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衡理論

不平衡理論是馬克思在《導言》中提出的一個概念,即物質生產的發展例如同藝術發展的不平衡關係。

如何理解不平衡理論?“不平衡”現象產生的原因是什麼?

馬克思認為,關於藝術,它的一定的繁盛時期決不是同社會的一般發展成比例的,因而也決不是同仿佛是社會組織的骨骼的物質基礎的一般發展成比例的。不平衡理論有兩大表現,一是藝術領域內部的不平衡,二是整個藝術領域同社會一般發展的不平衡。在藝術本身的領域內部,某些有重大意義的藝術形式只有在藝術不發達階段上才是可能的,當藝術生產一旦作為藝術生產出現,它們就再不能以那種在世界史上劃時代的、古典的形式創造出來。整個藝術領域中,藝術發展同社會發展的不成比例可以分為縱向的不平衡和橫向的不平衡。縱向的不平衡是以時間為軸,不同時期的藝術形式和有其自身的樣式和特點,橫向的不平衡是指同一時期不同地區藝術發展的不平衡。

就其產生的原因來說?

第一、 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生產力對文學藝術的影響是終極的,而不是唯一的,經濟基礎與文學藝術之間的關係不是直接的,無論是經濟基礎對文學藝術的決定作用,還是文學藝術對經濟基礎的反映都不是直接的。 第二、 藝術生產自身的特徵。藝術生產具有個體性特徵,它是特殊的精神生產活動,而這種生產活動是無功利的,不是帶來實際效益,而本質上和經濟是不能兌換的。 第三、 文藝有其自身的傳承性。文藝自身的傳承、趨向,也是相對意義上對文藝的發展起特殊的作用。 第四、 物質生產的發展和進步與藝術生產的發展和進步具有不同的表現形態。物質生產是呈階梯狀的,新的生產力代替舊的生產力,失去社會進步,均表現為階梯式的向前發展。藝術生產的發展表現為任何一種藝術形式都要經過發生、成立、成熟、衰落、消亡、新的藝術形式產生、逐漸定型等這樣一個循環運動的軌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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