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
不安全行為是指造成人身傷亡事故的人為錯誤。包括引起事故發生的不安全動作,也包括應該按照安全規程去做,而沒有去做的行為。不安全行為反映了事故發生的人的方面的原因。
二、分類:
⑴ 操作錯誤、忽視安全、忽視警告;
⑵ 造成安全裝置失效;
⑶ 使用不安全設備;
⑷ 手代替工具操作;
⑸ 物體(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等)存放不當;
⑹ 冒險進入危險場所;
⑺ 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護欄等);
⑻ 在起吊臂下作業、停留;
⑼ 機器運轉時加油、修理、檢查、調整、焊接、清掃等工作;
⑽ 有分散注意力行為;
⑾ 沒有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和用具;
⑿ 不安全裝束;
⒀ 對易燃、易爆等危險品處理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