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饒市信州區財政局

(二)改革完善預算和稅政管理。 (二)承擔全區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 (三)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

簡介

根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上饒市信州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饒辦字&#91;2010&#93;12號)精神,保留上饒市信州區財政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改革完善預算和稅政管理。逐步將政府非稅收入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充分發揮各部門在預算編制中的作用,完善支出標準,細化部門預算,提高預算管理的科學化和透明度。
(三)健全全區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機制,合理安排預算支出,形成統一規範透明的鄉(鎮)、街道財政體制,增強公共服務的能力。
(四)圍繞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主體功能區建設,完善公共財政體系。調整最佳化財政支出結構,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出比重,合理界定財政保障範圍和標準,重點增加基本公共服務的投入。嚴格控制一般性開支,降低行政成本。
(五)強化財稅調節收入分配的職責。完善區與經濟部門、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縮小地區之間、行業之間的收入分配差距,促進社會公平。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財政、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全區性財政、稅收、財務、會計管理等方面的實施辦法和規章制度。參與制定全區各項有關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政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研究全區財政發展戰略,執行省、市並擬定全區財政分配政策;編制全區中長期財政規劃;指導全區財政工作。
(二)承擔全區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區本級預決算草案和彙編全區年度預算並組織執行。編制區本級決算草案和審編全區決算草案,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報告全區及本級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區本級決算。組織制訂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審批並下達鄉(鎮)、街道年度預決算。
(三)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及政府性基金收入,管理財政票據。認真執行彩票管理相關政策和辦法,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四)組織制定國庫管理制度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按規定開展國庫各項管理工作。
(五)負責制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制定需要全區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
(六)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全區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收取區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制定並組織執行企業財務制度,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
(七)負責辦理和監督區本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區本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區本級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區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全區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九)參與研究利用外資的有關政策,管理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機構在信州區貸款項目的有關業務。
(十)負責管理全區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
(十一)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
(十二)制定全區財政科學研究和教育規劃,組織和管理全區財政人員業務培訓,負責全區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
(十三)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財政局內設11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勞動工資、職稱評聘、考核獎懲等工作;指導組織本局幹部的教肓培訓工作;處理局機關日常事務、政務工作;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召集工作;參與研究財政政策,起草和修改有關重要報告和檔案;管理財政信息、宣傳和新聞報導工作;負責文電、文告、機要、保密、綜合治理、法律宣傳教育、信訪、檔案、機關財務、機關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老幹部管理和工、青、婦組織的協調聯繫工作。
(二)綜合計畫科
負責國有土地出讓收入的徵收管理工作;負責全額拔款單位住房公積金的財政配款工作;負責住房資金的管理工作;負責防洪保全資金的徵收管理工作。
(三)預算科(增掛條法稅政科牌子)
執行國家財政預算的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區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和中長期財政規劃的建議;編制年度區本級預算草案和辦理預算調整事宜;編制國債資金還本付息計畫,承擔區本級部門預算的審核、批覆、調整工作;承擔區本級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擬定區與鄉(鎮)、街道的分配政策,負責區與鄉(鎮)、街道的轉移支付工作,指導鄉(鎮)、街道的預算管理工作。組織、參與全區財政、稅收、財務會計等的法規、規章的起草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審核其他法規、規章草案中有關財政稅收的條款;按照管理許可權審定地方稅的特案減免稅;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應訴代理工作;負責財稅法規的宣傳和普法教育工作。
(四)國庫科
組織預算執行及分析預測,負責總預算會計工作,辦理預算內外資金收支結算劃撥;組織區級部門決算,組織實施總預算會計、行政單位會計及政府會計制度;組織實施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戶及總會計核算;組織區級部門決算,會同有關科室編制區本級財政決算;管理區本級預算外資金專戶,審批區本級行政事業單位銀行賬戶,指導區各部門專戶管理工作。
(五)行政政法科
承擔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訂行政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負責組織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等財務管理制度;對分管部門、單位財務運行和收支預算執行情況實行動態監管;審批和批覆分管部門和單位的決算。
(六)教科文科
承擔教育、體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指導、監督電影行業財務制度的執行;承擔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具體工作,按規定管理重大科技專項資金;對分管部門、單位財務運行和收支預算執行情況實行動態監管;審核和批覆分管部門和單位的決算。
(七)經濟建設科
分管部分區級行政部門和單位的預算有關工作;牽頭負責與有關部門在財政投資領域的政策協調和項目安排;負責糧食直補工作、區重點建設工程財務管理;負責地方性金融機構財務監管工作。
(八)農業科
承擔農業、林業、水利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分管區級農口部門預算內外資金和專項檢查;參與管理和分配財政扶貧資金和重要救災防災資金;管理區級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和新農村建設資金;擬訂財政支農資金管理辦法,對分管部門、單位財務運行和收支預算執行情況實行動態監管;審核和批覆分管部門和單位的決算,管理支農專項資金,統籌安排財政扶貧移民資金。
(九)社會保障科
承擔社會保障、民政、衛生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管理全區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收入、支出,同時做好社會保障財政專戶的記賬、審核、撥付工作;承擔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財政專項資金的監管工作;編制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十)企業科(增掛金融科牌子)
承擔國資、交通、工業及商貿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支持企業改革和發展的財政政策;承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有關工作;擬定並監督執行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承擔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險有關工作,組織實施企業財務管理的各項制度。承擔金融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定金融類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險有關政策,按規定管理政策性金融業務。
(十一)會計科(增掛行政服務科牌子)
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內部控制規範、註冊會計師行業規章制度;管理會計從業資格;按規定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承擔會計代理記帳機構執業資格審批辦證業務;組織實施會計信息化標準。負責區政府公布的本部門所有行政許可和行政審批等事項的受理、辦理與辦結;負責本部門相關行政許可、行政審批等事項的辦理程式與辦理流程的設計、最佳化、簡化;負責相關行政審批、行政許可等事項的宣傳、諮詢與解答;牽頭協調事項辦理過程中涉及到的相關科室、部門與人員;研究、制定行政服務科的服務規範與準則;按照法律法規與政策規定及時調整行政服務事項的內容和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做好相關調研和經驗總結;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信州區人民政府財經監督檢查辦公室(增掛財政監督檢查局牌子)。監督財經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依法查處違反財經紀律的重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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