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饒市信州區建設局

(三)劃出全區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市政工程測量的職能。 (一)履行規範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職責。 (六)指導村鎮建設工作。

簡介

根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上饒市信州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饒辦字&#91;2010&#93;12號)精神,保留上饒市信州區建設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增加建築節能管理職能。
(二)取消已由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劃出全區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市政工程測量的職能。

主要職責

(一)履行規範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職責。依法管理和指導全區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工作,參與擬訂城鄉規劃、城市建設、城市管理、房地產管理的政策規章制度,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的審查,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的科學發展規劃和經濟政策。
(二)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建設事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區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勘察設計諮詢業的法規、規章以及相關的發展規劃、改革方案並指導實施,進行行業監督管理。
(三)負責全區城市、村鎮勘察、工程建設的勘察、設計、圖審及其諮詢業的行業管理;規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圖審及諮詢市場;指導建築智慧型化工作、建築節能工作;監督管理城鎮及工業與民用建築的抗震設計規範實施、抗震設計和施工;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負責一般性工業建築、民用建築的工程造價、工程定額和費用標準的管理。
(四)監督管理全區建築市場,規範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和監督管理全區建築市場準入、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工程監理、工程質量與安全;擬定勘察設計、圖審、施工、建設監理和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的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五)研究制定全區城市、村鎮建設的發展規劃、政策並指導實施,擬訂轄區內風景名勝區的發展規劃、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全區風景名勝區的審查報批和監督、管理、協調工作,會同文物等有關主管部門負責落實歷史文化名鎮(村)的申報、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研究擬訂加快全區城鎮化進程的發展規劃。指導、參與城市創建活動。
(六)指導村鎮建設工作。擬定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重點示範鎮、重點鎮、小城鎮建設。
(七)制定全區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經濟規定;組織重大科研項目和新技術、新產品的引進;推進建築節能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制定行業教育發展規劃;指導行業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建設行業執業資格管理。
(八)管理轄區建設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指導建設企業開拓區外、省外、國外(境外)建築市場和房地產市場,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
(九)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十)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建設局內設3個職能科。
(一)綜合科
1、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組織、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管理;負責局系統政治思想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指導建設行業員工的思想教育和社團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所屬單位的工會、青年、婦女、計畫生育和人武工作
2、組織協調局機關行政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處理、信息宣傳、保密、保衛和會議的組織協調;負責局機關後勤事務管理工作;指導轄區城市建設檔案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政策調研及行業政策、改革方案的擬定和行業規章、規範性檔案的起草;負責建設行政執法、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處罰、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建設系統法制工作。指導轄區建設政策法規教育工作,負責局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信訪工作。
3、組織編制全區建設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管理行業統計;管理城市建設項目庫,參與有關項目投資的計畫工作;組織指導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和利用外資;負責局各項資金管理(包括有關城建重點工程建設資金、局屬單位資金和省市財政有關城鎮建設補助資金)、機關財務管理;管理局屬國有資產。
4、參與擬定加快全區城市化進程的發展戰略的規章和規範性檔案,擬定全區城市建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政策、標準和規範性檔案並指導實施;研究制訂城鎮體系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相關政策及年度計畫;指導和調度全區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負責市政、園林綠化企業資質與建造師資格的管理工作;擬定全區風景名勝區的發展規劃、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全區風景名勝區的審查報批和監督、管理、協調工作;指導或參與城市創建工作。
5、指導農村居民建房通用設計圖的推廣、村鎮房屋及公用基礎設施設計與施工、農村危房改造、村鎮建築工匠從業資格管理工作;指導村鎮建設、鎮容環衛工作以及鄉村城鎮化試點工作;協助指導國家級、省級試點鎮和指導市重點鎮、小城鎮的建設工作;參與指導新農村建設工作;會同文物等有關主管部門負責落實歷史文化名鎮(村)的申報、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二)建築業管理科(增掛行政服務科牌子)
研究擬定全區建築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管理、規範和指導全區建築市場;擬定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工程招標投標、建設監理、建築安全生產、工程質量、契約管理和工程風險管理的規章及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執行;組織和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和勞務合作;指導建築企業開拓省外、市外建築市場,負責對外來施工企業的管理;負責各類建築施工和安裝企業、裝飾(含室內裝飾)企業、建築製品企業、建設監理單位、各類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機構的資質和全區註冊監理工程師的管理;負責全區施工企業建造師資格管理工作;負責辦理建築工程施工和建築工程裝飾裝修施工許可證審批、工程竣工驗收備案、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審核、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等“一站式”服務工作。
(三)勘察設計與科技教育科
擬定全區工程勘察、設計、諮詢市場的管理規章並監督執行;提出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改革方案、產業政策、規章制度、技術政策;監督管理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質量;組織全區工程建設標準設計的審定、編制和推廣;負責監督全區勘察、設計、圖審、勘察設計諮詢業和工程造價諮詢單位資質、註冊造價工程師的執業資格管理;監督管理城鎮以及工業與民用建築的抗震設計規範實施;監督管理建築節能工作;指導建築智慧型化工作;管理全區建設行業科技工作;指導全區建設行業教育與培訓工作,並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建設教育事業的方針及相關政策、編制我區建設行業的教育培訓發展規劃,擬定我區建設行業教育培訓的有關實施細則和管理辦法。

地址

上饒市勝利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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