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市環境保護局

上虞市環境保護局

上虞市環境保護局,是該市主管環保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其主要職能有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環境方針,組織制定和監督實施環境保護規劃,監督管理大氣、水體、土壤、固體廢物、有毒化學品、噪聲、振動以及機動車的污染防治工作等。

主要職責

上虞市環境保護局,其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監督、管理全市的環境保護工作;受委託研究起草有關環境保護的規範性檔案,經審議通過後組織實施;受市政府委託對重大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及區域(重大)經濟開發計畫和城市規劃組織環境影響評價。

(二)組織制訂和監督實施環境保護規劃、計畫及本市確定的重點區域、重點流域污染防治、生態保護規劃;編制環境功能區劃;審核城鎮總體規劃中環境保護內容;參與編制本市可持續發展綱要;參與制訂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畫。

(三)監督管理大氣、水體、土壤、固體廢物、有毒化學品、噪聲、振動以及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工作;負責轄區內海域環境的監督管理;負責創建、管理煙塵控制區、噪聲達標區。

(四)負責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自然環境保護;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監督檢查各類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濕地、飲用水源保護區環境保護工作;監督檢查生物多樣性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負責生態市和各級生態示範區、生態示範鎮(鄉)、生態村建設的協調指導工作。

(五)負責環境監理和環境保護的行政稽查工作;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執法檢查,組織和協調重點流域、重點區域的污染防治工作;調查處理、協調解決環境糾紛、污染事故、生態破壞和重大環境問題;實施1 2 3 6 9環保舉報電話工作,受理查處民眾有關環境保護的各類投訴。

(六)監督實施環境保護國家標準及環境保護行業標準;組織開展環境管理體系(I S O 1 4 0 0 0)和環境標誌、有機食品認證及環保產品認定工作。

(七)組織實施各項環境管理制度;負責環境影響評價、建設項目"三同時"等環境管理制度的實施;按國家和省規定審批或轉報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和登記表;負責排污申報登記、排污許可證發放、排污收費管理和污染限期治理工作;審查固體廢棄物進口的申請書及環境風險評價報告書;指導城鎮環境綜合整治;負責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工作。

(八)負責環境保護科技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技術政策;制訂並組織實施全市環境保護科技發展規劃;組織申報重大環境保護課題;管理環境保護科技成果和新技術的引進工作;組織實施環境保護科技發展、科學研究和新技術示範項目;組織實施環境保護產業資質認可及環保設備的認證工作;監督管理生物技術環境安全;參與制定環保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和推動環保產業發展。

(九)負責環境監測、統計、信息工作;監督執行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組織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組織建設和管理環境監測網和環境信息網;組織編制環境狀況公報及環境質量報告書,定期公布城市環境和流域環境質量狀況。

(十)組織、指導開展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協同有關部門開展環境法制教育與執法監督,推動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實施環保系統在職人員的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指導鄉鎮、街道環保員工作。

(十一)監督管理輻射環境、放射性廢物,對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和光污染實行統一監督管理。

(十二)負責文明城市、衛生城市創建和後續管理的環保指標考核;組織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的創建和後續管理工作。

領導信息

姓名: 劉漢榮

職務: 黨組書記、局長

分工: 主持局全面工作。

姓名: 趙海祥

職務: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分工: 協助黨組書記、局長負責紀檢監察、行風效能、廉政建設、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環保科技。分管生態保護科。聯繫豐惠環保所。

姓名: 謝仲騫

職務: 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工: 協助黨組書記、局長負責環境監察、環境監測、信訪維穩、應急管理、綜合治理(平安創建)、線上監控。分管環境監察大隊、環境監測站。聯繫經濟開發區環保分局。

姓名: 周鵬軍

職務: 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工: 協助黨組書記、局長負責組織人事、宣傳教育、財務管理、機關黨總支、工青婦團、扶貧幫困、建設項目審批、排污權管理。分管辦公室、行政許可科。聯繫崧廈環保所。

姓名: 吳堅陽

職務: 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工: 協助黨組書記、局長負責污染減排、總量控制、環保規劃、政策法規、環境統計、輻射和固廢管理、機動車排氣污染管理。分管污染防治科(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科)、固體廢物和機動車排氣管理中心。聯繫章鎮環保所。

姓名: 張淳

職務: 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工: 協助黨組書記、局長負責杭州灣上虞工業園區環保工作。主持杭州灣上虞工業園區環保分局全面工作。

姓名: 王建萍

職務: 黨組成員

分工: 負責市政府駐南京聯絡處和局辦公室工作。

內設機構

機構名稱:辦公室

職責: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承辦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督查、政務信息、政務公開等工作;組織起草重要綜合性材料;負責重要批示件督辦工作;負責部門工作責任制目標考核;組織指導全市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機關行政後勤、財務和安全保衛工作;提出環境保護政府財政性資金安排初步意見,參與管理市級環保專項資金;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預算、決算、政府採購監督管理、國有資產管理、財務監督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市人大代表建議、市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的組織協調;指導環保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負責環保系統領導幹部環保教育培訓;組織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考核;管理機關離退休人員;負責機關、直屬單位人員出國政審工作;組織全市環保系統行政獎懲與表彰。

工作人員:主任:王建萍

機構名稱:污染控制科

職責:負責水體、大氣、噪聲、光、輻射、振動、機動車等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指導協調和監督土壤、固體廢物、化學品以及海洋環境污染防治工作;組織擬訂污染防治制度規範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城鎮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負責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創建和複評工作;組織實施跨行政區域河流交接斷面水質考核管理等環境管理制度;負責環境監測和信息發布;擬訂環境監測、環境質量信息制度和規範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環境監測規劃;組織實施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組織對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估、預測預警;組織建設和管理環境監測網和環境信息網;組織編制全市環境質量報告書,組織編制和發布環境狀況公報;組織擬訂本市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規範性檔案、污染防治規劃和計畫、相關技術規範和技術經濟政策;監督管理核技術套用、電磁電離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擬訂輻射環境保護規劃、制度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輻射環境質量監測;承擔輻射環境、放射性廢物管理工作;負責對從事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生產、使用、銷售單位放射性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核電廠場外應急計畫及輻射環境事故應急工作;組織擬訂和實施核電廠外應急計畫及輻射事故應急預案;承擔輻射環境和核應急監測體系建設工作。承擔市核應急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落實國家、省、市減排目標責任;擬訂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排污許可證和環境統計制度及規範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並實施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計畫;組織實施污染減排責任制考核;負責環境統計和污染源普查工作;組織編制並發布環境統計年報和統計報告。承擔環境保護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具體起草工作;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負責環境保護政策調研和制度體系建設;承辦環境行政處罰、複議案件;組織應對行政訴訟案件;推進環境保護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環境保護行政執法監督;參與處理重大環境違法案(事)件;負責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教育培訓;提供環境保護法律諮詢;組織制定並監督實施市環境保護規劃和環境功能區劃;參與制定本市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和主體功能區規劃;審核各類規劃中涉及環境保護的內容;參與巨觀經濟形勢分析。

工作人員:科長:吳軍林

機構名稱:行政許可科

職責:負責市行政服務中心環保視窗審批服務工作,履行集中行政審批職能;組織擬訂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制度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承擔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政策環境影響評價、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審批和管理工作;負責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負責區域限批制度的執行;監督管理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的環評工作;負責輻射項目審批、竣工驗收和核發輻射安全許可證;組織管理相關排污許可證發放;組織指導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負責建築施工夜間作業許可、危險廢物經營轉移、進口廢物利用等行政許可及非行政許可工作。

工作人員:科長:尹潔

機構名稱:生態保護科

職責:指導、協調、監督生態保護工作;組織編制生態保護規劃和生態功能區劃;組織評估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組織、協調農村環境保護工作;提出新建的各類自然保護區審批建議;指導、協調、監督自然保護區的環境保護工作;協調和監督生物多樣性、野生動植物和濕地保護工作;指導生態示範創建與生態農業建設。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負責環境保護科技進步與國際合作;擬訂環境保護科技發展規劃和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環境保護科技攻關和技術工程示範;監督實施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和地方環境保護標準;推動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指導和推動環境保護產業發展;開展環境保護國際合作與交流;組織開展有關環境保護國際條約的履約工作。承辦市生態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工作人員:科長:陳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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