申請報告
根據世界遺產條約對所申報的文物進行審核
將評估報告附以推薦材料呈遞世界遺產辦公署
世界遺產辦公署:
審核檔案
向成員國索要補充材料
向世界遺產委員會進行推薦
世界遺產委員會:
列入世界遺產名錄之前,向成員國索要補充材料
拒絕將所申報的遺產列入名錄
接受申報,列入名錄
遺產名錄
依照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劃分,世界遺產所在地區共分為五類:非洲(Africa)、亞洲和太平洋地區(Asia and the Pacific)、阿拉伯國家(Arab States)、歐洲和北美洲(Europe and North America)、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區(Latin America and the Caribbean)。
截至2017年7月,世界遺產總數達到1073處,其中包括832項文化遺產,206項自然遺產以及35項自然與文化雙遺產。
具體名單:《世界遺產名錄》
紀錄
•最北的世界遺產:弗蘭格爾島自然保護區(N71 11) 俄羅斯
•最南的世界遺產:麥夸里島(S54 35) 澳大利亞
•最高的文化遺產建築:巴黎,塞納河沿岸的艾菲爾鐵塔(法國)
•第一個被除名的世界自然遺產:阿拉伯羚羊保護區(阿曼,1994-2007)
•第一個被除名的文化遺產:德勒斯登易北河谷(德國,2004-2009)
•首個爆發嚴重主權衝突的世界遺產:柏威夏寺(高棉/泰國)
•橫跨最多國家的世界遺產:斯特魯維測地弧(由芬蘭、白俄羅斯、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挪威、摩爾多瓦、俄羅斯、瑞典、烏克蘭共10國擁有)
•唯一未明確標示所在國的世界遺產:耶路撒冷老城及其城牆(由約旦代為申報)
•首個被國家政府破壞的世界遺產:巴米揚谷的文化景觀和考古遺址(由當時阿富汗的塔利班政府所毀)
•瀕危世界遺產最多的國家:剛果民主共和國
中國名錄
中國《世界遺產名錄》
截至2018年7月2日,中國已有53項世界文化、景觀和自然遺產列入《世界遺產名錄》,其中世界文化遺產31項、世界文化景觀遺產5項、世界文化與自然雙重遺產4項、世界自然遺產13項,世界遺產項目總數與義大利並列第一(53)。
文化遺產
長城(黑龍江、吉林、遼寧、河北、天津、北京、山東、河南、山西、陝西、甘肅、寧夏、青海、內蒙古、新疆,1987.12 世界文化遺產) |
莫高窟(甘肅,1987.12 世界文化遺產) |
明清皇宮(北京故宮,北京,1987.12;瀋陽故宮,遼寧,2004.7.1 世界文化遺產) |
秦始皇陵及兵馬俑坑(陝西,1987.12 世界文化遺產) |
周口店北京猿人遺址(北京,1987.12 世界文化遺產) |
布達拉宮(大昭寺、羅布林卡)(西藏,1994.12 世界文化遺產) |
承德避暑山莊及周圍寺廟(河北,1994.12 世界文化遺產) |
曲阜孔府、孔廟、孔林(山東,1994.12 世界文化遺產) |
武當山古建築群(湖北,1994.12 世界文化遺產) |
廬山(江西,1996.12.6 世界文化遺產,文化景觀類) |
麗江古城(雲南,1997.12 世界文化遺產) |
平遙古城(山西,1997.12 世界文化遺產) |
蘇州古典園林(江蘇,1997.12 世界文化遺產) |
天壇(北京,1998.11 世界文化遺產) |
頤和園(北京,1998.11 世界文化遺產) |
大足石刻(重慶,1999.12 世界文化遺產) |
龍門石窟(河南,2000.11 世界文化遺產) |
明清皇家陵寢(明顯陵(湖北)、清東陵(河北)、清西陵(河北),2000.11 ;明孝陵(江蘇)、十三陵(北京),2003.7 ;盛京三陵(遼寧),2004.7 世界文化遺產) |
青城山-都江堰(四川,2000.11 世界文化遺產) |
皖南古村落(西遞、宏村)(安徽,2000.11 世界文化遺產) |
雲岡石窟(山西,2001.12 世界文化遺產) |
高句麗王城、王陵及貴族墓葬(吉林、遼寧,2004.7.1 世界文化遺產) |
澳門歷史城區(澳門,2005.7.15 世界文化遺產) |
安陽殷墟(河南,2006.7.13 世界文化遺產) |
開平碉樓與村落(廣東,2007.6.28 世界文化遺產) |
福建土樓(福建,2008.7.7 世界文化遺產) |
五台山(山西,2009.6.26 世界文化遺產,文化景觀類) |
“天地之中”歷史建築群(河南,2010.8.1 世界文化遺產) |
杭州西湖文化景觀(浙江,2011.6.24 世界文化遺產,文化景觀類) |
元上都遺址(內蒙古,2012.6.29 世界文化遺產) |
紅河哈尼梯田文化景觀(雲南,2013.6.22 世界文化遺產,文化景觀類) |
大運河(北京、天津、河北、山東、河南、安徽、江蘇、浙江,2014.6.22 世界文化遺產) |
絲綢之路:長安-天山廊道的路網(河南、陝西、甘肅、新疆,2014.6.22 世界文化遺產) |
土司遺址(湖南、湖北、貴州,2015.7.4 世界文化遺產) |
左江花山岩畫文化景觀(廣西,2016.7.15 世界文化遺產,文化景觀類) |
鼓浪嶼:歷史國際社區(福建,2017.07 世界文化遺產) |
文化與自然雙重遺產
泰山(山東,1987.12 世界文化與自然雙重遺產) |
黃山(安徽,1990.12 世界文化與自然雙重遺產) |
峨眉山-樂山大佛(四川,1996.12 世界文化與自然雙重遺產) |
武夷山(福建、江西,1999.12一期 ;2017.7.10二期 .世界文化與自然雙重遺產) |
自然遺產
黃龍(四川,1992.12.7 世界自然遺產) |
九寨溝(四川,1992.12.7 世界自然遺產) |
武陵源(湖南,1992.12.7 世界自然遺產) |
三江併流(雲南,2003.7.2 世界自然遺產) |
四川大熊貓棲息地(四川,2006.7.12 世界自然遺產) |
中國南方喀斯特(雲南、貴州、重慶、廣西,2007.6.27一期;2014.6.23二期 世界自然遺產) |
三清山(江西,2008.7.8 世界自然遺產) |
中國丹霞(貴州、福建、湖南、廣東、江西、浙江,2010.8.1 世界自然遺產) |
澄江化石地(雲南,2012.7.1 世界自然遺產) |
新疆天山(新疆,2013.6.21 世界自然遺產) |
神農架(湖北,2016.7.17 世界自然遺產) |
可可西里(青海,2017.7.7 世界自然遺產) |
梵淨山 ( 貴州,2018.7.2 世界自然遺產) |
中國大運河(2014.6.22)
------浙江段:
遺址點:南潯古鎮、嘉興長虹橋、嘉興長安閘、杭州富義倉、杭州鳳山水城門遺址、杭州橋西歷史街區、杭州拱宸橋、杭州廣濟橋、西興過塘行碼頭、紹興八字橋、紹興八字橋歷史街區、紹興古纖道、寧波慶安會館
河道:杭州塘段(起點在海寧,經餘杭臨平進入杭州)、江南運河杭州段(即拱宸橋到三堡的運河杭州段)、上塘河段、杭州中河-龍山河、浙東運河主線,江南運河南潯段、江南運河嘉興至杭州段、浙東運河蕭山至紹興段、浙東運河上虞至餘姚段、浙東運河寧波段、寧波三江口
------江蘇段:
蘇州:河道包括山塘河、上塘河、胥江、平江河、環城河、古運河、江南運河。遺產點包括山塘歷史文化街區、平江歷史文化街區、盤門、寶帶橋、吳江古纖道
無錫:河道包括古運河和老運河。遺產點包括清明橋歷史文化街區
常州:河道包括古運河和江南運河
淮安:河道包括裏運河、裏運河故道、古黃河、中運河、張福河。遺產點包括雙金閘、清江大閘、清口樞紐、洪澤湖大堤、總督漕運公署遺址
宿遷:河道包括中運河宿遷段。遺產點包括龍王廟行宮
揚州:河道包括:高郵盂城驛、鎮水鐵牛(高良澗鐵牛、邵伯鐵牛、三河鐵牛、高家堰鐵牛、馬棚鎮灣鐵牛)、淮揚運河段主線* 、寶應宋涇河、寶應明清運河故道、高郵明清運河故道、邵伯明清運河故道、古邗溝故道(邗溝東道,揚州城區段) 、揚州城遺址、茱萸灣古閘、高郵南門大街歷史地段、平津堰遺址、鎮國寺塔、揚州個園、揚州天寧寺行宮(含重寧寺)、揚州鹽業歷史遺蹟、揚州汪魯門住宅、揚州盧紹續住宅、揚州鹽宗廟
------安徽段:
淮北:柳孜運河遺址、
宿州:通濟渠泗縣段。
------河南段:
洛陽:回洛倉遺址和含嘉倉遺址,通濟渠鄭州段,通濟渠商丘南關段,通濟渠商丘夏邑段,衛河(永濟渠)滑縣-濬縣段,濬縣黎陽倉遺址。
------山東段:
南運河段:南運河德州段
會通河段:會通河臨清段(元運河、小運河)、會通河陽穀段、會通河南旺樞紐段、小汶河、會通河微山段
中河段:中河台兒莊段
------河北段:
衡水:景縣華家口夯土險工。
滄州:東光縣連鎮謝家壩、滄州至德州段運河河道
------天津段:十四倉遺址、八孔閘、宜興埠、獨流木橋、九宣閘、三岔河口
------北京段:萬寧橋、東不壓橋遺址,通惠河段、舊城段(包括西城區什剎海、東城玉河)
絲綢之路:長安-天山廊道的路網(2014.6.22)(跨國文化遺產)
------中國(河南省:漢魏洛陽城遺址、隋唐洛陽城定鼎門遺址、新安漢函谷關遺址、崤函古道石壕段遺址;陝西省:漢長安城未央宮遺址、張騫墓、唐長安城大明宮遺址、大雁塔、小雁塔、興教寺塔、彬縣大佛寺石窟;甘肅省:玉門關遺址、懸泉置遺址、麥積山石窟、炳靈寺石窟、鎖陽城遺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昌故城、交河故城、克孜爾尕哈峰燧、克孜爾石窟、蘇巴什佛寺遺址、北庭故城遺址。)
------哈薩克斯坦(阿拉木圖州:開阿利克遺址、塔爾加爾遺址、卡拉摩爾根遺址;江布爾州:阿克托貝遺址、庫蘭遺址、奧爾內克遺址、阿克亞塔斯遺址、科斯托比遺址)
------吉爾吉斯斯坦(楚河州:碎葉城阿克·貝希姆遺址、巴拉沙袞城布拉納遺址、新城科拉斯納亞·瑞希卡遺址。)
非物質遺產
人類口述和非物質遺產/無形遺產(含跨國)(38項)
崑曲(2001)
中國古琴藝術(2003)
蒙古族長調民歌(2005 與蒙古國聯合申報)
新疆維吾爾木卡姆藝術(2007)
中國蠶桑絲織技藝(2009)
福建南音(2009)
南京雲錦(2009)
安徽宣紙(2009)
貴州侗族大歌(2009)
廣東粵劇(2009)
《格薩爾》史詩(2009)
浙江龍泉青瓷(2009)
青海熱貢藝術(2009)
藏戲(2009)
新疆《瑪納斯》(2009)
蒙古族呼麥(2009)
甘肅花兒(2009)
西安鼓樂(2009)
朝鮮族農樂舞(2009)
中國書法(2009)
中國篆刻(2009)
中國剪紙(2009)
中國雕版印刷(2009)
中國傳統木結構營造技藝(2009)
中國端午節(2009)
媽祖信俗(2009)
羌年(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2009)
黎族傳統紡染織繡技藝(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2009)
中國木拱橋傳統營造技藝(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2009)
京劇(2010)
中醫針灸(2010)
麥西熱甫(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2010)
中國活字印刷術(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2010)
中國水密隔艙福船製造技藝(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2010)
中國皮影戲(2011)
赫哲族伊瑪堪說唱(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2011)
福建木偶戲後繼人才培養計畫 (優秀實踐名冊 2012)
中國珠算(2013)
二十四節氣(2016)
記憶遺產(9項)
傳統音樂錄音檔案(1997,中國藝術研究院圖書館)
清朝內閣秘本檔有關十七世紀在華西洋傳教士活動的檔案(1999,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
清代大金榜(2003,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
納西東巴古籍文獻(2005,雲南省社會科學院東巴文化研究所)
中國清代“樣式雷”建築圖檔案(2007,中國國家圖書館等)。
《本草綱目》(2010,1593年金陵版)
《黃帝內經》(2010,1339年胡氏古林書堂印刷出版)
僑批檔案-海外華僑銀信 (2013,廣東省檔案局與福建省檔案局)
中國元代西藏官方檔案 (2013,西藏自治區檔案館)
南京大屠殺檔案(2015,中央檔案館、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遼寧省檔案館、吉林省檔案館、上海市檔案館、南京市檔案館和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
預備名單
中國自然遺產預備名錄名單
(28項)
1、北京市房山岩溶洞穴及峰叢地貌
2、河北省承德丹霞地貌
3、河北省嶂石岩地貌
4、山西省壺口風景名勝區
5、遼寧省本溪水洞風景名勝區
6、吉林省長白山植被垂直景觀及火山地貌景觀
7、黑龍江省扎龍自然保護區
8、浙江省方岩風景名勝區
9、福建省冠豸山風景名勝區
10、福建省太姥山風景名勝區
11、江西省武功山風景名勝區
12、山東省昌樂古火山群
13、河南省雲台山風景名勝區
14、湖南省萬佛山—侗寨風景名勝區
15、四川省貢嘎山風景名勝區
16、四川省若爾蓋濕地
17、四川省佛寶、蜀南竹海風景名勝區
18、四川省光霧山—諾水河風景名勝區
19、四川省花萼山—八台山
20、貴州省織金洞風景名勝區
21、貴州省興義錐狀喀斯特
22、貴州省平塘風景名勝區
23、貴州省梵淨山風景名勝區
24、西藏自治區納木錯
25、西藏自治區格拉丹東—長江源
26、西藏自治區土林—古格
27、青海省青海湖風景名勝區
28、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賽里木湖風景名勝區
中國自然與文化雙遺產預備名錄名單
(18項)
1、山西省蘆芽山風景名勝區
2、山西省磧口風景名勝區
3、黑龍江省興凱湖風景名勝區
4、江蘇省南京中山陵
5、安徽省九華山風景名勝區
6、安徽省天柱山風景名勝區
7、福建省清源山風景名勝區
8、江西省井岡山風景名勝區
9、江西省高嶺—瑤里風景名勝區
10、山東省濟南名泉
11、湖南省紫鵲界—梅山龍宮風景名勝區
12、湖南省炎帝陵—桃源洞
13、湖南省里耶—烏龍山風景名勝區
14、四川省劍門蜀道風景名勝區
15、四川省瀘沽湖風景名勝區
16、貴州省黃果樹風景名勝區及屯堡文化
17、雲南省普洱野生茶林暨古茶園
18、寧夏回族自治區賀蘭山—西夏王陵風景名勝區
19、中國海上絲綢之路(在2012年已經列入中國世界文化遺產預備名單,中國海上絲綢之路申報世界遺產總計11個省9座城市:南京、揚州、泉州、廣州、寧波、北海、漳州、福州、蓬萊及高郵菱塘清真寺、普哈丁墓園、鄭和墓、南越國宮署遺址等50個申遺遺產點。)
世界遺產預備清單涉及中國自然遺產、自然與文化雙遺產項目名單
(20項)
1、東寨港自然保護區(12/02/1996,自然遺產)
2、鄱陽自然保護區(12/02/1996,自然遺產)
3、神農架自然保護區(12/02/1996,自然遺產)
4、揚子鱷自然保護區(12/02/1996,自然遺產)
5、桂林灕江風景名勝區(12/02/1996,自然遺產)14年申遺
6、天坑地縫風景名勝區(29/11/2001,自然遺產)
7、金佛山風景名勝區(29/11/2001,自然遺產)14年申遺
8、五大連池風景名勝區(29/11/2001,自然遺產)
9、中國阿爾泰(29/01/2010,自然遺產)15年申遺
10、喀拉崑崙—帕米爾(29/01/2010,自然遺產)
11、塔克拉瑪乾沙漠(29/01/2010,自然遺產)
12、西藏雅礱河(29/11/2001,雙遺產)
13、長江三峽風景名勝區(29/11/2001,雙遺產)
14、大理蒼山洱海風景名勝區(29/11/2001,雙遺產)
15、海壇風景名勝區(29/11/2001,雙遺產)
16、麥積山風景名勝區(29/11/2001,雙遺產)
17、楠溪江(29/11/2001,雙遺產)
18、雁盪山(29/11/2001,雙遺產)
19、華山風景名勝區(29/11/2001,雙遺產)
20、中華五嶽—泰山擴展項目(包括南嶽衡山、西嶽華山、北嶽恆山、中嶽嵩山)(07/04/2008,雙遺產)
相關法規
《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
1965年美國倡議將文化和自然聯合起來進行保護。世界自然保護聯盟在1968年也提出了類似的建議,並於1972年在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提交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討論。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大會於1972年10月17日至11月21日在巴黎舉行的第十七屆會議,注意到文化遺產和自然遺產越來越受到破壞的威脅,一方面因年久腐變所致,同時變化中的社會和經濟條件使情況惡化,造成更加難以對付的損害或破壞現象。1972年11月16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法國巴黎通過了《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Convention Concerning the Protection of the World Cultural and Natural Heritage)。
《佛羅倫斯憲章》
《保護和發展歷史城市國際合作蘇州宣言》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