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介紹
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這麼說:「國家不得通過任何...剝奪言論和出版自由的法律。」然而在1960年,阿拉巴馬州蒙哥馬利市政府,控告紐約時報誹謗罪,並訴請地方法院判決五十萬美元的賠償,因為報紙刊載蒙哥馬利市政府對於公民權抗議活動的粗暴處置。蘇利文案之前的法制體系,以及最高法院歷史性的改判故事始末,由普立茲獎得主安東尼?路易士娓娓道來,甚具可讀性。這是談論媒體新聞自由尺度的話題中,最具代表性的案例,是新聞從業人員和關心言論自由的社會大眾不可不知道的歷史性事件。在我國,關於言論自由與誹謗罪之間的爭論和裁判問題,始終是新聞媒體界的關心焦點。蘇利文案的判例曾在我國的一件誹謗訴訟案中直接引用,是故更值得媒體去深入了解。在國人對於言論自由的思考裡,更是足以引為借鏡。
作者介紹
關於作者:安東尼?劉易斯(Anthony Lewis),1927年3月生於紐約,畢業於哈佛學院。曾任《紐約時報》周日版編輯(1948-1952)、駐華盛頓司法事務報導記者(1955-1964)、倫敦記者站主任(1965-1972)、專欄作者(1969-2001),目前是《紐約書評》專欄作者。1955年、1963年兩度獲普利茲獎。劉易斯曾在哈佛大學執教(1974-1989),並自1982年起,擔任哥倫比亞大學“詹姆斯?麥迪遜講席”教授,講授第一修正案與新聞自由。著有《吉迪恩的號角》(Gideon’s Trumpet)、《十年人物:第二次美國革命》(Portrait of a Decade: The Second American Revolution)、《言論的邊界: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簡史》(Freedom for the Thought that we Hate: A Biography of the First Amendment)。劉易斯的妻子是麻薩諸塞州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瑪格麗特?馬歇爾,兩人現居麻薩諸塞州坎布里奇。
關於譯者:
何帆,1978年生,湖北襄樊人,現為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著有《大法官說了算:美國司法觀察筆記》(法律出版社,2010)、《刑事沒收研究》(法律出版社,2007)、《刑民交叉案件審理的基本思路》(中國法制出版社,2007),譯有《九人:美國最高法院風雲》(上海三聯,2010)、《大法官是這樣煉成的:哈里?布萊克門的最高法院之路》(中國法制出版社,2011)、《作為法律史學家的狄更斯》(上海三聯,2009)、《玩轉民主:美國大法官眼中的司法與民意》(法律出版社,2011)。主編有“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傳記譯叢”。曾為《南方周末》、《新京報》、《南方都市報》、《看歷史》雜誌專欄作者。
譯者豆瓣地址:http://www.douban.com/people/frank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